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遗憾的作文】
遗憾,字典上的解释是“不称心”,“大可惋惜”。既然如此,难道遗憾也值得品味?
是的,遗憾可品且意味极深长,不信请细品。如果没有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遗憾,能有林黛玉那悲悲切切的诗文吗?再试想,如果《红楼梦》的结局真是宝哥哥娶了林妹妹,满意得让人倒胃口,那还能叫世界名著吗?
原来,人生所有的悲剧都是在展现遗憾:荆轲刺秦王,遗憾,偏偏没刺中;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火种,遗憾,偏偏被宙斯钉在了高加索的.山崖上;屈原忠心耿耿,遗憾,偏偏碰上个昏庸的楚怀王;岳飞挥师北上正欲直捣黄龙负,遗憾,偏偏被十二道金牌招回了临安!靳开来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大家开路死得悲壮,遗憾,却偏偏没得半个军功章!
不是吗?细品上述这些遗憾的人,无一不是崇高者,而且,当人们用自己的滚滚热泪对上述种种遗憾扼腕长叹时,不是正在展示着一种人世间的最纯真最崇高的情吗!
应该说,人人皆有遗憾,人生必有遗憾。为什么?因为人人都有理想,而理想的最大特色就是高于现实,也正因为如此,现实的人才会在理想的门外久久俳徊,流连忘返!也许,这个追求理想的现实的人至死也未能叩开理想的大门,但,只要他追求过奋斗过,拼搏过,他就无愧于人生!如果说这就是遗憾,那么,正是它,在闪耀着阳光一样的辉煌的亮色!
让我们的生命进入一种积极追求的辉煌状态吧!尽管并不是所有的播种都意味着收获,尽管并不是所有的追求都能绽开花朵,但正如朱光潜老先生说的:“倘若件件事都尽善尽美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因此,我们可以认定,遗憾乃是人生的一种必然,既然如此,何必拒绝遗憾!
【篇二:摘桑葚】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天气晴朗,趁着这劳动的节日,我们怀着一颗快乐的心情来到了乡下采桑葚。
沿着河堤向上走,每隔几米便能看到一棵棵枝繁叶茂的大桑树,粗壮的枝干有的直冲云霄,有的深入水面,有的低垂路面,每一个枝干仿佛都散发着勃勃生机,枝干上的每一片叶子就像一个个舞蹈着的小精灵。
红的桑葚在绿叶的掩映下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显眼;紫得发黑的桑葚就像一串缩小版的葡萄,令人垂延欲滴。我们马上便开始摘桑葚了。我像一只灵巧的小猴子,“嗖嗖”两声,就爬上了桑树,我小心翼翼地把一个个紫色桑葚放进篮子里,生怕一不小心把桑葚给捏碎了,当然我还不忘把那诱人的桑葚送入口中,酸酸甜甜的,比吃了蜜还要甜,拿起一个紫色的桑葚,我连看也不看上面有一只蚂蚁,就直接塞入口中,结果那只蚂蚁令我大倒胃口,之后我再也不敢这样偷吃桑葚了。
乡下是美好的,我们的心情也是美好的,大家有时间也来乡下玩玩吧!
【篇三:我的同学】
班里一女生,十分讨人厌。
她应该是遗传性少白头,灰灰的头发里又加杂着许多刺目的白发,头发又似刺猬一般硬。虽说这是人家天生的,我们也不应该歧视人家,但第一印象就扣了分,之后更是喜欢不起来。
记得初一新学期报到,到了班级,座位是随便坐的。她正好坐在我旁边。说实话,那时看她的样子就已十分倒胃口。坐了一会儿后,她突然拿起书包走了,嘴里还自言自语“我是不是走错教室了?”待她走出教室,我的心莫名定了下来。
她走了,座位自然就让别人给坐了。等班主任进教室后,她竟也紧跟着进来了。这时候,靠前的位置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后面几排。她并不高,比我还矮一些,坐在后面定是什么都看不见。于是,她走到刚才坐过的那个位子,对坐着的人说:“唉,这是我的位子,我刚刚在这儿的!”教室里本就极静,加上她的大嗓门,无一人不往那边望去。坐着的人显得极其尴尬。说来也是,被一群陌生的同学们盯着又被说抢了别人的座位,谁不觉得难堪?再说,她也没有留任何记号。这样一来,我心里对她的评分更低了。
虽说初一时老师没有严令禁止穿裙子,但一周有三节体育课,每天早上都要跑步,裙子是自然穿不了的。她却天天穿裙子(不是一天一件,是一个星期一件)。夏天,本就出汗多,她还不换衣服,每次走过她身边就有一阵异味。而且,她偏胖,腿又粗,穿裙子真心不好看。再配上那“不羁”的发型和荧光绿的运动鞋,其他女生们对她也是议论纷纷,连男生都看不过去了。但她并不知道这些,天天觉得自己是“小仙女”,这样自信,也是让我们佩服的。
换了班主任后,班级管理没那么严了,许多同学也就明目张胆地吃起糖来。她经常带一大袋吃的来,然后每节下课都去送点吃的给成绩好的学生。有一次,她给我送了一个面包,我是真心不想吃她给的东西,便婉言谢拒了。站我旁边的一同学见我不要,便开玩笑道:“她不要就给我呗!”哪知她不屑地一瞟,当着我面就说:“你谁啊?我为什么给你?我只给好学生!”弄得那同学又是尴尬万分。我们平时就知道她是为了“拍马屁”,但是,能这么义正言辞、光明正大地说出来,估计也只她一个人了。
她在我们班人缘是极不好的,虽然大家没直接说出来,但也都心知肚明。平时不拘小节的男生们,看到她也是眼里透着嫌弃。她却什么都没发现,还特别自豪地跟其他班的人说:
“我是我们班人缘最好的!”
【篇四:猫的祈祷】
哎,上帝呀!为什么我必须服从狗这个大笨蛋呢!
想当年,我多自由,无忧无虑,像风一样自由奔跑。可现在呢,自从被人买走,我就成天无事可干,那小球一点儿也不能引起我的好奇心,每当那球搁在我身旁,我就很忙,我恨死球上那两只老鼠了,不能吃还要天天干看着。
唉!我又失眠了。为什么呢?因为那狗欺人太甚,它不仅占了我的主人怀中的座位,还让我被主人踩在脚下当垫脚石。我看着温暖的火塘,忍不住想:何时才能去到它的身边?
我真心不明白,我多么漂亮威风啊,光滑的皮毛,像绿宝石一般的猫眼,就这样的长相,就足够狗们自惭形秽!还有我的皮毛,那还用说吗?它们那毛,想在我波斯猫面前卖弄皮毛,简直是不自量力,班门弄斧。
最令我生气的还是饮食,之前,我可真的比王公大臣还爽:生炸、红烧……我的小鱼食一天变一个样,几乎是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保证看得让人走不动路,看一眼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可是现在呢!那简陋的鱼食熟里夹生,让人大倒胃口。这还不算,那狗居然在我旁边喝着香喷喷的排骨汤!
以前,我和主人一起睡在床上,每天都能睡个囫囵觉,让自己轻松一下。现在囫囵觉就不用说了,连我的卧铺都被那狗给占了,更可恨的是它还在我的小床周围又撒尿又拉屎,分明是在标记它的领地。干完了这一切,它还不够,还强行把我赶下楼。现在的我,只能每天被门口的汽车大喇叭吵得头昏脑涨。
唉!上帝啊,您老人家最慈悲为怀了,快救救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