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相关作文

【篇一:面对中考,我全力以赴作文】

遇见,是一个十分神奇的词语,古往今来,无数次遇见,带来无限悲欢离合故事。

——遇见,是心灵的归宿。

三毛说:“流浪本身是一场旅途,它并不孤独。”对于拥有自由不羁的灵魂的三毛,心在哪里,风景就在哪里。她这样漂泊的状态直到遇见了荷西——一个阳光的西班牙小伙。荷西对三毛的.一片痴心以及命运对他们的安排,使得三毛这颗漂泊的心终于找到了归宿。三毛与荷西的遇见,让飞沙走石的撒哈拉沙漠成了他们的避风港。此遇见定一生归宿。

——遇见,是命运的悲剧。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养在深闺的玉环小女遇见她的真命天子,由此一代贤君唐明皇便“从此君王不早朝”。可叹造化弄人,“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马嵬兵变,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血污游魂无处归成了后人的嗟跎。此遇见为千年之叹。

——遇见,是亘古的等待。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沉沉。”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而且一往情深。他是无法自拔的追求者,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辈子被无数女子敬仰爱慕,可是他却在苦苦地等待,直到离世前,叶芝仍在等待。果如仓央嘉措说的:“最好不遇见,如此可以不相恋;最好不相知,如此可以不相思。”此遇见成刹那,化为亘古的等待。

遇见是何等的悬!人与人相遇而生悲欢离合,事与事相遇而生跌宕起伏。李白遇见汪伦,牛顿遇见苹果,他爸遇见他妈,路人甲遇见路人乙……遇见是一个谜!既有遇见的平常,也有遇见的辉煌;既有遇见的无奈,也有遇见的必然。人生有无数次遇见,每一次遇见,都是一段故事。

【篇二:有些路需独自跋涉】

心之如何,有似万丈迷津,遥望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他人爱莫能助。是的,在这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总有些路,是要一个人去面对,独自去跋涉的。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曾说:“没有什么胜利可言,前进才是永恒的方向。”在这人生道路上,我们不知前方是光明或黑暗,是光明大道亦或羊肠小径,在需独自跋涉时,不要惊慌,不要迷茫,走便是。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林清玄,为圆作家梦,环球梦,背上行李,独自上路,他知道前路艰辛,遍布荆棘,但依然不曾放弃,他以静默的汗水为笔,将路途中原先未曾发现的美景刻画在纸上,终于成就了自己,并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三毛,一个传奇般的女子,背上行囊,独行于撒哈拉大沙漠,前方的一切都是未知,但所有的一切都未曾阻挡她的脚步。沙漠干燥的烈风吹裂了她水嫩的面庞;极其恶劣的条件一次次撞击着她的灵魂;风沙不断敲打着她纤弱的躯体。但她就那样一步一个沙坑的跋涉着,终于磨炼中完成灵魂的升华。

正是因为认识到了有些路非得一个人去跋涉,林清玄方才实现自己的梦想,三毛方才完成灵魂的升华,在那场又长又暗的单行道中走得更远,赢得更多。

我想起了梵高,在他扭曲的道路中,独自跋涉,将暗红的血液投射到金黄的向日葵上;我想起了贝多芬,在他不屈的道路上独自跋涉,将命运在坚硬的琴键上敲响;我想起了海明威,在他顽强的道路上独自跋涉,在苍茫的大海上劈波斩浪;我更想起了第欧根尼,独行于高贵之路,即使面对不可一世的亚历山大也抬起额头说:“请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三毛曾说:“我们都会强调他人在自己生命中的参与,失去了他人,我们惶恐不安。”虽说“一群人才能走的更远”,但人生路漫漫,总会在某个路口,我们选择独行。

人生路漫漫,独行时,不要惶恐,看清脚下,遥望前方,即使再长,也会在一步步的跋涉中走到尽头;即使再暗,只要一心坚定,脚下始终会光明。

有些路,再长,再远,再黑、再暗,终需独自跋涉,。莫慌张,莫迷茫,走便是!

【篇三:锦瑟流年万水千山】

寻一段乡愁,追一份情缘。咫尺天涯,千回百转。滚滚红尘,终是遇见——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这也许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思想。一辈子的流浪,一辈子的找寻,那个天涯浪子——三毛。

我一直认为有很多人天生就是用来流浪的,就像三毛式的一些背包客。曾经,我很固执地认为,我就是这个样子,向往那些神秘而又美好的地方,追求精神的富足,可以为了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高兴半天;可以在婚礼时戴一顶草帽、穿一身长裙,临走前找不到野花就取一束香菜别在帽檐上。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清楚地知道,我不是这样的人,因为我没有她的一双慧眼,在历经情殇后看破红尘;我没有她的勇气,抛去凡尘的一切,去找寻前世的乡愁;我没有她的灵智,按自己的心愿去活,活出自己,活得特立独行,活得高傲孤洁,如寒梅一般,烈艳而散着冷香,醉人心神。在零落成泥碾作尘后,还能香如故。

所以,她可以是三毛,而我只能是我。

那样的美貌,那样的才情;那样的流浪,那样的遇见。

在短短的一生中经历悲欢离合、跌宕起伏。尽管雨季不再来,可撒哈拉的细沙还是随着时间微微抚平了一些年少为情足行他乡的惆怅。

也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有的经历,三毛在她短短的一生中全都试着尝过,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一定要尝遍糖果盒里所有味道的糖果一样。所以在尝尽千滋百味后,她会毫不留恋地走了。就如她对母亲所说:“如果我什么时候决定离去,不要阻挡我,也许那对我来说,才是最大的幸福。”是啊,历经了三生三世的劫难,看破红尘后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我只是有点伤心,在世时三毛与荷西分分合合,好不容易偷得六年的时光,却又让荷西弄丢了,但最后三毛安眠于国内,在她家乡的怀抱中,而荷西却安眠在那个风景独特的小岛上。我们怎么能够这么狠心,荷西走时,三毛只是经历了一瞬的刻骨铭心的生离,而我们怎么可以让他们变成永恒的死别。

有多少人羡慕三毛的恣意潇洒,但有多少人能知晓她那颗敏感的心中经历的痛苦。

最后,三毛终于像她一生的挚爱《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一样离去。但她的那一缕芳香、一丝孤傲、一份才情永远地留下,如寒冷的冬季夜空中那一颗独自闪耀的星星,令人生醉。在雨季、在撒哈拉、在那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小岛、在我心中……

【篇四:星空下的撒哈拉——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记得是初二那一年,我第一次接触三毛的作品,看的第一本书便是她最有名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从此之后我就爱上了这个洒脱不羁富有真性情的流浪作家。而那本《撒哈拉的故事》也让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三毛笔下的撒哈拉让我向往,尽管那是一个十分落后、环境恶劣、生活艰辛的地方。沙漠,天气酷热,风沙袭人,没有足够的水,没有新鲜的食物……但或许这就是我喜欢三毛的原因吧,她总能把艰辛的生活过的有滋有味,把撒哈拉贴上只属于她独有的标签。

说起来,她仅仅是看到了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就决定了要搬过去住。真不愧是最勇敢潇洒的三毛啊!也正是因为她的勇敢和洒脱,才让我们今天能够读到那么真实,直抵心灵的作品。而《撒哈拉的故事》最大的功臣之一还有那个苦恋三毛多年,也是三毛一生的挚爱——荷西,他二话不说的跟着三毛踏上了通往撒哈拉的旅程,并在沙漠结婚,谱写了一段令无数人铭记的“沙漠恋曲”。

读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真实,所以才会让人感动,难以忘怀。正是因为这些都是三毛亲身经历的事情,如她自己所说,她只是在描写她的生活。她与荷西的沙漠生活,有开心,有难过,有无奈,有恐惧……

在“沙漠中的饭店”一文中,我看到了三毛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她会利用现有的条件为自己艰苦的沙漠生活增添活力;“娃娃新娘”描写了当地土著人结婚的文化,结婚时的场景描写栩栩如生,好像我也感受到了三毛对于娃娃新娘的难过和怜爱之情;而“荒山之夜”中,也让我跟随着她体会到了面对心爱的人陷入困境,却倍感无力,深深的恐惧感;但是“素人渔夫”又让我对沙漠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同时不得不感叹她的真性情。

夜晚的撒哈拉一定更迷人,浩瀚无尽的夜空中闪烁着无数明星,而三毛的文字仿佛有一种魔力,她笔下的撒哈拉狂野温柔神秘又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她赋予了撒哈拉新鲜的生命活力,牢牢地把我吸引着,犹如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引着你无数的遐想。

【篇五:我读懂了……】

今天,我看一组漫画。

第一幅――一天,三毛出去流浪,他看见一头母牛和两头小牛在吃草。三毛想看的仔细些,于是就走近了。可是,母牛赶忙用后腿挡住一头小牛,再用下巴护住了另一头小牛。第二幅――三毛又看见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母鸡捉虫子,可是它却把捉的虫子都给了小鸡吃。第三幅第四幅第五幅第六幅都是说,三毛看见一条母狗带着几只小狗,其中的一只小狗很可爱。他抱起那只小狗就走,这时母狗发现了,立刻去追三手。三毛跑到一棵树前,立刻爬上去,可是母狗还在树下汪汪叫。三毛只好将小狗还给母狗……

看到这,我想起妈妈平时是怎样对我的。每天,吃早饭时,妈妈总会问:“宝贝,中午吃什么?”我说:“扁鱼。”妈妈说:“好!”中午放学回家我先把作业写完,洗好手。妈妈就把饭菜盛上来了,但是妈妈一块扁鱼也没吃,都给我吃,就像那只母鸡把找到的虫子分给它的子女吃。还有我和妈妈坐车回老家,车上的人很多,等了很久才等到一个座位妈妈却让我坐下,自己站在我旁边车子,一个急刹车妈妈差点摔到。我对妈妈说:“妈妈,您坐会吧,我站着。”妈妈说:“不用了,你坐吧,我都站不住差点摔倒,你站的话肯定摔倒。”就这样妈妈站了几个小时。

由此可见,母爱是不受物种的限制的,人和动物的母爱都是伟大的。

【篇六:在阅读中快乐成长】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读书使我快乐成长。

读书让我开怀大笑。《阿衰》是本很好看的漫画书,里面的阿衰和大脸妹经常斗嘴,搞怪。又一次,阿衰吹了一个很大的泡泡,大脸妹惊奇地说:“怎么吹这么大,快教教我。”阿衰说:“很简单,把五块儿泡泡糖嚼一起吹。”大脸妹照样做,谁知道一吹鼻子、耳朵、嘴里都吹出了泡泡,真是让人笑掉大牙。《马小跳》里边讲了一个调皮的男孩子,有一次他把蚂蚁放在女同学的帽子里,女孩子吓哭了,老师把马小跳大骂一顿,太有意思了。

读书让我懂得了珍惜。我最爱看的书就是《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三毛非常可怜,她没有父母的疼爱,吃不饱饭,想读书也读不成,还经常收到别人的打骂,真可怜啊!想想我自己有这么多人疼爱着,我要珍惜我的幸福时光。

读书让我学到好多知识。我有一本很好的书,叫《1000个早知道》,上面讲了很多有趣的小知识,看了它我知道有一种青蛙身上有毒,还知道霸王龙是力气最大的龙。在阅读中,我积累了好多有用的词语,还懂得了很多的道理,读书让我进步。

书籍伴我快乐成长,它是我的好朋友!

【篇七:三毛新传】

从前有个小孩叫三毛,他头上有三根毛,鼻子非常像大蒜。他家里很穷,穿得破破烂烂的,每天在大街上流浪。

有一天,三毛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咕噜叫。突然他眼睛一亮,眼前有一枚大洋,他马上跑过去,把大洋捡起来,放进嘴巴咬了咬,怎么也咬不动,学着大人的样子吹了吹,还放在耳边听了听,居然有声音,原来大洋是真的,他高兴得要命,说:“老天真是开眼了。”笑得的眉毛弯弯的像柳叶,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眼珠子都看不见了,嘴巴开心的合不拢,脸是红红的像一朵花。

三毛得意忘形了,把大洋放在手中抛起来,没想到一不留神没接到,大洋掉进路边的臭水沟了,他捞啊捞,但没捞到,三毛愁得眉毛皱了起来像毛毛虫,眼睛半睁半闭,脸绷得紧紧地说:“到手的大洋就这样没了,真可惜。”

三毛垂头丧气地往前走,这时路过一个行人,袋子里掉下了一块面包。三毛急忙跑过去,可是来了一条大黑狗,大黑狗把面包给叼走了,三毛气得眉毛扬起来像大刀,眼睛瞪得大大的,鼻子气得直冒烟,牙齿咯吱咯吱的响,脸色苍白苍白的。

三毛拿起一根又粗又大的棍子,撒起腿就去追那只大黑狗,大黑狗放下面包,咬了三毛一口,三毛哭得眉毛像八字,眼泪流了下来,鼻子一抽一抽的,嘴巴张得大大的,脸红红的说:“老天怎么对我这么不公平呀!

【篇八:书给了我快乐】

我从小就是一个“书痴”,因为我知道,书不仅能给我知识、力量,还能带给我无穷的快乐。

从幼儿园开始,我接触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三毛流浪记》,当时的我就像中了毒似的,每天都要读几页,哪怕睡觉时也要抱着他,渐渐地,我仿佛身临其境,与三毛同悲同喜,为他以后的命运叹息,每当在幼儿园吃完饭后,我总会与我的朋友坐在一起,与他们分享书中的快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妈妈给我买了本童话故事书,童话告诉了我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皇帝的新衣》告诉了我做人不能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到了最后,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场空;《白雪公主》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丑小鸭》告诉了我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蜕变才能成为真正的天鹅。

时间如白驹过隙般悄悄地溜走,转眼间,我上了四年级。我发现自己早已不沉迷于童话的世界,还是迈进古典名著的氛围。《三国演义》告诉了我在三国时期发生的历史,让我学到了为人处世的注意;《水浒传》让我领略到了梁山好汉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让我知道了当时政府的腐败无能,也知道了人心险恶;《西游记》让我学到了唐僧一心求佛、坚持不懈的品质,知道了孙悟空本领高强、忠心耿耿,看到了沙僧的默默无闻……

从这些书中,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直到现在,我的读书生活仍在继续,它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像阳光、空气、水一样,我时时刻刻都需要它。

朋友,如果你不爱读书,那就不对了,因为它是知识的源泉,更是我快乐的源泉。

【篇九:雨季不再来】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朝一日是要随风而逝的,带着的只有感喟与唏嘘。岁月在生命的年轮里增长,它如同悬在头顶的点滴瓶,一滴一滴的流逝干净,无论你多么不舍,可它仍旧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读三毛的书,像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品读张爱玲,张爱玲和三毛一样,有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却始终无法寻觅热烈的洗彻心灵的爱情,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叛逆的人,她追求她爱的每个男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在追求什么的那种情怀,她说她一辈子都在看《红楼梦》,因为她喜欢宝玉,可她却不似宝玉那般长情,三毛是个多情的女人,一生中爱过的人无数,可终究是选了个不爱的男人厮守终生。三毛是幸福的,她所欣赏的生活不是快乐亦不是痛苦,而是细水长流,碧水无波,在芸芸众生中做一个拥有无罅隙生活的人,是的,她做到了。

《雨季不再来》是三毛生命的一个阶段,使她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它不好,都造就了今天我们所爱的三毛,三毛曾说过,她不是一个作家,也不是一个女人,她更是一个人,一个苍白的人,一个被风吹雨打成了一个外表不精致,而面上已有风尘痕迹的三毛。

《雨季不再来》的三毛,沮丧、懦弱、胆怯到她自己都痛恨自己,可Echo确确实实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她会将每个对她好的人视为知己,她仍记得十岁那年对她如对待女儿一样的哑巴大兵,她仍旧心存感激与热情,仍旧是我所爱的三毛。

在荷西去世后不久,三毛回到台湾,说她不再婚了,她将自己嫁给了文学,讲自己嫁给了读者,将自己嫁给了造物的恩宠。

【篇十:小乌龟】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我给它取名叫三毛,因为它的身上有三条线凸起来,每次我一碰它,它就成了缩头乌龟,胆子很小,所以我就给它取名叫三毛。

小乌龟三毛长着一个椭圆形的身子,穿着一件绿色的外套,像战士的铠甲一样坚硬,它的外壳是六边形的,一层一层的往外扩,漂亮极了。它三角形的脑袋上有着两个突出的大眼睛,下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看似樱桃般的小嘴,但是吃起东西来一点也不含糊,嘴巴张得像血盆大口,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像是饿了八百年似的。它那长长的脖子时不时伸出来又缩回去,好像在说:“我想去外面看看啊!”看着它那沉着的样子,像是在思考龟生。

小乌龟不仅背上有花纹,腹部也有,就像是京剧人物脸上的花纹。它伸出四只胖乎乎的小爪子,可以撕食,还可以洗脸,真是太有趣了!

一天中午,刚吃完食的小乌龟就开始了它的日常活动——“越狱”,这是它的日常锻炼了!它先在房子边上使劲地摩擦着爪子,然后靠着墙边不停地往上爬,两只后腿不停地往上蹬,两只前爪已经够到了缸顶,眼看就要成功了,只听“哐当”的一声,小乌龟就掉了下来。“功夫不负有心龟”,过了几天后,它已经能熟练地“越狱”了,在它成功逃出龟缸之后,被我发现然后抓了回来,为了防止它再次逃跑,我就把盖子盖了起来。

小龟会游泳吗?我想了想决定亲自实验。我把木桶接上半桶水,拿起三毛,把它放在水底,过了一会儿,它没有起来,我正要伸手去拿,它就慢慢地游了上来,还不停地往上扑水。小乌龟可真厉害啊!我心里暗自佩服。让它游了一会儿,我就把它拿了起来,放在阳台上晒太阳,它也伸起懒腰,享受了起来。

我的小乌龟厉害吧!我非常喜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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