【篇一:小猫丁丁】
我家曾经养过一只猫,名叫丁丁,我十分喜欢它。
丁丁是只狸花猫,全身披着灰白相间的条纹,如同一只猞猁。它长着一条长长的尾巴,灰黑色的底色毛上夹杂着白色的斑点,它的头如同一个皮球一般圆,脸上的眼睛如同黑玛瑙一般又圆又黑。眼睛也十分有趣,一到暗处便格外的明亮,仿佛两个手电筒会放出光来一样。
丁丁的脚很灵巧,走路时静悄悄的,绝不会发出一丁点儿响声。这是为什么呢?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发现它的脚上长了许多肉,形成了一层厚厚的肉垫,可以减少走路时的声音。
它的爪子在一般情况下会缩进肉垫里,只有爬墙时会伸出,而且丁丁走路时是拾脚尖,落脚根,也可以减少部分声音。可别小瞧这肉垫,它不仅可以减少声音,还可以防止打滑,在抓老鼠中可起到了大作用。
有一天,丁丁和橘猫咪咪正在散步,突然发现一只老鼠正小心翼翼地横穿土路,打算去偷吃的。只见丁丁利用尖锐的爪子悄悄地爬上一堵墙,悄无声息地跳到老鼠身后的草丛里,咪咪马刺上耸着肩,垫着脚,迅速躲到身边的草丛中。
老鼠没发现,继续往前走,突然一道光一般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声“喵,喵”,随之而来,老鼠被吓破了胆,几乎跳了起来,“吱吱”地惊叫两声,马上掉头便跑,跑了没有五秒,又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激起一阵尘土,一个庞然大物穿着灰白相间的衣服出现在眼前,一眨眼的功夫,老鼠便被提了起来。
这就是聪明的会抓老鼠的狸花猫——丁丁,它是我的好伙伴。
【篇二:小狗丁丁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一直脏兮兮的小狗蜷缩在街头,瑟瑟发抖。街上行人越来越少,小狗可怜的眼神那么无助。突然,他看到了一双棕色皮鞋从雪地上走了过来,抬起头,原来是一位和蔼的中年先生。他轻轻抱起这只可怜的小狗,并将他带回温暖的家。给小狗洗好澡后,小狗焕然一新,新主人对小狗爱不释手,给它取名叫”丁丁”。
丁丁很聪明。每天早上,丁丁看见主人吃完早饭,在穿棕色皮鞋,系鞋带,就知道主人要去上班了。它希望与主人多待一会儿,就紧跟着主人出门,一直陪他跑到车站。一路上一蹦一跳,摇着尾巴,兴高采烈。聪明的丁丁知道主人时间紧迫,一到车站,就赶紧依依不舍得跳起来与主人告别,然后自己跑回家。傍晚,主人要下班了,丁丁就满怀期望地跑到车站边,耐心的等待主人的归来,和主人一起分享重见的喜悦之情。主人吃过晚饭后,准备到院子里散步。丁丁看见主人要换鞋了,就立刻跑到棕色皮鞋边,趴在旁边,眯着眼睛看着主人穿鞋,系鞋带,高兴时还亲昵地挠一挠主人的脚。主人慢慢的在街上散步,而顽皮的丁丁呢,到处都嗅一嗅,时不时地围着主人转圈子。主人一有空,还会带着丁丁在院子里玩儿。他们玩过皮球,主人把皮球向远方一抛,丁丁就立刻去捡,把皮球带回来。他们还玩过滑滑梯,每次都是兴奋不已,有时甚至忘记了时间…
就这样,棕色皮鞋变成了丁丁和主人之间的作息信号,有了棕色皮鞋,丁丁就知道了主人和自己的活动时间。几年过去了,有一天,主任生了场大病,要长期住院,就把丁丁交给自己的家人照顾。丁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每天仍然像平常一样,一到时间就跑到棕色皮鞋旁边,每次都等很长时间,但是没有主人的身影。丁丁的眼神一天天的暗淡下来,有时在下班时间兴冲冲地跑到车站边,到天黑了,才无精打采地回来。主人的家人给丁丁喂食时,丁丁也只能勉强地吃一点。当他们要带丁丁散步时,丁丁好像对他们的呼唤充耳不闻,默默地趴在那双棕色皮鞋旁。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丁丁变得消瘦起来。眼睛里也没有了神采。又过了两年,年老而衰弱的丁丁离开了这个世界,就趴在那双皮鞋旁。根据神奇色彩的传言,在它离去的前一天晚上,主人在医院停止了呼吸。
【篇三:丁丁历险记观后感】
一个名叫丁丁的记者和他的小狗“白雪”在旧货市场买下了一艘名叫“独角兽号”的大船模型。因此丁丁被卷入了一场后裔的争斗中,丁丁先是被绑架,后来他遇到了爱喝酒的船长哈多克,一起把“血色克拉姆”的后代萨克林绳之以法,最后船长和丁丁找到了宝藏。
整个电影里有许多心惊动魄的情节。例如在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因为飞机没油,丁丁和船长在沙漠中行走。走着走着,船长陷入了他的爷爷也就是独角兽号的船长的记忆中:在波浪惊涛的大海中,独角兽号遇到了海盗船。海盗们纷纷跳上船,抢夺船上的货物,“血色克拉姆”从桅杆上缓缓走下来。船长看见自己的船员被随意杀害,眼中露出无比愤怒的熊熊大火。他手拿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和“血色克拉姆”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战,最终船长点燃火药,整条船连同四百担金银财宝一起沉入大海之中。还有就是“米兰的夜莺”的歌唱,先是把玻璃杯全部震碎,接着先生们戴的眼镜碎成了渣渣,最后“咔嚓”一声,放置大船模型的安全玻璃也碎了,萨克林养的猎鹰将纸条抢走了,但在丁丁和船长的努力下,夺回了纸条。阳光下三张纸条合二为一,最终,丁丁二人在哈多克的家中发现了宝藏。
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触是:不要放弃自我,勇往直前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我希望丁丁历险记还能有续集,让我们再一次和丁丁,船长见面,去海底寻找四百万英镑的神秘大宝藏。
【篇四:丁丁的奇妙冒险】
“嗙。”
一声清脆又久违的声音。我找出一个巨大的白色玻璃杯,把可乐一股脑地倒进去。
“呲,呲,呲。”
可乐在杯子里不断地冒泡。我尝了一口,“还是不够冰!”又从冰箱里翻出冰块,倒了进去。随着冰块敲击玻璃杯的声音,杯子里冒的泡似乎更大了。我又喝了一口,“啊,that’sgood,今天爸妈不在家,真是一个偷喝可乐的好日子。”
空调呼呼的吹着,一大口冰可乐下肚,我满意极了。一边摸着我圆滚滚的肚子,一边翘着二郎腿,继续看《荒野求生》。
“嘎啵脆,鸡肉味,去掉头部剩下的都可以吃。”
“谁呀?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啊?”
淡黄的沙滩,蓬松的云朵,湛蓝的海水。远处还有一座正在冒烟的火山,巨型的岩石和成群结队的仙人掌树。我环顾四周空无一人,只能根据特征判断出来自己此时置身在一个海岛上。瞬间我就慌了。
“嘎嘣脆,鸡肉味,去掉头部剩下的都可以吃。”那个声音又响起了,让我害怕又让我好奇,我决定去找岛上的其他人类。
循着声音,我穿过了一片树林,看到了那个男人:原来,他是我最崇拜的荒野求生的能手——贝尔。我一下子如释重负,知道自己有救了。
“我们现在是处于加拉帕戈斯群岛其中的一个荒岛上,看到对面那个大岛了吗?我们到那里去也许还有获救的希望。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得先解决食物的问题。”
贝尔带上自制的竹鱼叉,带着我在珊瑚礁附近的寻找大鱼。我们在那里看见的鱼少之又少,好不容易看见了又追不上。“哦,看我发现了什么?”“那是一只大龙虾,他足以让我们饱餐一顿了。”说时迟那时快,贝尔奋力一叉正好插在龙虾的眼睛上,等贝尔把插到的龙虾从海水里举出来,我整个人惊呆了,那龙虾大概有半米多长,体重大概有5公斤,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龙虾。
“如果你一个人求生的话,最好不要去碰这些龙虾。他的钳子可以夹断你的手指。”说完,我和贝尓就生火烤了那只大龙虾。“我们在探险途中需要很多精神,而龙虾的尾巴就是那个好精神。”听完他这么说,我默默地收回了伸向龙虾尾巴的那只手。
龙虾的蛋白质是牛肉的三倍,补充完充足的蛋白质,我跟贝尔一起乘坐着他的竹筏向大岛进发。海面上风平浪静,我和贝尔两个人悠闲地划着竹筏。突然刮起一阵怪风,一股巨浪扑向我,把我卷进了海水里。
“啪嗒”一声,妈妈推门而入。我睁开眼,有点蒙,揉了揉眼睛,回头一瞧,杯子里的冰还没有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