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路人”】
小学毕业后,我已许久没和旧时的好伙伴见面。于是,我决定和那个与我“臭味相投”的朋友一起去图书馆。
我打开QQ,在“特别关注”这一栏找到与我最亲密的女生。
她有点胖,当她跑起来时身上的肉就像在荡秋千,总是让我哭笑不得。一头及背长发,常扎着马尾辫。小学六年,就不曾见她换过别的扎法。一双黄豆大小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左耳后方有道疤,好像一条小小的蜈蚣,微微泛着粉红色。
在发消息前,我情不自禁地幻想我们相见后的场面。我坚信,她一定会非常激动,一定会“巴拉巴拉”地给我讲各种趣事,一定会兴奋得紧紧抱住我。因为以前我们还在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她和我情同姐妹。
我满怀期待地把消息发了过去,满心欢喜地等她给我的答复就在消息发出去不到一秒后,页面上就弹出来一个东西。我欣喜若狂,在仔细看那个东西前,我在心里默念不下千万遍:太好了!她秒回我诶!她肯定答应了!
我怀揣着无法言喻的激动心情看她给我回的话——“你与对方还不是好友……”什么鬼?开玩笑呢吧。对,她肯定是在耍我呢。我认为她不过是想吓吓我罢了,所以有点不屑地撇撇嘴,喃喃自语道:“就这小把戏还想吓我?”于是,我又发了一条信息。这次,出现在我眼前的依然是刚才那堆话。
此时,我开始怀疑和不安了。我万分仔细地看了下那对话框,结果,我懵了。那哪是她发的呀,分明就是系统提示!
顷刻间,世界安静下来了,没有一点杂音。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好像在说些什么。渐渐地,那嗓音变得清晰了,声音的主人在念那段系统提示!我也听出那声音是属于我闺蜜的。
那段由电流而组成的冰冷的字体,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勾起了我旧时的回忆。
散学礼那天,她一直跟着我,没说什么话,却一直出神地望着我。我想,她心里应该充满不舍吧,所以也不好让她恢复“正常状态”。
时间的脚步总是匆忙的,转眼就到了要分别的时候。在我将要走出校门的一刹那,她朝我叫了一声,并招手示意我走到她身边。
当我站在她面前时,她抱住了我,让我有些吃惊与不知所措。她开始抽搐,带着哭声对我说:“我舍不得你。”听到这话,我满腔惊慌变成了泪水,似奔腾不息的黄河般夺眶而出。
我俩在保安亭站了许久,把从未与对方说过的话全都说一遍,她偶尔会被一件趣事逗笑,在那灿烂的阳光下她是那么可爱那么耀眼。
然而,现实很骨感。不管曾经我们多么“如胶似漆”,多么“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多么“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多么“瞻望弗及,落涕如雨”。现在已是“出门向东看,泪落沾我衣”“望极天涯不见君”。
在为这份已经逝去,已经黯然失色,已经离我远去的友情惋惜时。我不禁感叹。感叹这世间的变化莫测,感叹原来我所看重的友情其实一毛不值,感叹现实的残酷和锋利。
永别!那陌生的路人。
【篇二:作为路人】
在生活中,自己是主角,别人只是路人。然而在别人的世界,我们同样也只是充当着路人的角色。作为路人,应该懂得作路人的艺术与技巧。
赞美之辞谁都爱听,但你要明白钻石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稀少,石头之所以廉价是因为它随处可见。作为路人,我们应会让自己的褒扬之辞是钻石而不是石头。没错,看到别人做了好事的确应该称赞一番,以资鼓励。可是赞美是有前提的,你平时吃饭睡觉会有人称赞你么?没有吧,为什么?因为那是一种理所当然,司空见惯的举动。为什么要赞美?因为值得去赞美的那些人、事、物不常见,还需要去提倡。我们提倡乐于助人,老师常说,社会提倡什么就说明缺少什么。乐于助人会得到许多人的赞扬,那是因为人们认为那是一种不在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善举”,而非如同吃饭穿衣一样的常事。如果有一天,与人行善得不到赞许了,我们应该庆幸,因为那些所谓的“好事”成了一种近乎本能,不带目的的行善了。
那么,作为路人,不去过多赞美应随意批判吗?NO,NO,我们绝不会应该以自己的眼光对别人妄不断语,别人说什么做什么与你有什么关系?除非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否则我们决不应该横加指责。其实,有很多事并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眼见也未为实。一件事就好像一个洋葱,要剥去层层外衣,才会水落石出,一览无遗。所以,仅作为路人的我们不应该以挑剔、短浅的眼光去看待他人的是是非非,在批判之前,请思考三分钟,冷静地思考三分钟——事实真的如我所想么?我的思维方式正确么?我有权力在这件事上对别人加以指责么?当然,我并不是说不能批判,批判精神是生活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应当具备的素质,我们应有这种精神,但不可随意,在你意欲指责谁的时候,请慎重地思考一下。
作为路人,我们看着别人演出自己的人生,或好或坏,应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态度,不卑不亢,这才是作为路人,作为人的最佳姿态!
【篇三:我是路人甲观后感】
记得看过一部电影,片名叫《我是路人甲》。讲述的是一个叫横店的地方的众多群众演员的事。既然是路人甲,那便有路人乙、路人丙、路人丁那些卑微的,过目即忘的人的不是演员的演员,甚至,连他们的名字也可以忽略不计。
观众对这样的有时只有几秒不到的角色往往不会留下任何印象的,观众只会记住占据银屏大部分时段的主角,还有那些出色的配角,但铁定不会记得这些累死累活的群演,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在这部演片中,原是路人甲的万国鹏,带着一千元钱和演戏的梦想来到横店,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可以到北京学习的机会,不过其中的艰辛无法计算。还有无法计算的那些打拼了仍然不见半点希望的追星人。
不过,如果换个角度来说,不管是路人甲还是路人乙,对他们自己的人生来说,他们都是自己生命舞台里的主角。不是么?
他们一样有梦。其实梦想是什么,真的不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反正身体里那股汹涌澎湃的热血,会一鼓作气地牵引你往一个目标前进,那怕结果也只不过是人家生命里的一个路人甲。
还记得那个跑龙套的,做人肉背景还常常一次次死掉的无厘头吗?他和好友去参加无线电视的选秀,本来自信满满,可结果却辛酸不已。入选居然是陪他一起去参加选秀的朋友。只是失望之后的他没有泄气,而是到剧组里跑起了龙套,他演被人一掌劈死的士兵,演了五分钟,结果电视播出后,他的镜头仅剩三秒钟,并且好像不仔细看,连脸都没露足。就这样在演艺圈,他仍继续跌打滚爬,中间的过程和艰辛,只有他自己清楚。因为那是他担任的自己人生的主角的体验,没有谁可以替代。他是以自己的努力验证了戏剧家洪深说的一句话的:我的梦想,是明年吃苦的能力比今年更强。所以,才有好多年后的凭借自己过硬的演技一炮走红,在演出电影《霹雳先锋》之后,以该片勇夺第二十五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然后一步步地走向了演艺事业的巅峰,他的名字,叫周星驰。
人的一生,本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人生来就可以走上舞台的中央,成为万众瞩目的闪光主角。但每个人一定是自己生命的主角,要让生命里的每一个日子都强力起舞。人生之路中,会有顺风顺水的时候,但多的是阻碍重重,山环水绕。想超越,靠的是自己的勇气和担当,付出和拼搏,并一直行进在自己的梦追梦途中,把握生命的航向。
那样,你一定不再是路人甲,而是有可能是周星驰。
【篇四:那个陌生的路人】
生活中,有许多做好事不留名的人,而今天我就遇上了这样的一个人。
吃过早饭,我高高兴兴地走在大路上,心里盘算着周末该怎么和同学玩才能尽兴。一时想得入了迷,没发觉自己走歪了路,等反应过来已经晚了,竟和路边的一棵大树撞了个满怀。怕别人瞅见,连忙起身,正尴尬间,突然感觉鼻子一热,一摸,呀!竟然流血了,我惊慌失措,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一个过路的人看见了,说:“你怎么了?”我指了指鼻子,他一看大吃一惊,“怎么流这么多血,快,快,我带你去卫生所。”说完,他就背起我来,往诊所的地方奔去。
一路气喘吁吁,到了诊所的时候,人却没在家,这位好心人叹了口气,在村里人的指点下,又背我奔向了第二个诊所。
来到诊所,医生看了看我的鼻子,说:“没事,只是擦伤而已,擦点药物就好了。”那个好心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幸亏没事,以后走路可要小心点了啊。”给了钱,我们拿着药,就出了门口。看着他满脸的汗水,我一时感激不已,分别时竟然忘记了说声谢谢。
回到家,我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嗔怪道:“你怎么不谢谢人家呢?你还是个学生吗?记住,以后不管谁帮你,都要谢谢人家,听见没有?”“听见了”这句话我脱口而出。
对美德的追求,总是在不知名中显得那么可贵,那个陌生的路人,让我知道了做人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帮助别人。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像这样对美的追求的人,始终保持着这样的的向往和追求,这是多么可贵啊!
【篇五:路人甲也耀眼】
今天上午和下午,我们在学校大礼堂排练了端午节诗会的节目--《橘颂》,我负责打中国传统龙鼓。这个这角色的职责貌似不大,相比于台上那些光鲜亮丽的演员,这只算得上是“路人甲”。
两个鲜艳的龙鼓分别摆在舞台的南北两侧,或许也只有第一排边上的观众会注意到我们俩,那并不动听的震天响的鼓声,或许会遭受某些观众的厌恶,但我不想就此放弃这个宝贵的机会,即使是路人,也要当“甲级”路人。
排练间隙,我和董晨廷商量着谱子、节拍。在台词的旁边圈圈画画,我还即兴画了两小节的solo。平时学的那么多乐理知识,现在居然能派上用场,看来,掌握一些乐理知识,比盲目学习乐器还有用!
初中以来,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才艺,真的很紧张。几分钟下来,我的双手手汗就出了不少。我在心里默念:“我不紧张,我不紧张,放松!放松!”果然,过了不一会儿,我就放松了下来。
一上午,我并没有碰过几次鼓,所以一直处于很“闲”的状态。我并不想把时间荒废,再加上还有段solo没写出来,就再也不敢懈怠了。终于,那段solo在下午四点正式出炉,这意味着整首曲子大功告成!
在一个大型节目中打鼓的人,或许只是一位路人甲,但我的心却十分火热,我将每一分专注都注入了每一声鼓点中。
我期待下周三的那场演出,盼望着“路人甲”能够脱颖而出!
【篇六:宁做路人】
宁愿做路人,也不去风口浪尖,偶尔会这么想。
爱江山爱功名的人比比皆是,他们用尽力气争得壮志凌云赢得生前身后名;爱喝彩爱光环的人也不甚少,他们玲珑夺目笑容骄傲。平凡的人就要叹一声,好羡慕啊。而不曾细想,光环笼罩后是否已失去纯真本性,曾经信誓旦旦说的“不忘初心”是否已烟消云散。也许,又是哪一次黄昏,哪个良辰,才知是黄粱一梦。
隋文帝的长子杨勇,诞下便被立为太子,享受数年唯我独尊的荣华富贵,不曾做过什么错事,却莫名引得独孤皇后的厌恶,世事难料,最终竟落了个“废太子”的命运。其实,这样的事在历朝历代并不鲜见,终是浮生若梦,无一非空。繁华落尽的悲凉孤寂大概只有故事中的人自己来体味了,留下的不过是后人的一串喟叹罢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曾经沧海竟为水。而若不经历曾经“大起”之后的“大落”所带来的痛苦,也不至于痛心疾首了吧,就如曾经的楚霸王,最终选择乌江自刎而不是重头再来,也许是心神凋零殆尽了罢。
我敬爱的学者作家——余秋雨先生,不屑于功名利禄,也不愿在风口浪尖叱咤风云。在他四十出头的盛年时期,担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可谓立功立德,官场顺风顺水,当他有机会跨上所谓的更高的台阶上时,他却辞职了,前前后后写了二十多份辞职信,先生只是说“去寻找我的田园”,只是想做一个一身清风的文人,一个不沾官场污渍的学者,先生不忘夙望、不忘初心,令人感动!
宁愿做路人,也不去风口浪尖。林徽因与徐志摩,才女才子佳偶天成,怎会不互生爱慕。林徽因曾说他是“人间的四月天”,徐志摩也写给徽因“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射在你的波心”。而最终林徽因选择了梁思成,归于理性。也许,她知道如果那时与尚未离婚的志摩相爱,会被推向怎样的风口浪尖,她宁愿不去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她宁愿做路人。
也许你要说了,你说你的雄心壮志不可隐没,你说爱过恨过经历过才不枉少年。你要翻过高山越过大海,你要追随太阳一路向西,你要天地作证,你曾那样活过,然后热泪盈眶直到地老天荒。人各有志,这绝不为过,这绝对令人敬仰。
然后我说,我还有一点点要说,我爱的作家芥川龙之介写过“愿醉春日之酒,诵金缕之歌,唯求日日如此,天天这般”。
何为路人,何为风口浪尖,都是自己体味自己定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