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相关作文

【篇一:假期泰山游记作文】

假期妈妈准备带我去爬泰山。一转眼登泰山的日子就到了。我们计划凌晨1点左右爬泰山。我们为什么要夜爬呢?因为晚上凉爽,空气清新。

我以为夜爬泰山的人会很少,但是当我们坐大巴车来到中天门脚下时,看到这里有很多人,我们所有人都一起往上爬,我们准备手电筒,照亮着前进的路。家长们走了不到一半就累了,我和小伙伴却兴致勃勃的往上爬,好长时间,家长们才起来继续走。唉!真是缺乏锻炼啊!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就走到了十八盘,听说那里有1600多个台阶,很陡,非常难爬,因为是晚上,我们看不到它的.陡,所以我们一直往上爬,一边数一边走,当走过十八盘是,家长们说我们一口气上了100个台阶,最后数完是1813个,当时我们并不觉得累,反而还很开心!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山顶,我们大汗淋漓,当我站在山顶上,看到泰山的风景时,真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啊,当时下着蒙蒙细雨,还起了雾,虽然我们没有看到日出,但我们并不后悔爬上了泰山。

我们在山顶照了一会儿相,准备下山。下山时,我看见几个老爷爷,用扁担挑着100多斤的东西往山上走,你们知道他要送到哪儿去吗?他要送到山顶的饭店,每天上下山4次,只有微薄的收入,他们是多么的辛苦呀!

我和妈妈下山时很累,所以用了各式各样的下山方法:有时倒着下,有时横着下,有时还平着下……有的人选择坐索道下来,但我们没有坐,因为我们要好好欣赏这沿途美丽的风景。

唉!以前不是有句俗语:上山容易,下山难,这才让我感受到下山为什么难了,大概过了3个小时,我们终于到了山脚下,我们坐大巴车回到了宾馆。

今天真是个难忘的一天啊!

【篇二:水立方嬉水乐园游玩】

晚上爸爸提议出去转转,到鸟巢、水立方嬉水乐园去玩,我们都说好,叔叔就打电话让司机把我们送到那里。

到了鸟巢,我和都嘟哥哥就直奔大门,一进门,我就看到一个小商店,我在里面看中了一个兔子形的帽子,阿姨看我喜欢,就给我买了,从小商店里出来,走着走着,看见了一个卖手电筒的叔叔,我想要,妈妈不想给我买,但叔叔说:“这个手电筒是多功能的,把这个”小帽子“给手电筒戴上,发出的光就是花的,把这个”小帽子“摘了,就是X光线。”叔叔现场示范。妈妈看这个手电筒是万能的.,就给我买了,现在,我一个,哥哥一个,我们俩一路边走边玩这个万能的手电筒。

我们本来想到鸟巢里面去玩,但是人家说太晚了,关门了,但是我们在外面隐隐约约能听到里面还有人在彩排,在唱歌,一个叔叔告诉我,明天要开歌星演唱会呢。我们在去往水立方嬉水乐园的路上买了很多纪念品,妈妈让哥哥来分,哥哥给我一半,给他自己留一半,刚刚好。到了水立方嬉水乐园,我看见了一栋用玻璃做的楼,上面的玻璃还会变颜色呢,因为时间不早了,所以,我们在刘团长(都嘟哥哥)的带领下,上了车,回到了宾馆。

【篇三:自我介绍】

站在镜子面前,一个男孩儿的形象呈现在我的面前:一对浓密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加上一个平平的`鼻梁、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我的性格很内向。

有一次,六年级的语文老师让我去参加全市的小学生读书比赛,而且在星期天时给我发了邮件,我看见了,既想去是因为到了那里会结识很多的新朋友,不想去是因为我害怕到时候会给老师丢脸,还有,那张海报上写了,要求是性格开朗的小学生参加,而我却很内向。所以我向老师百般推辞,可老师就是让我去,最后我坚持到底,老师终于换了两个女生去参加。我什么时候才能开朗起来呢?

我不仅内向,而且胆小。

在我上三年级时,胆子极其地小,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草木皆兵”。经常把一个平凡的东西当成我害怕的东西来看。一天夜里,我和弟弟在看电视,爸爸在玩电脑,我们正看得起劲儿,突然停电了,我很害怕地望着四周,小声地叫着爸爸,爸爸拿着手电筒出来了,把蜡烛点着,开始玩儿牌。我没有心情玩,看见窗外有许多“红眼睛”望着我!我叫上爸爸、弟弟,让他们看看外面,爸爸拿着手电筒一照,原来是一个小孩子拿着三个激光灯在那里玩呢!

到了九点钟,我们该洗脚睡觉了,我和爸爸拿着手电筒出来了,弟弟在后面跟着。我又看见有一条“大鳄鱼”!它张着“血盆大口”朝我们“走”来。我声音颤抖地说:“爸爸,看……看那……里。”爸爸正要拿出手电筒照它的时候,突然有电了!电灯把屋里屋外照得通明,我再仔细瞅了瞅,原来是枯萎了的大黄瓜叶,被风吹动了。我还以为是大鳄鱼呢!直到现在,我夜里还不敢一个人去上厕所。看来,我这两个缺点还要延长很久喽!

同学们,你们愿意跟我这样的人交朋友吗?

【篇四:误会】

【误会】

詹源泉

“你的口袋是什么?偷我东西,没门!”老板的眼睛闪着愤怒的火花,头发立起来,十分可怕。

乘着周末,小表弟来我家玩,看中了我的小电筒。妈妈给了我五元钱,让我们跑去买。

家门口的小超市,挂着简单的招牌,胖胖的老板坐在店门口,手里拿着手机正在玩消消乐。我们在小超市里转了转,手电筒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红、绿、蓝,非常好看;画着各种各样的图案,小熊、小兔、小猪,非常可爱。我们仔细看了又看,可是再一看价格:七元钱。

糟了,钱不够。没有办法,我们恋恋不舍地放下手电筒,携手走进小超市。胖老板盯着我们,眼睛眨也不眨。

我们的身影没出门口,胖老板的话已追了出来:“快点拿出来,口袋里鼓鼓的。看你们的样子,就不是好东西。”

“我们没偷。”说着,我掏出口袋,是一袋咪咪零食。刚才在家里吃了一半,顺手放在里面。

胖老板一看,脸一下子红了,像猴子的屁股。他非常不好意思:“对不起,不应该错怪你们。”

“没关系。”我们看看蓝天,踩着自己的影子。火红的太阳像笑脸,亮堂了我们回家的路。

【误会】

吴思晨

“程晓依,你喜欢我的笔,我可以借给你,但是你也不能偷我的笔啊!”我朝着程晓依大喊。

清香袅袅的早晨,我到了学校,到老师办公室交了作业。刚回到教室,我的笔不见了,那支花了我十元钱的笔,那支有着可爱熊猫的笔,那支我最心爱的笔,现在不见了!

对了,昨天我和程晓依在一起。她看到我的笔,眼珠子动都没动一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她偷的。

“我才不会偷你的笔,我又不是那样的人,你怎么能把这件事扣在我头上?”程晓依一脸委屈。

看程晓依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怎么办,我闷闷不乐地坐在位置上,闷闷不乐地上课,闷闷不乐地回家……到了家,我还是不开心,妈妈叫我吃饭,我也没有理会。

过了一会儿,程晓依来了,她拿着一支笔,和我的一模一样,递到我手里:“你笔丢了,真不是我偷的。我买了一支新笔给你,你别生气了。”

看着程晓依,我心头的坚冰像遇到了暖和,顿时融化了。我握着程晓依的手,久久不松开。

【篇五:我的读书故事】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它永远在我的心里,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我一路欢歌,快乐成长。

从海底拾取各种各样在拼音插图的童话书就成了我的精神粮食。年龄稍长,自然就开始了殖民扩张,从小学的《格林童话》到现在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的都成了我征服的对象。一个个都被我折磨的残缺不堪,用大人的话就是书都被我看坏了,我迷上了读书。

我看书已经“走火入魔了”,父母怕我不能自拔,从而影响学习,于是帮不了几条禁令:吃饭时不准看书;晚上睡觉前不能看书;上厕所也不能看书。我表面上是满口答应,可实际上依旧是我行我素:到小房间里看书;躲在床底看书;甚至于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看书。到处都留下了我窃读的中继,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父母发现了,尽管照单没收,尽管下了死命令,但我依旧是我行我素之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徜徉在书里就犹如走进书里,化身书中,与人物同喜同悲,徜徉在书里如同品味一杯浓香美酒,时间越长久,味道越醇厚,徜徉在书里我的心灵如秋风流水般沉静,我的生活是彩色云霞般绚丽,我的人生像天际划过的流星一样精彩。

【篇六:趣味暑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不等人,岁月不待人啊!丰富多彩的趣味暑假匆匆而过!然而,回忆起假期的点点滴滴,那些琐事仍然耐人寻味、刻骨铭心啊!

早晨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一群鸟儿站在电线上唱歌,一阵凉爽的微风轻轻拂过。还在被自然美景陶醉的我,被一声亲切的呼唤叫醒了。“兄弟,多日不见,十分想念。走,咱们去山洞里玩。”哥哥欢快地说。我欣喜若狂地答应了。

我和哥哥带的东西多如繁星,有点沉重。我们带了美味可口的食物、金光闪闪的手电筒、能留住回忆的大师——照相机。我们背着千钧重负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山脚。这座山顶天立地、高峰入云。我大吃一惊地问:“哥,这么大的山啊!我们难道能爬上去吗?”哥哥坚定地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咱们冲!”

我们爬到半山腰时,这里“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有着鸟语花香,我们却迷路了。此时,我们已经疲惫不堪、汗流浃背、饥肠辘辘。我们只好停下来,狼吞虎咽所带的食物。太阳烘烤着大地,一路上遇到了蚊子大军的攻击。我怒火冲天地说:“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哥哥拍了拍我的肩说:“冲动是魔鬼,淡定下来寻找出路吧。”就在这迫在眉睫之时,我找到了我们所作的记号,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我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洞口。“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啊!四周花草丰茂,绿条像碧绿的窗帘。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进洞里,打开手电筒打量了一番。数不胜数、奇形怪状的石钟乳像龙一样卧在石壁上。清脆的滴水声像一首首美妙的乐曲,娓娓动听。一块巨石像飞船一样处在洞的中心。两根石柱顶天立地,石柱上的花纹各种各样、形态万千,十分美丽。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我们走出了洞府。夕阳亲吻着西山,染红了天空,我们依旧舍不得离开这些自然美景啊!这一次的郊游,我懂得了许多。其实世界很美,只是我们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冷静思考,合理利用时间,就能创造出精彩的每一天!

【篇七:美,无处不在】

总是听妈妈回忆她小时候在乡下的生活:宁静的夏夜,吃过晚饭后,孩子们呼朋引伴地来到晒谷场,在皎洁的月光下,可以玩捉迷藏,玩捞渔网……玩得累了,就坐在晒谷场旁边的大石头上,静静地等待萤火虫的到来。萤火虫从稻田里、山脚下、竹林里慢慢地聚拢过来,围着孩子们轻轻地跳舞……每次听妈妈说,我都陷入无限的遐想中……

去年暑假的一个晚上,爸爸带上我们几个,来到了郊区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

到了那里,我蹦蹦跳跳地下了车,因为马上就可以感受妈妈小时候的心情了,我不由自主地哼起歌来。一下车,我感觉一下子被黑暗笼罩起来,凉凉的夜风吹得我们好舒服。我一路哼着歌曲,跳着自编的舞蹈走在小路上。一向怕黑的我,今天都兴奋得不怕了。我们借着手电筒的微光,来到一条山溪的旁边,没有月光,也没有灯光,我们除了能看到不断撞向手电筒的小虫子,什么也看不到。我失望地想:“一定是爸爸弄错了,这里根本就没有萤火虫。”我不禁有些失望。手电筒引来了许多的小飞虫,它们横冲直撞,撞到我们手上,撞到我们脸上,甚至撞进我的眼睛里。我害怕极了,爸爸说:“这些虫子都是冲着灯光来的,你只要关掉手电筒,它们就不会乱撞了。”我慌忙关掉手电筒,没想到,这却将我们带进了另一个世界。

黑暗中,我们屏息凝神,静静地观察着这个神秘的山谷。“你看,萤火虫!”有人喊了一声,我循着声音望过去,真的看到了一个移动的忽闪忽闪的小光点,它仿佛是黑夜中一盏明灯,那么美,那么亮。“真的是萤火虫。”我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快速地向萤火虫方向靠近。“这里也有一只”,又有人叫起来。“我也看到一只。”大家纷纷惊呼,仿佛谁发现了萤火虫,那萤火虫就属于谁了似的。我羡慕极了,一会儿跑到东,一会儿跑到西,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找到一只,单单属于我的一只……我烦躁地奔走在别人发现的萤火虫之间,除了羡慕,更多的是泄气。最后,我终于累了。沮丧地蹲在小路旁边,愤愤地玩起了手机。

一只小虫子飞过来,轻轻落在我的手机屏幕上,我心一惊,手一抖,手机掉在地上,那虫子飞来起来。我定睛一看,发现这虫子居然就是一只萤火虫。它的尾部发出微弱的光芒,一闪一闪的,仿佛是一只明亮的眼睛,望向我。它在我的眼前绕来绕去,仿佛想告诉我什么。我轻轻地伸出手去,将萤火虫拢在手中。萤火虫并没有挣扎,也没有飞,乖乖地爬到我的手上,我合拢了手。萤火虫的光把我的手变成了黄色的灯笼,柔光闪闪,美丽极了。我把手凑到眼睛旁,仔细观察起萤火虫来。萤火虫长得有点像飞蛾,有三对足,尾巴部分是白色的,白色的地方就是它发光的地方。我看得出了神,萤火虫在我手中焦急地爬来爬去,好像在寻找出口。我轻轻松开了手,萤火虫展开翅膀,像星星一样飞走了。

我的目光追随着萤火虫,跟着它来到了小竹林里。它好像要我跟它回家,认识它的好朋友和家人。这时我才发现,林子里好多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地散落在竹林里、草丛里,一闪一闪的像小星星。这些萤火虫是早就在这里了吗?为什么刚才我看不到它们?山谷里静悄悄的,萤火虫越聚越多,整个山谷仿佛就是一个美丽的水晶球,我感觉自己就像在闪亮的银河中徜徉……

我突然明白,也许刚刚的那只小萤火虫是来告诉我:美,无处不在。

夜深了,山谷里清风徐徐,我们流连忘返,多么希望今晚就住在这里,和萤火虫一起享受夏夜的甜美!闭上眼睛,我依然能感受到这世界的美好。原来,美,无处不在。只要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何愁看不到这世界的美好呢?

【篇八:变化的作文】

每种事物都会变化,而我家乡的变化也不例外。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请跟着我的笔尖走进我们家乡的世界吧!

今天早晨,我和爸爸坐上车走向了回家的路。

一路上,我回忆着家乡的旧貌。以前那里的小路坑坑洼洼,坎坷不平,下雨后,路上非常泥泞,一不小心就会滑倒,在晚上,路边没有路灯,人们只能用手电筒来照明。人们住的房屋破旧不堪,吃的饭菜也很差,人们就这样过着忍饥挨饿,饥寒交迫的生活。那些孩子每天要走路去很远的地方上学,走着蜿蜒崎岖的小路,到了冬天,寒风吹过来,身上冷嗖嗖的,直起鸡皮疙瘩。

正在回忆的过程中,我们已经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我们的家乡,“哇!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呀!”。我急忙跑下了车,看到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泥泞的,坑坑洼洼的,崎岖的小路转眼间变成了曲直平坦的`柏油路,而且路旁站立着一排又一排崭新的路灯,远望像国庆阅兵的仪仗队一样欢迎我们回家。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原来的茅草屋再也找不到了。孩子们再也不用到很远的地方上学了,而他们现在也拥有自己的新学校,新教室,新课桌……他们现在可以安心快乐的学习了。

我们的家乡的确变了,变的我已经不认识了,原来的小乡村,转眼间已经成为现代化的新农村了。

【篇九:书,是生命之源】

大家常常会说:“水才是生命之源!”可是像我这种“常年”不爱喝水的人来说,书才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源泉!

沈石溪写的书可是我尤其珍爱的书。如果说你见了我的那几本书,看到的是像刚买回来的一样,没有一点折痕。

《第七条猎狗》又是我在珍爱的书中最珍爱的一本。正所谓我的自创:

要想读本好书!就选《第七条猎狗》—李筱暖

这本书是真的太吸引我了,里面的故事很惊险,有时又很感人。

一天晚上,早早地完成作业。快速把饭“洗劫”一空后。兴奋的我从书架上一下找出那本书,跑到我的房间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这本书时。此时已经十点三十多了。“快点!快上床睡觉!”“哦!知道了!马上!”我一边拿出被子,一边看书,可妈妈就在我看到“作者披上狼皮后母狼会发现吗?”时,夺走了我的书,这是拥有强烈好奇心和读书之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你以为我会就此善罢甘休?NoNoNo!我用出我的终极的秘密武器---手电筒。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那本书。之后母狼并没有发现他,还投入他的怀抱,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之后,他每天下午时分出去买一只活的鸡,或者是一只兔子,傍晚时分再把这些东西给母狼和小狼吃,可就在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母狼不……

一阵开门声,完了。终极武器已消失!只能“开启”夜视功能了。不,不够,还要开启骗取功能!

我一拉开柜子,双手掏出一个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超大号熊娃娃(一号工具);拿出我的小黄人台灯(二号工具)。准备完毕。

娃娃放在被子里,而我则拿出作案工具——台灯与书钻到床下去看。还不由自主从小抽屉里拿出一包“掌心脆”一边看一边吃。真香!不不不,跑题了,应该是:真好看。接着上回继续看。

狼不知怎么回事?好像已经把他揭穿了一样,一口咬下,沈石溪身上披着的狼皮,可能是因为沈石溪身上流血了,有人类的血液味。之后大概是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深厚感情吧,之后母狼带着小狼便走了,作者成功逃离了险境,这样回忆起来真是惊险刺激呢。

之后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作者能力有限,嘿嘿)

如果你们想读的话,就赶快去专卖书店购买一本吧。听我的!这绝对是本好书!

【篇十:开学初的随想】

今天是星期日,也是我来到华校的第一个周末,对于一个新学校,对于一个中学生,我充满了喜悦和憧憬,但更多的却是迷茫。上一周,我刚刚融入了这个新的集体,虽然有些不太适应,但我知道,我只能去适应环境,而不能让环境来适应我自己。在这短短的华校的四天生活之中,我懂得了很多,不仅仅是知识方面的,还有规范、做人的方面。“华老师”教育我们去求真、求善、求美,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一名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合格的一名华校的中学生。

对中学生和小学生的要求不一样,中学生要以更加严格的行为准则来要求自己,而不是再像小学生那样。不过回想起来,还是小学的那段时光最令人怀念,我现在甚至想回到三个月前,那时虽然忙碌但是亲切,失去了数学老师拿着棍子给我们上课,讲评考卷,没有了语文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并罚我们抄课文的日子还真不习惯。那时候总想:快一点考试,做一名中学生多好啊!现在想起来还真幼稚。小孩子总是想当大人,至中学的第二天我才明白妈妈为什么说小孩子最好了。他们能为了一本新书合不拢嘴;能为了一件玩具摆弄上两个小时;能为了一个电视节目前仰后合;能为了一个手电筒研究三两个小时。孩子的确是无忧无虑的……

听不见殷老师骂人,看不见黄老师发火,总觉得缺了些什么,我知道那叫思念,思念过去那美好而又忙碌的时光。我总想再听一次殷老师用正宗的丹阳话说一遍:吃了忘狗屎的你!

不对,我好像忘了些什么。瞧我这脑子,年纪大了脑袋都不……啊呀!不好,想起来了,今天十点半要到校,现在十点十五了。我得赶快走了。总之,在这中学生活之中,我一定再接再厉,勇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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