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初中作文 初一作文 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发布时间: 2024-07-08 14:20
阅读:

【篇一: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每天,总有这样一个人,陪我们一起上学、放学。虽然他做的很平常,但我们仍很佩服他。

说到做到,从不反悔

相识虽然只有一年,准确的说才仅仅八个月,但他的优秀品质,却让我难以忘怀。

记得在2016年9月,也就是我刚进入中学的那个月,他说:“我有这么一个规矩:掉在地上的粉笔头一定会捡起来。”我起初有些不信,心想:就这么点小事,还能做那么仔细,骗人吧!

一天过去,一周过去,一个月过去……他始终在坚持。一次弯腰,两次弯腰,三次弯腰……每一个粉笔头都被他宽大而有力的手拾起。就凭这一点,我打心眼里佩服他。

在此,我想起了约翰逊所说的一句话:“伟大的作品不是靠力量,而是靠坚持完成的”

这不正是他的写照吗?

严肃?和蔼?

他发起怒是十分“可怕”的,咆哮中偶尔夹杂着风暴。记得那次××同学因上课与同桌“交头接耳”很不幸被他看见了。“××同学,过来!”这句话中不仅有严肃、愤怒,但这更是他对我们的一种特殊的关心与慈爱。××同学走一步抖三抖地来到教室后面,紧接着就是“暴风雨”来临的声音。可怕到正在上生物课的姜老师的脸都白了。后来,生物课老师再讲什么?我也都忘却了!可能是突然受到“惊吓”的缘故吧!

说他仅仅有严肃的一面,那就大错特错了。对待我们,他还有另外的一面——和蔼!

真正体会到他和蔼的一面是在去年的秋季运动会期间。当时,我被推荐到“校彩旗队”,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彩旗队员。记得在出场那一刻,我们全体队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地步入会场,那时的感觉有紧张、有兴奋、有自豪、有喜悦,各种感觉交织在一起,但最主要的大概还是紧张与激动吧!

彩旗方队走过主席台接受校领导检阅后,不久就是我们“甲二组”的方队了。10月“青城”的早上,微风吹过,已有丝丝寒意。本来教师方队在入场式结束后,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可他和张丽老师却硬是留了下来,和参加入场式的同学一起站在草坪观看其他入场表演,还为方队拍照,为队员捕捉精彩的瞬间,留下美好的回忆!

运动会期间,我坐在最后一排,距离他很近。四天的比赛,我不仅看到而且也深深的感受到——他的和蔼。每当我们班参赛队员奋力拼搏,向终点冲刺时,他总是情不自禁地站起来,与大家融为一体,激动地呐喊、助威,此时的他就像一个大孩子。

一个人的性格有“显性”和“隐性”两种。他的“显性”是严肃,“隐性”是和蔼。

他,就是我最佩服的老师!也是我感觉既严肃又和蔼的老师。

【篇二: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有些人虽然才华横溢,却怀才不遇生错了时代,空有一身力,满腔志,在如今又能如何呢?

“金瓯缺,月未园,山河碎,心不安。”

金兵来犯,国人百姓家毁人亡无法团圆,大好山河支离破碎,我的心又怎能安定?辛弃疾卧在床上,迟迟无法入睡,他生病了,生的不是别的病是心病。失地还未收复,贼人还没杀尽,而他却无法上阵杀敌,心结未解,怎又能安睡呢?

一日,辛弃疾登上亭楼,双手扶着栏杆,俯瞰眼下万家灯火的繁华和昌盛,他不禁回想起自己率兵与金贼撕杀。而如今却站在亭楼看灯火来苟安。不禁怒拍栏杆,如战时提刀拍马。作下千古佳文《水龙呤》。全文气势有着悲凉又夹着些许愤怒。

但是致使他无法上战的正是他深爱的朝廷。南宋朝廷将他闲置了二十年,期间,他曾写词自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他倒没去种芙蓉,因为他是一个豪气放荡的汉子,狂拍栏杆,大声议政的汉子。但最终却未能上阵,临死在床上还喊着“杀贼、杀贼!”虽作不了战士,却写下名流千古的诗词。

而柳永不同,当宋仁宗说:“且去浅酌低唱,何要浮名?”柳永倒是真的浅酌低唱,倒唱出了一个作词家。

柳永本来进城赶考,是为了做官,做一个说政的官。可当时朝廷无人管理政治,无心关乎百姓,考一次没考上,考两次,结果却被勾掉了名字。柳永自此受到了打击,却并没有心如死灰。

而是一心钻研词作,最终是凭一己之力,成为中国贡献多的词作者,让他人争着请他,他把词解开了官词,大胆引进了市民生活气息。

苏东坡被贬居黄州时,没有因为小人的奸言相对而消沉落寞,则是写下《赤壁怀古》的佳作;屈原因为当时朝廷腐败不堪,仍不愿低头,写下千古铭文《离骚》;林则徐在腐败皇权下,仍我行我素,不为名利,发动鸦片战争,成为中国功臣……

有些时候,你改变不了别人或你生处的环境,甚至身处逆境,你仍不能改变处境。

你唯有改变自己,提升自己,这要才能让世人知道你的存在,知道你的成功。

勇于在逆境中拼搏,才能铸就辉煌。

不求改变,你唯有含恨而死,若改变自己,便能使万人敬佩。

【篇三: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后来,过了很久,他那90度的深鞠躬,总会在我脑海中浮现,他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他有一双让女生都十分羡慕的眼睛,像流水般清澈,那柳叶眉就像是画上去的一样,工整而细致,嘴巴总挂着一副让人愉悦的微笑,整洁的衣着,更是让人过目不忘,他身上散发着一种读书人的气质,他是我小学时的同桌,我喜欢叫他锋哥。

他成绩好得让人不可思议,不管哪一科,都是第一,并且和第二名差了好几十分。但他身上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九十度的深鞠躬。

他不论见到哪位老师,不管认不认识,都会停下脚步,鞠躬说声“老师好”,见到学生家长、校外来的领导,都会微笑说您好,并鞠躬;每当他做错事或冒犯了别人,也会用90度的鞠躬,表示歉意。这样的动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停止过。

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一个阿姨拎着一大袋零食,可能是来找住宿的儿子吧。一不小心,他撞到了那个阿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阿姨就破口大骂:“神经病啊,看没看路啊,现在的学生都这么没礼貌的吗?”这样的话让我听着头皮发麻,我转眼看向他,他身上洒满了牛奶,我扶他起来,很想去跟那个阿姨理论,他一把拉住我对那个阿姨说:“阿姨对不起。”紧接着又是一个90度的鞠躬,这一次,我真的对他心生佩服。

能和他成为同学,我感到骄傲,感到自豪,他的教养,让我发自内心的佩服。

【篇四: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一元钱能感动乞丐,一杯水能感动路人,一滴雨能感动小草,一份小小的爱能感动整个世界……然而,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感动的,确实那个追蝴蝶的孩子。

那是一次去乡下玩的时候。天空中点缀着几朵白云,空气是那么清新。然而,这些最终都没能吸引住我,而是他——那个素不相识的孩子。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坐在轮椅上,眼睛望向远方,那些在田野里玩耍的孩子们,十分向往。他好像是一个残疾人,只有一条腿,他也想要像其他人一样玩耍,可是命运总是爱折磨人,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使他失去了一条腿。

别人不去找他玩,他也不去找别人玩,只是留在原地。

突然,他的目光仿佛被什么吸引了,眼神里充满兴奋。原来是一只蝴蝶从他面前飞过,那只蝴蝶跟普通的蝴蝶没有多大差异,但在他眼中,却仿佛是看到了新大陆。而那只蝴蝶仿佛也在说:“来啊,快来抓我啊!”他也拼了命地用轮椅追,但轮椅已经不足以追上蝴蝶了,于是他便跳下轮椅,仿佛他有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人了,他用一只脚也足以比一些小孩跑的快了。追上蝴蝶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亮了,世界上没有的伤痛,病痛。他手机抓着的仿佛不是蝴蝶,二十整个世界。在此之后,他装上了假肢,而他也能像其他人一样开心地玩耍了。

这件事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记,那一幕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浮现在我眼前。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震撼人心,有时,一些小事就像一缕缕灿烂的阳光,温暖着每一个人。

【篇五: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53人端坐在位子上等待上届学生口口相传的“老庄”来教第一堂生物课,虽过半年,我仍记忆犹新,于是我翻开泛黄的日记本,找寻着它,重新回忆一遍。

铃声响后不久,一位五十来岁的女教师大步跨进门,一个箭步跃上讲台,气定神闲,扫视全班:

“我是你们生物老师,可叫我庄老师。”

趁她自我介绍,我进一步打量她:细长的瓜子脸,略瘦;干净利落的着装,爽快。一头蓬发,自由,随性;目光幽默、风趣。

正打量着,庄老师开始了新课。

新课即花的结构,庄老师在讲台上用夸张的肢体动作诠释着,讲解着,而台下,同学们炸了锅。所以,我对庄老师的第一印象是:一口知识的深井,却不在乎人们能否从井中打上来甘甜的水。庄老师一直没有管理秩序,到后来不过轻描淡写地吐口一句:“别吵了”。于是,我坚定了看法。

秩序的混乱持续着,但是我却在短时间内改变了想法。

同学们似乎很排斥“花的构造”,尤其是玉米花的构造,更是理解的一塌糊涂。

庄老师指着黑板上的课件做了描述,问:“明白了?”

所有人面面相觑,没有只言片语。

庄老师轻叹一声,跃上讲台,将几撮额前垂着的蓬发甩到脑后,接着张开右手,放至头顶:“雄花生在顶上!”又将左手半张,挪到腰间:“雌花生在中间!”

望着庄老师疑似失传的“亢龙有悔”,同学们再也忍不住了,低头,弯腰,挤眉,弄眼,哄堂大笑。老庄接着大声问道:“明白了?”

“明白了!”这声响亮且整齐的合音几乎把屋顶掀翻。

“能及课上活跃,不失水准,包教包会者,老庄是也!”看完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我提笔添上四个字“佩服,佩服。”

【篇六: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生活中,有各种性格,各种样貌的人。而我最服的,是我的外公。

外公有点黑,脸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鱼尾纹,像一道道鸿沟,悄然爬上他的脸庞。他的头发稀少花白,总是头戴一顶“贝雷”帽。他总是面带微笑,那种慈祥的微笑使人温暖;若是大笑起来,便露出一口洁白的假牙,皱纹叠起,像一个玩得正欢的婴儿。

外公做事很认真。他最爱好的就是“K歌”。为了唱歌,他买了一个“金话筒”,想方设法地找了苹果手机的转接头。准备好了,就穿上白衬衫,黑大衣,再裹上一条大红围巾,找一块白墙壁,笔直地一站,对着手机地“全民K歌”唱了起来。瞧他那认真样儿,我不禁放下正在写作文地笔,感叹一声:“歌唱家音乐会开始啦。这认真,学不来!”

新年将至,外公开始练唱“好运来”。他对着手机唱了几遍,自语道“不行,歌词太乱了!”。他拿起笔,把歌词抄下来。笔尖在白纸上划动着,一笔一划都写得泼泼洒洒,如同灵动地精灵,在白底地舞台上旋转,跳跃。一起一落,都写得顺其自然。外公目不转睛地看着写好地歌词,又在段落间标上男女唱地部分,轻轻哼唱。又拿起二胡,认真地在二胡上拉奏了一遍。那副悠然自得看得我甘拜下风。

回头看了一眼钟,外公是中午开始练的,现在是五点钟了,饭菜的香气已经传来。望着外公那满意的笑容,我敬佩不已。曾几何时,我还是边看书边写作业,面对外公的专心致志,我惭愧,内疚。一种敬佩油然而生。

我佩服的是外公做事的认真,那种一丝不苟,沉迷自我,无法自拔。我佩服的是他那种忘我,忘时间的投入。这一点,我真的要把他做为榜样,学习他的认真。

傍晚,晚霞映满天空,把它染成一片粉红。那面雪白的墙壁前,笔直地站着一位老人。白衬衫,黑大衣,红围巾,花白的头发,面带笑容,动情着唱着。不远处,坐着一个长马尾的女孩,噙着泪水看着,听着。那女孩是老人的小粉丝。

柔和的灯光撒下来,把老人照亮。外公的笑容很美,那种努力和认真的笑容深深地印在我心里。

这样认真专一的人,我不服外公又佩服谁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发布规则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14-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