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狂相关作文

【篇一:我眼中的他】

“孙启鑫。”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习惯性地左看一眼,右看一眼。经过同学的窃窃提酲,“选A。”“为什么选A?”老师又问了一句。“那什么,”他低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迅速的看了一眼题,“那个,x的平方加1不等于零。”“好,你请坐。”

他坐下之后,又东张西望,这儿看一眼,那儿说一句话,这又碰一下。

在他眼里,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铃……铃……铃……”,铃声响过,他又坐不住椅子,习惯性地东走走,西窜窜。他的身体除了睡觉,不,可能连睡觉时都没有休息过。总是肆无忌惮地动着。

虽然你看他整天蝇营狗苟,可考试却从不被谁落下。始终是班级前三名,去年期末在北片夺了个季军。你看他这么聪明,可有时候他的行为也会让人感觉到他很傻。

大雪纷飞,球场上满是皑皑积雪。只要下课铃响过,他扛着扫帚飞一般冲向操场去扫雪。即使别人提醒“老师不能让上体育课。”可他还固执己见,他坚持不扫完不行。和他相处久了,就会知道这是他对篮球的热爱,爱得痴狂。老师们也常常说,“你要把玩的劲头用有学习上……”这样的话,前半句几乎都一模一样。

说起孙启鑫和篮球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热爱所能代表的。他玩篮球的确是很出色的。他那黝黑的皮肤可能就是玩篮球晒的。

他总是说,“如果我再高点,我就扣了。”这话绝不是吹嘘,他总是玩一些MVP,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可对一个才1米70的初中生,是相当难的。他最崇拜的球星就是韦德,正如韦德一样,他就是我们班的“闪电侠”。突破虽说达不到如入无人之境,也并不是神来之笔,但堪称新庙中学一绝。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他日以继夜的锻炼换来的。

孙启鑫在我眼中是一个活泼开朗,却又不免因为点小事就发脾气的俊才。虽然表面上平淡无奇,简简单单,内心却极不平常——痴迷于篮球之火藏于肺腑。他对篮球的热忱正如李白对酒的痴狂,吴道子对画的痴狂,王羲之对书法的痴狂。

【篇二: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骄傲的事】

“追星族”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现在明星越来越多,追星也愈演愈烈,关于追星的议论也随之增加。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偶像和追星的,但我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大多数人都有喜欢的明星,并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但大都因为他们长的帅,漂亮;喜欢他们的歌或者某部戏里他演的某个角色。而这些喜欢仅仅只是表面,太过肤浅。

有的人认为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去收集许许多多关于他们的爱好;喜欢的颜色;爱吃的东西。以为了解了这些就是超级粉丝了。然而做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在做一些无聊的事罢了。更甚的还有人为偶像痴狂,曾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女孩因为没钱去看自己的偶像,而逼自己的爸爸去卖血。”还有现在真人秀节目很火,有些粉丝为了看偶像而去跟车。对于这些现象我想说的是这些粉丝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你们为了一个本质上和你们毫无关系的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全这样对得起你们的家人吗?你们以为这是爱你们偶像的表现吗,错,这是给为你们的偶像添烦恼。偶像是因为粉丝才变得更好的,那我们粉丝是不是也可以为了偶像变得更好呢?

偶像就像是一个信仰,信仰是什么?就像是黑暗里照亮前方路的光,就像是梦想的动力,信仰是不需要挂在嘴边的,而是应该放在心里,在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想一想,告诉自己没有理由放弃,偶像都还在努力。像这样把偶像当作信仰,当作动力和他一起努力。粉丝与偶像之间,难得的不是一场场相遇,而是三观相同的默契。

我一直都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我。因为我们羡慕并崇拜一些我们想要但我们身上又没有,他们身上恰好有的东西。我们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所以我们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而正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我们一步步向他们靠拢,到最后拥有那种东西。

偶像是信仰,是动力,但不是生命的全部,所以我们不要为了偶像而痴狂甚至变态,应该用正确的态度去看待他们,并且学习他们身上好的品质,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

每当有人问起,都底气十足,之所以变成现在的自己,是因为有个让我不后悔喜欢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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