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相关作文

【篇一:我的偶像】

“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这是我心中那个少年的人生观,也是我所相信的自我。

哪吒——源于民间传说和佛教虚幻想像紧密结合的人物,而我要说的版本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吒儿。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这是残酷而又真实的现实。因为哪吒魔童的身份,他一出生就被父母以外的所有人所厌恶而又惧怕。为了顺从民意,为了哪吒在世人眼中的形象不再更加可怖,他被父母强行关在府中,不得外出。但从小就被歧视,被差别对待的他,又怎会善罢甘休?

“他们说我是妖怪,我就当妖怪给他们瞧瞧!”终是小孩子赌气。但“妖怪”二字就是他的逆鳞,他有自己的感情,也会生气。他的生气也不过是对自己身份的厌恶,对命运不公的气恼。

“我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走着瞧!”在太乙真人的指导下,他学会了一些本领。跃跃欲试想要用自己的能力去保护他人,改变自己在别人眼中那令人畏惧的形象。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不谙人情世故的他,下手不知轻重的毁了一个村子。人们误解他,而他百口莫辩。因为人们只愿意看到自己所相信的,自己所希望的。对于一个魔头来说,谁管你事实真相,他们不过是为眼前的场景撰写了一个合情合理合人心意的故事而已。又一声“妖怪”给哪吒本就溃烂的心头撒了一大把盐。父母及时赶到救回一条生命,才没有让哪吒与众人的误会变成不可挽回的错误。

“三年短是短点,不过我也玩的挺开心的,今天是我生辰宴,都不准哭哦”。后来,他的三年寿命已到,申公豹借此机会告诉了他真相。他知道,他知道是自己最信任的人骗了他一辈子之后,虽然是善意的谎言,涉世未深的哪吒怎架得住申公豹添油加醋颠倒黑白的重塑事实。最终,他失控了。但血溶于水,人性本善,在他酿成大错前,他醒悟了。在敖丙为了龙族的兴旺要活埋陈塘关时,他那颗天生正义的心救了所有人,包括曾经嘲笑过他的人,包括曾畏惧他的人,包括曾歧视他的人,也包括他的亲人。而那一刻的大爱,让他和丙敖勠力同心。那一刻善良和正义同时挽救了两位少年被蒙蔽的真心。在太乙真人的帮助下,他们渡了天劫,虽未保住肉身但万幸保住了魂魄。

“愿你千帆归来,仍是少年。”哪吒,他做到了。他被世人厌恶、恐惧,像无恶不赦的魔头,但这只是他被世人所理解的表象,回头看来,他不还是那个一身正气、除奸扶弱的少年吗?他变了,又什么都没有变,他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英雄。而他的心却从未改变,他的疾恶如仇,他的机灵可爱,他的真诚善良从头到尾,一丝一毫都未曾改变。

愿我自己也能像那颗星光一样,一生除奸扶弱,无愧于心。

【篇二:一份成长】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时间总是向前进,年龄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增长,思维与想法不停地在改变。

成长不知不觉的便来到身边,年龄的增长只是客观存在,心理成长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或许一部分人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些成人般的做事方法和态度,但不过是因为自己所身处的环境改变了他们,很幸运我没有在和他们的环境中成长,生活总是无忧无虑的,也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没有丰富的阅历。

不过,总归是要长大的,当面对高考,面对填报志愿时,如何选择是一次重要的成长,你开始去思考自己的目标,自己的兴趣。也有了自己的利益,得与失中让自己更加优秀。

长大了,更懂事了,烦恼和压力也就随之而来,父母也不再是你心中的神,也开始懂得他们的辛苦和不易,慢慢去承担自己的责任,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曾经自己是极其羡慕那些经历丰富的同龄人的,认为他们处事更加成熟,有些很强的吸引力,也更有自信,对于自卑的我来说是一个想要成为的榜样。不过当自己经历一些事情后,回过头来去看时,发觉自己是那么的天真和幼稚,我羡慕他们,他们又何尝不是在羡慕我呢?

成长一直都在,我对成长由最开始的期望到厌恶,直到现在的接受,这其中的变化也也是一种成长,小时候想要长大,认为可以更自由,中学时又厌恶长大,认为没有自由,而到现在,慢慢接受成长,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

也许一份成长,也是一份回忆,有苦有乐,也有甜。

【篇三:深爱无痕】

大街上,小路边,一个穿着时尚的小伙子向他的母亲要钱,他的母亲衣着破旧。与他的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位母亲缓缓地掏出了一卷钱,钱十分破旧。那位母亲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数了数,大部分都给了他的儿子,自己却留下来买几个馒头的钱。

儿子的语气十分不耐烦,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充满着厌恶,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母亲。

在各处,我们都经常看见这样的场景。我们只是在讨论做儿子的不孝顺。倚老卖老,是典型的啃老族。但是,我们是否想过。为什么一个母亲生活的如此艰难,却要把他大部分的钱,甚至是生命都给她的儿子?

没错,这就是一种爱,一种无痕的爱。当你有各种需求时,都是母亲都默默地、无怨无悔的帮你做。有时候,也会打你,训斥你,这让你十分厌恶,对他不理不睬。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对你的一种爱,没有痕迹的爱,通过对你的点点滴滴呈现出来。

曾读过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儿子染上了毒瘾,他痛苦不堪,让母亲绑住他。可是有一天,儿子毒瘾发作,痛不欲生。母亲在一旁偷偷的流着泪。最后母亲把自己祖传的手镯卖了,给儿子换来了毒品。儿子吸食完后,母亲流着泪打了110。

一个母亲为了他的儿子。不惜他的钱财。最后却又打了110是为什么?因为母亲不想让儿子因为毒品毁了一生。

生活中,亲人们对我们的爱或许是责骂,其实他们对你的爱一直存在不曾消去,只是你没有感到这种无痕之爱的伟大。

无痕之爱,永远在你的父母心中……

【篇四:破碎的信任】

傍晚,我乘着一辆公交车回家。

车上仿佛苍蝇窝,即拥挤又喧嚣,人和人之间已经紧紧贴在一起,每个人都大声和自己身边的人讲着话,好像在参加嗓音比赛似的,那边吵,这边更吵,就像在听乌鸦叫,让人心烦意乱。就在我四处张望的时候,我看到站在我前面的那位妇女,她刚从包中拿出自己的手机,却忘了将包的拉链拉上。我心想:这位阿姨怎么那么不小心,我还是帮她拉上吧。于是,我伸出手去,想将拉链拉上,可是就在我刚想将包拉上的时候,那位妇女猛地转过头来,并用力按住我的手掌,同时并大声喊道:“快看啊,有人偷东西啊!”公交车内一下子安静下来,大家都诧异的看着我,就连司机也将车停下,转头望着我。谁也没想到我这个青年会去偷东西,我红着脸解释:“不是这样的,我只是看到……”那位妇女不等我解释,马上又说道:“解释就是掩饰,你无论怎么解释,你就是个小偷。”听了这句话,我不禁对那位妇女有些厌恶,心想:这女的怎么这样,我好心帮她,她却这样说我。这时,那位妇女又说:“哼哼,小偷,快跟我去派出所。”说完,她便使劲拉着我,想把我拽下车,可我毕竟是青年,力气比那位妇女大,于是,那妇女又大喊:“快来帮忙啊。”旁边的人见状,都过去帮她,就在这时,一位大学生大喊了一声:“等一下。”

全场安静下来,大家都望着那位青年,他站在车门口,背着一个挎包。只见那位青年大声地说:“我刚才看到了,是那位阿姨自己从包中拿出手机而忘了把包关上。”我感激的望着那位青年,这时候,那位妇女还是不信,她说:“你说他不是小偷他就不是小偷吗,也许你和他是同伙呢?”我看着那妇女,心中满是厌恶,这时候,那个大学生又说:“那请你看看你有丢什么东西吧!”那位妇女这才意识到要先检查有没有丢东西,于是,她打开包,开始检查,检查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丢,我原以为那妇女会因此而道歉,谁知她竟对我说:“这次先放过你。”说完,她便骄傲地像只公鸡似的,头也不回的走了。

下了车以后,我走进那位大学生,感激地对他说:“刚才的事,谢谢你啊,要是没有你的帮助,我也不知道要到何时才能解围。”可是那个大学生竟捂住了他的包,警惕的望着我,他说:“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谁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小偷。”他的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将我劈得愣住了。

等我反应过来,那位大学生已经走了,四周黑漆漆的,已经晚上了。我抬起头,望着空中的月亮,这竟是一轮残月,四散的云朵将月亮打得粉碎,只能透出一丝暗淡微弱的光。我看着这残月,脑里回放着今天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事,心想: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已经像这残月一样黯淡、破碎了。想到这里,我不禁摇了摇头,转身回家了。

【篇五:描写夏天的作文】

一整个夏季都有雨。

早起会习惯拉开窗帘,窗外的阴冷空气很快地进入房间,铅灰色的云朵层叠的布在天空上,沉闷得快要喘不过气。说不上具体原因,如果是阴天,往往会在打开窗帘那一刻就瞬间没有了出门的勇气。

阴天的时候会比平时脆弱很多倍。整个人仿佛一根绷紧的琴弦,禁不住几下撩拨就会马上崩断。十分厌恶在下雨时坐地铁,陌生人的雨伞打湿衣角,旁人的体温紧贴身后,浑浊的空调风扑面而来,每个人都阴沉着脸,把玩着手机。也厌烦细绵的雨落在脸上时的触感,细微的冰凉虽然无足轻重却也足够令人心烦意乱。在这种情况下,坏情绪来袭的非常快,我无从抵抗,每一次的来袭都会让人感受到软弱,虽然这样的软弱也随时提醒着我要尽全力去保持理性,不该具备多余的情绪。但是长久被这两种想法反复拉扯,也会困惑而抑郁。

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去接受这样的天气。曾经看过一部新海诚的作品,雨天于电影中的主角而言仿佛是一个短暂的庇护,让他可以尽情地在这样的天气下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每天内心里期盼着雨天的到来,在所有人怨声载道的时候轻轻发笑。每每看到这里,我都会觉得,这个与我年龄相仿,安静懂事的男孩,是不是在用与他人不一样的心理,在对这个乏善可陈的世界做着沉默的对抗。这样一想,仿佛爱上雨天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了。尽管总是这样在天阴时鼓励着自己,却还是无法控制快要喷薄而出的怀情绪。

我居住的城市有四季如春的标语,却未曾给过这个悠长的夏天哪怕一天的放晴,阴天时我习惯着鼓励自己第二天一定会是好天气,却总又在拉开窗帘后时候低落与失望。反反复复的劝慰自己无效,最终接受了也许自己整一个暑假都会笼罩在着大片阴霾下的事实,不由得越发阴沉。

还是无法理解为何这样的天气会出现在夏季,曾经的夏季在我看来是美好的词汇。夜晚会有聒噪的蝉鸣,白天会有透亮的阳光。穿着薄薄的t恤出门,路上洒水车驶过扬出的细小珠粒将闪闪的阳光片得星星点点,缀满暑气蒸蒸的路面上,空气里瞬间漾起丝丝缕缕的凉气。前面骑自行车的女生脸色潮红,发丝被汗水打湿。男生在球场上奔跑和喊叫。路两道人躲在巨大树荫下卖西瓜,瓜瓢鲜红好看得让人想要一尝为快。小吃店卖解暑的凉面,绵密筋道。会有雨,但也是愉快的,因为知道很快就会天晴,下过雨后阳光也带着清爽的味道。天色暗了后吃街边的烧烤,人声喧啸,凉风拂面。这才是我理想的夏天。明媚活力而充满希望。

曾经看到一位作者说,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想象有一条线,超越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我深知这样的情况自己做不了任何,也明白心目中的夏日可能要这一年里深深埋葬。无论如何抵抗不了阴天带来的抑郁,或许唯一能做只有顺其自然,像在忍受着看一部厌恶的电影一样,过完一整个夏天。

无论如何还是很希望明早拉开窗帘能看到太阳呢。

【篇六:格列佛游记读后感300字】

一部讽刺的绝唱,诉不尽对人类的失望,载不满对光明的渴求。——题记

格列佛,第一次遇见他在一片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狂风卷集着乌云,暴怒的大海吞噬了一切,却唯独放过了他。

九死一生,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当起了巨人山,在小人国的数年,他“孤身斗舰队”,“奇招灭火灾”,屡建奇功,威震四方。但高处不胜寒,人啊,总是一群自以为是而又嫉贤妒能的生物。当赫赫战功成为叛国的证据,当可怕的弹劾书即将昭告世人,当小人国的面具被一层层揭下,善良的格列佛才幡然醒悟,这群卑微的如同爬虫一样的生物也是人,也是崇拜杀戮,享受猜忌,热爱挥霍的人。维护正义是他们通敌叛国的借口,鞋跟高低是他们明争暗斗的理由,传承旧习是他们滥杀无辜的高帽……终于在受够了小人国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后,他决然离去,几经周折,回到故乡。

一次磨难丝毫挡不住格列佛冒险的心,他仿佛是海神的宠儿,每次航海总能逢凶化吉,又像是冒险者的榜样,每次都能踏入一方新的世界,可他有好似人类的公敌,每次都带着对人类的失望与厌恶落荒而逃。

这样的生活总是会累的,幸而在他疲惫时,一方乐土悄然而至——慧骃国。这个由马来统治的国家成为的格列佛心中的圣地。这里,慧骃的温文尔雅让他欣赏与敬畏,与人相差无几的耶胡却令他厌恶与恶心;这里,他看到了最真诚的一面,听到了最真挚的言语;这里他面临了对人性最初的判断——贪婪,竞争,虚伪,背信弃义,残暴,愤怒,疯狂,仇恨,嫉妒,淫欲,阴险,人类就是由它们组成的可怕的怪物。

对人类已彻底绝望与恐惧,格列佛决定在慧骃国终了余生,可命运弄人,最终他还是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故乡。

至此,格列佛的冒险结束了,但人类的可怕习性还没有,野心还在,腐败还在——无论是曾经的18世纪,还是现在的21世纪;格列佛的故事结束了,但给人的思考还没有,人类的行为,人类的怪诞,人类的罪恶……

【篇七:这件事真令我费解】

一天,我和奶奶乘公交车去富安,在公交车上,我看到了一件令我费解的事。

公交车上已是人满为患,我见到一名中学生,手里捧着大哥大,耳朵上戴着耳机,一边哼歌还一边翘着二郎腿,一幅悠闲自得的样子,他的旁边站着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奶奶,老奶奶满头银发,牙齿也掉的差不多了,脸上皱纹密布,他简直就不把老奶奶当作人。我边看边想:他怎么就不给这个老人了让个座呢?真是缺教养!这时,人群发出一阵嘀咕声,我听到旁边的一对中年夫妇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啊,也不给旁边的老人让个座。”“就是、就是,现在的孩子都这样吗?”“是啊、是啊,”一些人附和道。而那个中学生已然把这些话当耳边风,接着听他的音乐,一边听还一边唱起来,丝毫不顾车上人的感受。

冷不防,公交车奶奶来了个急刹车,老奶奶没有站稳,一个踉跄,跌到了中学生的身上,可那个中学生不但没有扶老奶奶起来,还露出一脸的厌恶表情。

实在看不下去,我大步走向前去,跟那个中学生说:“你离老奶奶这么近,怎么就不给奶奶让个座?还有,老奶奶跌倒了,你怎么都不去扶她一把呢?还一脸的厌恶,你这还算是中小学生的作风吗?”

“她自己愿意啊!她是我奶奶,这是应该的!”那个中学生趾高气扬地说到。我惊得目瞪口呆,这时,车上的人们也都“嘘”声一片。老奶奶无奈的摇了摇头。

祖孙俩到站了,老奶奶,你这样溺爱会害了他的!

【篇八:当红灯亮起】

一场场车祸的发生,一次次心痛的回忆,是来自什么的失误?

在我记忆中,只有影像中才会出现的“血流成河”,从未在现实中出现过。

而我,最深的厌恶不是酒后驾车,不是肇事逃跑,而是在人清醒的情况下,仍在每分每秒发生的不规范的交通行为——闯红灯。

等红绿灯,不像酒后驾车那样,人的意识是模糊不清的;不像肇事逃跑那样,人的心情是紧张不安,几近崩溃的。当人们站在红灯面前,他们平静地等待,清醒地看到数字的跳跃,而这时,又有什么理由无视红色的信号灯而闯了过去还面色平静,没有丝毫愧疚感呢?

而这,似乎很少引发交通事故。

当人们闯红灯时,一辆辆车不会冲上前,不会撞上人们,因为没人愿意用一场交通事故来唤起人们的觉醒。

因此人们越来越狂妄,忘记了红绿灯的差别,似乎成了红绿色盲。

人们真的全都不愿意等待这短短的几十秒吗?

不,在红绿灯面前,有三种人,一种是红绿色盲,一种人是愿意等待,还有一种,让人最厌恶的人——当红灯还有几秒的时候,他们走了过去。

如果有很多人愿意等待,那么没有多少人会违背道德走过去;如果有人带头走了过去,理所当然有人会想:为什么我不能?他不是过去了么?

这样的素质,有几个人不会厌恶,当然除了那些已经没有素质的人。

他们教坏他们的孩子,带坏那些素不相识但存在于自己生活中的人。

如果说可耻,那是人格的一种无所谓的表现,让人反感,让人厌恶,没有谁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因闯红灯而死亡吧?那是多么的可笑。

别这样,别像那些没有素质的人一样,别让自己的无品影响到那些没有想法还单纯的孩子。

那几十秒的时间,可以判定一个人的素质。别让那几十秒的时间,影响到其他人与自己的生命。一点儿也不值得,不是吗?

在那几十秒的时间里,等一等。看看身边的一切,也许在你匆匆忙忙的时候,你从未发现过那些风景,那些人物。停下心,停下脚步,当红灯亮起,记住家里有亲人在等待,他们盼望你回家。

停下吧,当红灯亮起。

【篇九:接受】

不要去试图去理解所有事,有时我们不需理解,只是需受。

曾经我听过这样一句话。

习惯了就好了,接受了就罢了。难道你会一直去理解别人或是一直争辩不休,根本没那个必要,难道爱你的人会与你争辩不休或让你去理解?不,他不会;最起码我认为他不会。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欣然接受。

接受不是遗忘,而是把它记住,让它随记忆的流逝而消失。不要真的把它放在心上,因为,你已经接受了开心了就笑,不开心就过会再笑。以后,没有人会安慰你,你需要接受不开心去迎接笑容。

有一位伟人说过,对一件事情我们必先接受它,才能改变它。谴责并不能把我们从困扰中解脱出来,只会使之加剧。

如果,当寒冬来临时,我们欣然接受,将迎来下一个春天;而如果我们以此畏惧,将永远活在冬天。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有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接受自己的不足,并改善才能有越来越多的优点。欣赏自己的优点,才能越来越完美。

我们的一切并不是顺利的,面对挫折勇敢接受,才是度过难关的最佳方式。接受现实,能让自己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能接受现实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他们不会因为现实的压迫,就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是在生活的不断历练中成为比别人更闪耀的人。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懂得接受。

我们更要接受自己的生活,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资格不去接受它。喜欢自己生活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生活有多好,而是因为他接受并喜欢自己的生活。而不喜欢自己生活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生活有多糟糕,而他把别人的生活想的太美好,而去厌恶自己的生活。

所以请记住,现在你所厌恶的生活,就是有些人所梦想的生活。接受,仅仅两个字,但是它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它是在你本身就脆弱的心上,再添一块石头。

成功的人不是没有坎坷,而是因为他在坎坷没来临之就接受了。如果我们也想成功,那么就请事先准备好面对。接受,相信吧,它只是坦然与原谅,它,并没那么难。让我们敞开心扉,敞开那份最真的真。我们不需理解,只需要接受。

【篇十: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这是一个专属于年轻人的故事,叛逆、放荡、残酷的故事,来自少年对社会的认知。也许因为我自身的年龄、经历的事情,也许我没有主人公如此的愤世嫉俗,书中为了表现霍尔顿的不学无术每句都是满嘴脏话,令我有些遗憾。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不过虽然有这些粗俗词语,但霍尔顿拥有一颗敏感的心,也正是因为这颗心才让他如此不同,“出淤泥而不染”。霍尔顿厌恶学校、厌恶人群、各色各样的人,但本质上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只是“假模假式”的社会不得不令他心烦。他并不像那些伪君子一样,屈于种种利益、名誉,最终堕落虚伪着生活着。不论权利再大的人,也只是这个社会的傀儡罢了。

他想逃离这个一刻也不想待的地方,甚至想去乡下装聋哑人来摆脱世俗,可做“不食人间烟火”也只能想想而已。仅此而已。

霍尔顿最痛恨电影,做作的情节使他头疼,可在百无聊赖时他又不得不迈入电影院;他痛恨玩弄的感情,一种肮脏的爱情,可他又做了他痛恨的事情……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是悲剧的,他的悲剧比任何人都要痛苦。挣扎的太多,惶恐无助,逼迫做自己讨厌的事情,只是因为他看破红尘、看淡一切,想逃避。最后,也只好妥协。

霍尔顿的人物形象也是很讽刺的吧。

他的幻想是美好的,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守望着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就像他的妹妹菲苾、弟弟艾里那样。在这个喧嚣污浊的世界,也仅仅有孩子拥有花儿般得心灵了。却也完不成这个愿望了吧。这个世界被腐蚀了太多太多。

有时候,比起主人公的“愤怒青年”我更喜欢那个可爱的菲苾。她虽是小孩子,但比她哥哥更理性。她懂得做事的轻重缓急,当然也打消了霍尔顿不切实际的想法。

你的身边,也总会有这种人吧。像主人公的桀骜不驯,菲苾的善解人意,伪君子的假惺惺,它会使我们引起共鸣。我想这也是《麦》畅销的最大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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