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食相关作文

【篇一: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的小狗是野外捡来的,它非常可爱。

它身体胖胖的,全身都是黑色的,头是椭圆形,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小,嘴巴很大,锋利的牙齿像一把剑,耳朵耷拉下来。小狗有四条长腿,跑起来像一辆汽车在大路上奔驰,尾巴毛茸茸的,像个黑色的'毛绒小球。

兴奋的时候尾巴一摇一晃,生气时露出凶猛的表情,“汪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警告你,热的时候舌头一吐一吐地哈着气。

小狗它吃食时表情可爱,爱吃狗粮、肉、骨头……吃食时很滑稽,常常吃一口,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巴,吃一口又舔一下嘴巴,乐此不疲。

它睡觉时,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像一个婴儿睡觉一样,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我非常喜爱我的小狗,每天精心照顾它,和它玩耍,我们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篇二:小乌龟】

我家里养了两只小乌龟,那是从奶奶家领养回来的。

小乌龟体型娇小,只有我的手掌心那么大。它把头从水底探出来时能把脖子伸得长长的,大概有一厘米长。

它的手和脚都挺短,皮肤上有很多皱折,上面长着小巧玲珑的爪子。它用这些爪子笨拙地在水底爬来爬去,那模样让人心生爱怜。它手脚短小,可它尾巴却不短,尖尖的,长长的。灰色的尾巴跟在它身体后面,好像是一个对主人毕恭毕敬的仆人。

我最感兴趣的是它那小巧精致的龟壳。说是龟壳,其实就是乌龟的家。龟壳不但坚固而且美观。龟壳上那一块块棱形的花纹,像是古时候人们用来占卜的“八卦图”,是古时候算命先生用来占卜凶吉的工具。龟壳还能帮小乌龟防御敌人。发现敌人时,小乌龟便藏身于其中。

观察几天,我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小乌龟吃食时,常会你争我抢,互不相让,斗得两败俱伤。瞧,今天它们又杠上了,一只在咬另一只的龟壳,看上去像是生气了。今天,它们吃食速度很快,大概饿坏了。我去洗个手的功夫,回来时就看见它们已经把食物吃完了,正津津有味地砸巴着嘴。它们还有一个习性,我在时,它们无论多饿都不吃食。我走开后,它们才开始吃起来。可能是因为它们怕生,毕竟刚来没几天呢!

小乌龟真是太可爱了,真期待见到它们长大后的模样。不知是否还和现在这样顽皮?

【篇三:故乡的味道】

美食,不仅是味蕾上的一点滋味,更是每个中国人心底挥之不去的乡愁。——题记

故乡西临洞庭湖,东倚幕阜山。水清丽,山巍峨,孕育出故乡独特的风味:温婉典雅,一如江南女子;粗犷奔放,亦如大山汉子。亦雅亦俗,相得益彰。

故乡产一种鱼,奇小,透明,色泽如银,称为银鱼,是本地特产,外地虽也有少许干银鱼卖,却没了那新鲜劲儿,吃在口里有些硬,总不是那个滋味。

银鱼吃法多,有银鱼鸡蛋饼,辣炒银鱼,银鱼烩苦瓜……但都坏了银鱼的原味,不如煮汤,最简单却又最好吃。在水中放些姜丝,大火煮沸,将新鲜银鱼一汆,撒把葱花,放点儿盐,起锅后滴几滴麻油就行。讲究些的便加些肉丸一道儿煮了,鲜味便更足。

盛上桌,一碗清汤,青白的葱花浮在面上,浅黄的姜丝同那银鱼沉于碗底,银鱼呈乳白色,又软又细,这般珍馐,一碰到牙,牙就高兴。银鱼吃着方便,不必去头去尾,且“柔若无骨”,踢里秃噜,一碗银鱼汤就下了肚。

几年前,外地的表姐来我家玩,恰逢家中没什么菜,便下馆子,特地点了份新鲜银鱼汤,给她尝鲜。姐姐桌上盛赞,却不知为何物,便大呼:“这萝卜丝真好吃,再来一份!”众皆捧腹。

每逢夏季,便开始有人骑着三轮车,挑着担儿,穿梭在大街小巷间叫卖莲蓬了。莲子不是本地独产,却唯有这儿的“湘莲”最可口,谓为莲中上品。

先不论如何吃莲子,单是剥那莲蓬便甚有趣。剥出的莲子有好几层皮,去了硬皮还有软皮,稍老的还要剔除莲心。极嫩的莲实外壳底的圆圈呈青绿色,这种莲实的莲心沁甜,丢了倒觉失了一味。老莲心是可以泡茶的,晒干后密封,清热去火是最好不过的了。

嫩莲子可以清炒,但只有六至九月才能品尝到,夏季家里总会多多少少炒几次莲实,偶尔也会加上另一种特产——菱角一起炒了。每次都是各自往碗里扒拉些,狂塞一顿便没了,总觉得不过瘾。老莲子去莲心后能烧肉、煲汤,有时家里做银耳莲子羹,用小砂锅文火熬一夜,起床后便是极精致的早点,打开锅盖,满屋清香,盛一小碗,银耳莲子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若说银鱼与湘莲还称得上是“雅食”,则故乡的其他风味小吃便是大俗之物了,似乎是既上不得台面,又不能形诸文字的,然而我却一直嗜吃。蓑衣萝卜,因其切削后状如蓑衣而得名,以其脆嫩香辣而扬名,佐饭极佳,一土瓷小碟,便更吃几碗饭。另一小吃——平江酱干,以黄豆为君、鸡汤为臣精制而成,色泽乌亮,味鲜可口,食之欲罢不能。这两种吃食,定要去那民间农舍中吃才够味,塑料包装的虽是方便了不少食客,却早已失了原味,总是没那么好吃了。

每当忆起这些味道,便觉故乡可爱极了,也就庆幸生在了这个盛产美味的地方。这里的吃食,已经不仅仅是舌尖上的一点滋味,它茁壮了我的身体,内化至我的心灵,并成为我对故乡挥之不去的眷恋。无论今后身处何方,我也不会忘记这儿的吃食,不会忘记这故乡的味道。

【篇四:倒春寒】

最近的“倒春寒”比数九天还冷十万倍,我们的小小花园的居民也怪了,怎么怪?让我来告诉你。

小树刚长出翠绿的新叶子,可一到晚上那如刀子般的寒风一夜间就裁了干干净净,阳台处处留下它那狂笑声。花朵中只有耐风寒的山茶花,因为躲在密密的花苞里而幸免于难,但别的花可就惨了!那如初升太阳一般艳丽的石榴花变成了奄奄一息的夕阳,片片花瓣随风飞舞,有的在鱼池中沉睡,有的在土中消融。有的飞到顶楼默默等待枯萎……

再说说动物,乌龟们从冬眠中刚苏醒,还没来得及伸个懒腰,突然“倒春寒”不期而遇,它们心想:怎么了?不会龟界末日到了吧!它们一会儿在窝里烦躁地踱步,一会儿安静地大口吃食,一会儿……乌龟们想破了龟脑袋都想不明白春天在哪里。

鱼儿更沉默了,连活泼机灵的小鱼也像冻在水中一般,整日连大动作也不敢做,好像一动就会引起原子与铀235(元素)的碰撞,然后毁灭地球。吃食时,依旧发扬“绅士风格”(实为被动)让母鱼先吃,但母鱼吃得慢,公鱼们也只能等待再等待,谁让咱是绅士鱼。

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难不成不来了吧?我可不想过这种“才脱棉衣又得穿”的日子呀。

【篇五:最重要的事】

快三年了,母亲独自一人留在故土,我与父亲居住异乡,一个家就这样分处两地。

父亲努力打拼,在这里买下一套房子,面积对于三个人都是绰绰有余,更别说我们两个人了——父亲显然是为了母亲也能过来做准备哩。

我推开了厚重的房门,开了灯,灯是暖色调的,而家却是冷冰冰的。

一周最期待的就是周末母亲过来,即使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家的味道也浓了许多,温度也持续上升。

这便是我的家,一个阴晴圆缺的家。

作为土生土长的陕南人,故乡的风土人情已然烙在了我身上,成为我一生的印记。母亲每次过来,我都会瞅准时机,不放过任何回味儿时味道的机会。她也会尽量满足我,给我带各种各样的吃食,见我兴高采烈地吃着,她的嘴边也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对于我来说,这些吃食早已成为了我一种惯例式的存在,一种回忆的途径。

母亲是一名教师,在她看来,一周最重要的时刻莫过于给儿子讲讲学习方法,讲讲人生哲理。这也是我最欢乐的环节,毕竟,这样的存在比起唠叨轻松了许多。每当母亲讲起来时,我便凑上耳朵仔细听,生怕放过一个字。

日子就这样期盼、相聚、暂别,又期盼、又相聚地过着。来这里前,是我与母亲住在陕南,而父亲身处异乡,也是这样盼望着周末的到来,我无比珍惜每一次团圆的机会。

最重要的事,是团聚,最重要的情,便是温暖,而这些便是家的开始和源头。

如此简单,如此重要。

【篇六:我们一起品味过的忧伤】

雨,飘落如剪不断理还乱的发丝,那阵阵抽泣,成了这短暂的清明节中最忧伤的点缀。

——题记

雨,哗哗地下着,又是一年的四月三日——清明节。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坐在车上,看着路边渐渐增多的树木,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车停了下来,看着路两旁的墓碑,看着绵绵细雨,我有叹了口气,下了车。

雨,哗哗地下着,打在身上凉丝丝的,像姥爷来自天国的问候,但再也没有以前的温暖了。回想起那双宽厚又温暖的手,伤感的泪水滑过我的脸庞,落在冰冷的地面上。

我对姥爷的思念,在每一天从未停过,随着时间流逝愈发浓烈。

现在看着姥爷的墓碑,看到墓碑旁高大的松树,看着墓碑台上放着的零碎的吃食。想起以前姥爷强壮的身影,再看看现在姥爷的墓碑,伤感的泪水再次落下,落在一片水洼上,溅起一片涟漪,开了一朵小小的水花。

看着静静的墓碑,只有阵阵哭泣和声声的鸟鸣。妈妈和姥姥正在给姥爷烧黄纸和纸金元宝。而小姨正在给姥爷摆上新鲜的苹果,肉和梨。

小时候,姥爷每次出去,我都会跟上,像一个小小的跟屁虫,无论姥爷干什么事,我也会学着姥爷的模样干,像模像样,逗得姥爷哈哈大笑。

小时候,我经常骑在姥爷的脖子上,当姥爷喂我不爱吃的东西时,我经常会在姥爷的脖子上撒尿,搞得姥爷被我气得七窍生烟,过了一会又陪我玩“骑大马”了。

小时候……

祭拜完了,我们准备坐车回家了,但我在回家的时候,转身看了看墓碑,像极了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墓碑,可往日想到这些早已想笑的我,现在只想对姥爷说:“姥爷,你在天国,现在还好吗?”

【篇七:自编童话】

《毛毛虫与孔雀》

一只小小的毛毛虫在叶子上爬,它遇到了一只漂亮的孔雀。孔雀嘲笑毛毛虫,得意洋洋地说:“小虫子,你长得可真丑。不像我,有漂亮的羽毛,美丽的爪子,在森林里,我可是最漂亮的!”说完后,就大摇大摆地走了。

毛毛虫不服气,打算跟孔雀比一比,它经过一天又一天的吃食、运动,成了一只又强壮又健康的虫子。而孔雀到处说自己是最美的动物,却不去锻炼生存的本领,身体很虚弱。

过了几天,毛毛虫变成蛹,最后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

有一天,孔雀想再去看那只不起眼的毛毛虫,结果,只看见一只漂亮的小蝴蝶。孔雀问:“喂,你有看见那只丑陋的毛毛虫吗?”

小蝴蝶说:“我就是那一只毛毛虫啊!”

孔雀惊讶极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蝴蝶答道:“你太骄傲了,而我每天都在改变自己,在不断地成长,变强大……”森林的动物都觉得蝴蝶真美啊!孔雀不甘心,想要证明自己是最漂亮的,到处去炫耀。

又过了几天,动物们见了孔雀瘦弱的样子,纷纷跑开,不想再见它一面。

最后,孔雀因为没有人借它食物被活活饿死了。

讲完这个故事,我有一句话要和大家分享:“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不能向孔雀一样,不能因为短暂的赞美,就骄傲自满,忘记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篇八:可爱的小白兔】

我有一只可爱无比的小白兔,它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就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还有一个娇小玲珑的鼻子,粉红粉红的,真惹人喜爱!它的毛白如雪,非常亮丽,显得十分高贵。从远处看,就像一团还未融化的雪,又是那么迷人。

它的迷人,更表现在跳跃、吃食和玩耍中。小白兔一跳,准会把大家惊呆,因为这个“小家伙”很淘气,一会儿跳得很高,一会儿跳得很远。小白兔爱吃素,胡萝卜、青菜叶、青草,它都爱吃。它吃东西前,总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在说要给多一些,吃完了还会扒着我的手不放,真是贪吃!

我有时和它去公园散散步,它都会一蹦三尺高,把我给吓着了。过了一会儿,它又像着穿着华丽礼服的公主,高傲地走着,如果有人走过,它也会谦虚地让出一条路给你过。这时,我便会对它说:“很好,表扬一次。”它仿佛听见了我的话,定定地看着我,像在说:“谢谢小主人,以后我会更加努力的!”

这就是我的小白兔,可爱、高贵、迷人。它每时每刻都在陪伴着我,我喜欢我家的小白兔!

【篇九:我的动物朋友小狗】

这条狗,是朋友送给我的。我跟这条狗玩耍时,我说捉迷藏。它就立刻躲起来,好像听得懂我的话,我想道:“好聪明的动物!”

狗的聪明,表现在它的看家、吃食和记性三个方面。

狗看家,十分专注。只要有陌生人走过,它必定汪汪大叫,哪怕有车子经过,它也要跑过去,大声叫几声,不亚于鹅的狂叫;狗经常守在门口,我在回家的路上,它老远看到了我,但没看清,就对我大叫起来,我大声喊道:“你不认识我了?”它马上不叫,却低下了头,又马上跑起来,好像给我转圈圈,还站起来,好像给我表演,又好像在跟我认错……

它十分喜欢吃肉和骨头,每一次吃饭,它都准时来到餐厅里的,它钻到桌下,在地上寻找是否有我们不经意间掉下来的肉和骨头,如果过了许久,当连一片青菜都没有找到时,它会蹭蹭你的脚,眨巴着眼睛,仿佛在说:“给我点骨头吧。”有时我故意逗它,就假扔了一下,它就飞快地冲过去,如果发现上当了,也不会生气,它又会十分耐心地跑到桌下找食物。我扔了几根骨头,它立刻扑过去,一把摁住骨头,大口吃起来。偶有一只猫过来抢食,它一定把猫赶得老远。如果猫带几个伙伴过来抢食,俗话说:恶虎斗不过群狼,它就走为上策,啃着骨头跑掉了,躲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享受美味去了。有一次,妈妈买了一袋排骨,放在桌上,它马上爬到桌上,咬着排骨,扬长而去。

它的记忆力非常好,每次出去玩时,它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它似乎已经记得家附近的一草一木。

这就是我家的狗,也是我儿时的好玩伴,它的名字叫闹闹。

【篇十:读《祭父》有感】

时光永远不会停下脚步。

上了高中一个月回一次家,回来时,总是伴着暖暖的夕阳,那时,他会迈着缓慢的脚步,带着从地里,山上沾着的两裤腿泥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和我一样额头上布满着细密的汗珠。记忆中,永远被定格的画面,模糊而又温暖。每一次回家,看到他的头发两鬓花白,心中总会生起异样的酸楚,淡淡的一句:“我明天帮你染染头发”,他总是微笑着答应,然后又开始忙活。

回家的时刻,没有哪一次是不欣喜的,精确地计算好日子,做好各种吃食,等待我的归来,也许是一份守望的幸福。时光中,那神情永不会改变。

爱,永远都是安静的。

偶然翻开他记事的本子,上面写着关于我的一切,没有给我看到,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随着我的日益长大我都会明白的。他的性格安静从不张扬,而我也像极了他,两个人不说一句,心中却明了。他从来不会去逼我做这做那,以至于被他宠溺惯了,爱我,变成了习惯。接受爱,也成了习惯。

印象中,父亲比母亲更好说话,对我更放松,却也无微不至,甚至会承担母亲的一半角色,这份爱,淡然如栀子花的清香会沁人心脾。

很久以后,他会先比现在更老,我会长大,但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小孩,我走的时候,他说:“多给我打几次电话,免得我想你。”这是他的表达,我坚定地回答他:“好!你回去吧!”那个画面我是忘不掉的。常常看到一些文章,纪念着他们失去的亲人,何必呢?如果不想自己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那就从现在开始爱他们,不要说:“最后,才知道如何爱你。”

这一辈子,总是伴随着对他的仰慕,思念,也许到最后成了怀念。爱,却是永远联系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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