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最重要的遇见】
揽万物为镜而自视,阅群书为友而自省,紧握一份懂得,收藏一份感悟,前行的路上会更坚定!
——题记
晚风轻扬,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窗外点点繁星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神秘的夜空经久不变,我不禁想起那时在乡村读书的我:成绩一团糟,早退,迟到,旷课。是同学眼中的坏学生,朋友父母眼中的坏孩子。那时,父亲不知是想拯救我,还是想放弃我,把我接来广东,这个陌生得让人害怕的地方。并送了我一本书,蓝略白的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大大的字――围城。
可惜,那时候的我,并不读书。在新环境里,虽改掉了迟到、早退、旷课的毛病,但喜欢上了吹牛:说自己在老家曾经是年级第一。而等到考试的时候,又总说发挥失常,或是教材不同影响发挥。这样的行为其实跟《围城》中的方鸿渐几乎一样:在欧洲混了几年,博士学位没有拿到,还买了假文凭回国交差。可能是仗有方鸿渐去三闯大学当教授的厚脸皮,我也去当了学习委员。不过,一点学习的态度都没有,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太可笑了。
晚风清扬星的流光,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记得,那晚又是我独自一人守候在漆黑的家里。寒风吹老了树叶,吹散了空气中的欢愉,连呼吸都满是寂寞的味道。始终不明白父亲接我来广东的原因的我,翻开它——《围城》。
在我找出那本《围城》的时候,上面其实已布满灰尘,吹净灰尘,倚在书架旁,静静翻阅。读到一半的时候,眼泪就开始抑制不住的往外涌。人类文学中无数的故事都是在描写同一个人,一个和自己很像的人的故事。我看的是《围城》,读的却是自己的故事。我想我找到了父亲送我《围城》的原因。
用力抬起头,把打转的眼泪逼回,放下看到一半的书。我决心,不成为方鸿渐那样的人。
无言的相遇,恰是不期而遇的温暖,这温暖洗涤着我、改变着我。虽然现在依然没有成为,像曾经吹牛那样是全年级第一,但我放弃成长,不忘却前行。而那本蓝略白的《围城》,至今也没有看完。因为,我在等“方鸿渐”成为真正的博士,然后迎着春风,踏着黄昏,有霞光相伴,轻盈的步伐,从晨曦走到晚霞,一路坦荡。
尘世中,我们需要的,有时不过是一份懂得。在我们灰了心的时候,紧握它,然后好有勇气,继续前行。方鸿渐,生命中遇见你真好。是你,让我遇见了更美的自己!是你,让我看到生命不一样的色彩!是你,告诉我,前路需要自己创造!
揽万物为镜而自视,阅群书为友而自省,告诉自己,路在脚下……
【篇二:遇见】
初春,冬天的寒冷还未褪去。在这样的季节里,我遇见了春天。
出了房门来到小区,一缕香气时隐时现。不像别的花香,它并非扑鼻而来,而是清新淡雅,沁人心脾。
我循着香气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株腊梅立在墙边。是啊,正是腊梅!在这春寒料峭的季节,在草木仍显枯黄时,是它率先冒出花苞,展开琥珀般的花瓣,吐出花蕊,在风中怒放。我想起两句诗:“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用这诗形容腊梅,再合适不过了。
告别了小区的腊梅,我便往外走,来到一处草坪边。现在的草还保持着冬天的枯萎模样,黄黄的,干干的,凌乱地伏在地上。忽然,一丝绿意映入眼帘,我抬头一看,一棵绿草挺立在枯草之间。在这些倒地的干草中,它显得那样生机勃勃,我走近仔细端详,发现那草与其他残留着深绿的草不同。这棵草的绿色,是如此明亮,如此纯净,仿佛被水洗过一般。这是新冒的草哇!在这如冬的寒冷日子里,这如碧玉一般的草是那样的美丽。我仿佛感受到了它破土而出时那旺盛的生命力。我又想到,在这棵草之后,还会有第二棵、第三棵……千千万万的草,在春天的感召下,都会冲破土壤,顶开石头,舒展翠绿的叶子,沐浴那温暖的阳光,在春风中摇曳……春天已经来了!
回到家中,来到阳台,望见几只麻雀停在邻家窗台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传递着春的消息。它们不像冬天时那样怕人,在我接近时,仍叽喳“谈”得正欢,或许,它们已把我当作老朋友了吧。
在这初春的日子里,我看见的是腊梅,是青草,还有麻雀,更是春天!
【篇三:遇见你,春暖花开】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无数过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老师也会是过客。但自从遇见了你,我的世界一片春暖花开。你不是我人生的过客,你是我心中最美的花海。
遇见你,春暖花开。我是什么时候有这种感觉的?我也说不清楚,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我们有了第一次接触的时候。
那是一次返校的周末,你是值周老师,所以在门房例行检查违规物品。那天天气闷热,没有一丝云。我提着一个包走进门房,迎面而来的是一张陌生而极有亲和力的面孔。你朝我微笑着,接过我的包。我着迷的注视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轻柔,远处那处树叶慵懒地摇曳着,我心中因刚才的闷热所产生的烦躁顿时一哄而散。
“老师,里面是苹果和衣服!”我轻轻的说,生怕打破这份和谐。你抬头看了我一眼,停下了正准备打开包拉链的手,对我轻轻点头,“嗯,如果其他同学也能像你这样辅助老师工作,那老师多欣慰呀!”说罢,便将包递于我手中。我向你道了别,走出门房。从我走进门再走出来忙你的嘴角从未落下过,总是微微上扬,就是因为这样,让我对你一见钟情。
也许是我对你的喜爱打动了上天,下学期,你是我们班的地理老师。当你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眼前一亮,我的世界顿时春暖花开。
你讲的课极其生动形象,使不爱地理的我,都渐渐地对地理有了兴趣。在课余,你会教给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你说男孩子要能撑起一片天,女孩子要学会独立,一切的一切我一直铭记在心。
还记得那个下雨天,我没带伞,站在食堂的屋檐下望着倾盆大雨不知所措。正是这时你来了,你拿着一把正在滴水的伞,你是来吃饭的,见我没拿伞还不犹豫的将我的手紧紧握住,紧挨着我,撑起伞,将我送到对面的屋檐下,一遍又一遍的嘱咐:“女孩子要学会爱惜自己,不能淋雨,下次一定记得带伞!”我呆呆的望着你转身离开的背影,你当然不知道我的脸颊已满是泪花。
我遇到了不开心的事,你找到我,用坚定的语气对我说:“没有任何人能对自己的人生造成威胁!”
一切的一切,都尽在不言中……
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我依然会记得,遇到你,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篇四:遇见碎片化阅读】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们进入了碎片化时代,流行起了碎片化阅读!原本完整的书本在像披萨饼一样被我们碎片化。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读到一句话:我并不介意生活变得碎片化,毕竟书本本身就是一片片碎片。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我常问我自己这个问题而我给自己的答案是“不,不是这样的。”
显然我并不赞成这种说法,也就是我并不支持碎片化阅读。如果,你在碎片时间了阅读,我们会很容易的忘记上一章说了什么,我读了什么,最后只是一无所获,反而浪费了自己的大好时光。
这时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多多阅读呢?”我想说,在这些剩余时间碎片化地去阅读,会使自己的眼睛变得非常非常地疲劳,有人说,没关心,我们有电子书籍,不会伤害眼睛,我们不用手机,这样总行吧?可是,如果我们这么做,会使自己变得很麻烦,带上带下万一丢了呢?而且知识产权不被保护。
我认为,虽然如此,但碎片阅读仍会成为我们阅读的趋势,因为人们太忙了。我真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泡一杯热乎乎的红茶,捧上一本厚厚的《红楼梦》来读,满满的书香气息,或是来到一家图书馆自由地穿梭在那些书架中,满满的回忆,捧上一本在图书馆的角落阅读,乐哉!
还有一点其实是我最想说的,碎片化阅读虽说可以给我们带来诸多方便,但是,我们读的那些真的是时间名著吗?真的是古人给我们留下来的那些历史故事吗?真的是那些名人语录吗?不,不是,而是网络小说,娱乐新闻。我不得不说说网络小说的虚构,现下当红的网络小说有两种。第一种,校园小说,就是那种学生时代就开始互相喜欢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多数情况下都是学霸,而且还是学习只花几分钟就可以考好的那种,这样的思路,这种想法只会误导他人。第二种,穿越小说,多半以在现实生活中死亡的理由开端,引得很多不明事理不知道死亡多可怕的人效仿。虽说我个人无法理解,但还是会有。
我认为很讽刺的不仅仅是碎片化生活带来的思想误导,更是因为进入了网络时代,身上没有一本书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手机却是很奇怪的这种事实。
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在地铁上看见各位闭目养神而不是挤破头地去看闲杂无聊书,一无所获。能够有一天捧本书,嘴里叨叨着:“乐哉,乐哉!”
【篇五: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
沐浴着阳光,我用手轻轻地摩挲着那略显粗糙的《西游记》封面,忽然眼前一闪,发觉自己竟然置身到了荒山野岭当中。
拨开身边的灌木丛,一位身穿僧袍的和尚正坐在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圈中。
再走进一些,心中便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一缕阳光即将穿过乌云一般。走进了,方才晓得他就是金蚕子托生的法师——唐僧。
我心中大喜,丝毫不顾及金圈的魔力,但我的脚踏入了金圈的那一刹,脚上的灼伤便难以言状,急忙缩回脚。一抬头却猛地与唐僧的目光相撞。“这位施主,找贫僧有何事?”唐僧率先先打破了寂静。“额?我……我想问您的大徒弟孙悟空在什么地方?”“你可说的是那猴子?他杀人成性,整天伤及无辜百姓,我本不想收她。但我佛慈悲,是菩萨姐姐要我收他的说是要保我西天取经。不料这泼猴好生无礼不但不保我,还滥杀无辜,现在刚被我赶走了!”唐僧眼里闪出一丝泪光。
“妖精!哪里跑。”忽然之间,孙悟空挥舞着金箍棒冲我打来。我脚下一轻,化作一缕青烟。扔下一句话:“唐僧呀唐僧,你怎么这么……”带到我喊完“迂腐”二字时,发觉自己又回到了自家的阳台上。
现在,也有不少几近迂腐的人,他们何尝知道别人想要的只是自由,真如唐僧一般,孙悟空也只是想要自由罢了。为何总是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呢。
这次遇见,让我懂得了思考,懂得了许多许多……
【篇六: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
黑暗中我全身失去知觉,却能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已渐入梦乡。
睡前,我的手一直翻动着那本《鲁宾孙漂流记》,那段黑色而又枯燥的文字,却描绘了一个比贝爷还要厉害的人,描绘了他从绝望到乐观的过程。这本书不知读了多少遍了,而我仍然爱不释手。
我又把那本书看了一遍,此时,虽然很困,可脑仍浮现着那段令人难以忘怀的场景。
不知不觉中,我闭上了眼。当我睁开眼后,发现我正躺在松软的沙滩上,一边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另一边则是茂密的热带林。海上涌起一阵阵波浪,也带来了一阵阵清凉的海风;林中那鲜艳的果实和花朵散发出浓浓的香气。这奇妙的景色使我并不想纠结我到底在哪儿?
我觉得应该在这个神奇的地方转一转。
我望向远方的一座山坡,隐约有一个破帐篷。难道这里有人居住吗?我怀着疑惑的心,向那里走去。
轻快地跑上山坡,那果然是个帐篷,只不过是船帆搭的,旁边是一个山洞,里面好像放了不少东西。这时帐篷里走出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直见那个人毛发一尺多长,带着一顶羊皮帽,穿着羊皮衣和兔皮鞋,后边还背着一杆鸟枪。我被吓坏啦,而那个人也吓了一跳。我缓了缓,这帐篷、山洞,还有这个人,难道他是鲁滨孙?那么这个帐篷就是那个“别墅”,而那个山洞就是那个“军火库”。
我用手势配合着蹩脚的英语向他说明了来意,虽然他没完全听明白,但他还是很高兴,因为他有了个伴。(那时“星期五”还没有出现)他用面包和葡萄干招待我,当他拿出甘蔗酒时,我连忙告诉他我不喝酒。我问他,你当初是靠什么心理而生存下来的?他告诉我,是自信和乐观。如果,一直的恐惧和绝望,那是不可能生存下来的,因为上帝只会帮助有信心的人。
他还说,既然上帝让我不被水淹死而来到这个岛上,那么上帝肯定还会让我重新回到英国的。
我听的入了迷,他一直向我强调,是上帝救了他。而我却对他说,是他自己救了自己。这时,他拿出了《圣经》看了起来,看的是那样入迷,好像已经忘了我的存在。
我看着他,桌上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吃,当他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消失了,他却在那里大喊道,我见到上帝了,他又给了我信心,我一定会活下去的。
在他的呼喊声中,我突然从梦中醒来。刚才的那个画面,成了旁边的那本书。我感到庆幸,他也告诉了我很多道理。
这一次的遇见,将会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