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独一无二的我】
走进我的家,你会发现有一个小男孩。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翘起二郞腿,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呢!这是谁?走近瞧瞧,哦!原来是一个小帅哥——我!
英俊潇洒的我
首先,说说我的长相。我的脸像一颗光滑的在鹅蛋。头发乌黑光亮,这些“小娃娃”都是拼了命似地向上钻,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一个月就得剪一次头发。在这群“小娃娃”的世界下面,有一对浓密的眉毛,它如同一只宽大的信天翁在一望无际的海洋上空大展拳脚;又像一把上了箭的弓,一触即发。在这多变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有大眼睛,它就像夜晚天空中那明亮的星星一样不停地闪烁;有时又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在这帅气的五官中,唯一不满意的就是我的塌鼻子,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整体形像。瞧,我还是够英俊潇洒的!
乐于助人的我
我不但帅气,也爱乐于助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和姐姐、妈妈一起去烈公园玩,在公交车上,由于人太多了,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好不容易,坐在我旁边的阿姨下车了,我立刻坐上去,心想:太累了,终于可以坐一下,但我马上想到了妈妈和姐姐,正当我准备喊他们的时候,一个白发苍的老奶奶踏着沉重的步子出现在我面前。我立刻站起来对老奶奶说:“奶奶,您在这儿坐下吧!”我一边说,一边扶老奶奶坐下。这时车里的人把目光都投向了我,并且向我竖起大拇指说:“这孩子,真棒!”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就像吃了蜂蜜一样甜。
阳光自信的我
我的身材算不上魁梧,但却很结实。这还要源于我的一个爱好————运动。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运动会,我参加了投垒球和跳远两个比赛项目,别提有多高兴了。练习的那些天,我和其他参加比赛的同学们,每天都是早早地来到学校,放下书包去操场练习,一练就是一个多小时,这时,其他同学才陆续来上学。到了举行运动会的那天,我分别获得了第3名、第4名的好成绩。虽然两个项目都没有拿到第一,但我仍然很开心,体育运动成就了阳光自信的我。
博览群书的我
书,对于我来说,是我的世界必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只要我一有时间,我就会从书柜中抽出我的珍宝慢慢品尝。我常常沉浸在书海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童话、小说、科普、中国的、外国的,我都读。其中《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小说。我还记得那古怪的福克先生,他做什么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他无论处境有多么艰难、多么危险,他都处变不惊,并且总能在危难关头想出解处问题的办法。在书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交到很多朋友。
看,这就是我,怎么样?咱们交个朋友吧!
【篇二:独一无二的我】
在爸爸妈妈眼里,我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我今年9岁了,是浙江路小学福州道校区三年四班的学生。我虽说长的稍微有点胖,但是我很帅气。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黑亮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红红的嘴唇,我的脸蛋圆圆的,尤其是一对大耳朵,耳垂厚厚的,像极了寺庙里佛像的大耳垂,每次朋友见到,都夸我的耳朵好看,是个有福气的小男孩。
我有很多的爱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画画了,虽说我才学习了一年的画画,但是我的进步特别快,尤其是画动漫画,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一次的绘画比赛中,我的作品被评为少儿组银奖,我特别高兴。只可惜我一周只有一次画画课,要不然,我宁愿一周都不要去玩,我也想利用周末的时间都在画画。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游泳了,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我都会去游泳,一节课我需要游30多个来回,大约是1500多米呢。每次我都累得气喘吁吁,但是我的精力依然很充沛,下课的时候和小伙伴们有聊不完的话题。
我的缺点有点多,有时候爱耍些小脾气,但是让我冷静一会我很快就恢复高兴的心情啦!有时候做作业有些小马虎,错了的题都不知道是怎么错的,我以后一定会克服这个缺点,养成认真检查的好习惯。
其实我的优点也不少,我常常会帮妈妈做家务,擦玻璃,擦书桌,整理自己的书架。我在学校还是一个“扫地专家”,每次做值日的时候我都会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老师和同学都表扬我做的很干净呢!
这就是我,兴趣广泛的我,马虎的我,勤奋的我,独一无二的我!
【篇三:生命,独一无二的乐章】
地球从出现生命,至今34亿年,漫长的进化史,从单细胞到多细胞,从水生到陆生,从无性到有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等到高等,直至出现人类,再到人类与疾病斗争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一个漫长的遗传,变异与进化的过程。
自生物体的出现,他们的基因,就决定了他们对于环境的适应。基因是具有遗传功能的结构单位,因为遗传才让一些生物的性状保留至今,但因为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之中,优胜劣汰,只有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现状,来达到适应环境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变异。
遗传和变异是生命的基本特征之一,遗传的保守与变异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产生了进化,才形成了生物界的芸芸众生。形形色色的生物,他们虽然拥有着不同的基因,不同的性状,但是他们都共同拥有生命。
那什么是生命?生命,一个埋藏着时间长度的奇妙名词,它不仅仅是生物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象征,它更拥有着独特的意义。
薛定谔曾经说过,生命的本质在于信息,它通过消耗能量的方式来维持信息的传递。是啊,从我们生物本体来说,每个细胞之间都存在着信息的传递。从我们生物组成的生物界来说,再低级的动物也有着信息传递的独特方式。我们人类现在处于进化史中最为高级的动物,我们的生命本质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那就是思考与记忆。
科技尤为发达的今天,是我们人类不断思考出来的结果,历史的信息之所以能够再传递下去,是我们人类记忆的结果。
我们身上所有的细胞都在为我们的生活而工作,他们都在践行着他们的生命本质,是他们之间的信息传递,才让我们人类拥有了更鲜活的生命,让我们去践行着我们更高级的生命本质。
从生物学上来说,生命的本质在于新陈代谢和繁殖。但我认为生命的本质更在于其过程。就像生物学上生命过程的定义,蛋白体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自我调节的过程。蛋白体的同化与异化和不停地跟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是生命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根本动力。这从人文角度上解读来说,生命的过程更在于不断的自我反思和坚持不懈。一个是自我的态度,一个是自我的精神,让人类在这个世界中焕发光彩,从我们生物本身解读出来的道理,让人类推动着整个世界发展。
正是因为生命的不完美性,我们才需要不断的进化,但在此过程中,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不仅每个人从基因的不同到性状的不同,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记忆也都是绝无仅有的,才让这个世界变得如此史无前例,是生命这个独一无二的乐章,演奏了这个世界前所未有的样子。
【篇四:独一无二的我】
一张长长微肥的脸,淡淡的宽眉毛,如溪水般明亮的大眼睛,这个姑娘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与别人不一样的我。
我很喜欢画画,也学过各种各样的画。从素描到水彩,从国画到油画,样样都会。画画是我的百种语言,我从心底知道不管是谁作的画,都抒发着一种情感。以冷色为主调时内心是平静的,以暖色为主调时内心是阳光的;笔法细腻时心情是快乐的,而笔法粗狂时心情是狂野的。同学们都说,只要一谈到画画,可睿就立马与大家高谈阔论,要是说到审美方面,可睿更能眉飞色舞地长篇大论。可想我对画画的热情。
平时文静的我,在看到同学遇到困难时,必定会拔刀相助。一次,我在操场上看到一位同学一副难受的样子,我便上前问道:“同学,你怎么了呀?是身体不舒服吗?”她一见我,就哭腔地说:“我,我好像中暑了。”我立马扶着她到医务室,并帮她联系班主任和家长,上楼下楼我跑了五六次,累得我气喘吁吁。又冲进医务室,她一见我,就直说谢谢。我只是笑着说:“没关系,助人为乐我很开心的,就当锻炼身体,多跑跑。”
这就是我,一个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我。
【篇五:独一无二的我】
镜子面前是一个11岁快要到12岁的小姑娘,一双又细又黑的眉毛下,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红润的嘴巴,能说会道,头发,乌黑发亮。但最迷人最耀眼的还是嘴边的小酒窝,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告诉你们吧,这就是我—张煜欣。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十分调皮,小时候爸爸和妈妈在门口儿打鼓,我爬到了桌子上,妈妈看见了,便叫姐姐把我抱下来,那时我听到了妈妈对姐姐说的话,立马从桌子上爬下来,等我爬到九霄云外了,姐姐才反应过来,姐姐在后面追呀追,我在前面爬呀爬,因为我那时还小,不会走路,所以我是能像毛毛虫一样在前面爬。
现在我长大了,变懂事了,成了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学生,记得有一天下午下起了倾盆大雨,隔壁班上有一位小女生在哭,我循声而来,走上前去问你怎么在这里哭,你的家长没来接你吗,小女孩哭哭啼啼的说,爷爷身体不好,奶奶在家照顾爷爷,爸爸妈妈在外地打工,只有过年才回家一次,今天我不知道要下雨,所以没有带雨伞,我说,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家在哪里呀,我把你送回家吧,然后,我撑开一把粉色少女心爆棚的伞。我们走出了校门,我尽量的把伞往她那边放,让她不要被雨淋湿,小女孩说:“哇,这伞好美丽啊!好像好歪了。”我说:“伞……伞没歪呀。”就这样,我把她送回了家。我一个人回到家后,妈妈气急败坏地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老师不是早早的放学了吗?看妈妈这么着急,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我这一生的事儿很多,如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这些事儿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一直刻在我的心里,瞧,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一个助人为乐的我,一个十分懂事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篇六:记忆中那独一无二的美味】
有时,回忆太过悲伤不敢去想;有时,回忆太过甜蜜,令人难以忘怀。
三年前的一个冬天,鹅毛般的大雪一直下个不停,下学了,妈妈又没来接我。
“去我家吧!”
“算了吧,我再等会吧”
“没事,到了我家就跟自己家一样。”话还没说完,她就已经拽我去了她家。
她是我的发小,可以说是最懂我的人。无论我的快乐和忧伤都只愿意和她倾诉。只要我有难处,她一直陪在我身边,一直都在。
一路上,我俩已经冻得没有知觉了,手通红通红的,肚子早已经叫开了。一到家,她妈妈就让我们俩在火炉旁边烤火。那碗饭一端到我眼前时,口水都快忍不住了。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简直是人间美味!比世界上所有的山珍海味都好吃!
小学毕业后,我们分开了,我们各奔东西,再也没有见到过。直到体考那天,我遇见了她,遇见了依然文静善良的她。
那天,遇见她,再次勾起了我记忆中的那顿饭,那不是什么大餐,不是什么肯德基,却是我吃过最美味的。
我知道了在成功时,热烈附和的不一定是真朋友;在最孤独、寂寞寒冷饥饿时在你身边的,则一定是值得珍惜的。朋友无须多,只须真!
那份美味无可替代,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