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兴趣爱好】
你知道我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吗?当然是拉二胡,那是我唯一的爱好,我对别的懵懵懂懂,但是我对二胡也是很了解的呢,让我通过事情来向你介绍我的兴趣爱好吧。
每一次走进二胡特色班,我的心情都很轻松、舒畅,看到二胡我就会迫不及待的跑过去,拿好二胡,摆好姿势,我就开始享受了。
拉《赛马》这首曲子,我听着二胡的声音,立马就融入进去了,我拉的非常流畅,我仿佛来到了大草原,看见蒙古人民在草原上赛马那种豪放的激情,越拉那场面就越清晰,心情就越激动,每个人都骑着自己挑选的马,一边奔驰,一边做着高难度的动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就这样我激动着拉完了,但是心中还有些余味。
没有停歇我就带着赛马那首曲子的余味又拉起下一首曲子《良宵》,拉《良宵》时,心中感到十分幽静,我仿佛看到晚上有人在元宵夜表演,人们都围在一起听那个人拉,《良宵》,拉到后面的时候,我的心中也很欢乐,传来一片嘈杂声,原来是人们在热闹的街道上穿梭,有卖糖人的,有卖玩具的,小儿见了都嚷嚷的让大人给自己买,还有元宵店,许多人围在一桌吃着元宵,还谈着话。
下课了,我依依不舍得放下二胡,拉二胡时的情景还在脑中回荡,二胡的乐声还在耳边徘徊。
我的兴趣爱好是拉二胡,我喜欢拉二胡。
【篇二:有趣的森林】
连绵起伏的山脚下有一片茂盛的森林,里面有一条小河,看看鱼儿有趣的事。
那条小河里面有无数条小鱼,有几条小鱼在前面游着,它们游的非常快,好像后面有敌人在追它们似的;还有几条小鱼从水底钻出来追赶那些发现敌人似的几条小鱼,好像在玩《抓人》的游戏。
除了那些鱼,还有两条小鱼在水里吐着泡泡,难道是在聊天?!还是在商量玩什么?!还是在吵架?!谁能知道!只有它们知道!
我们再来聊一下岸边的森林吧!
茂盛的森林里有无数的花儿,有能叫上名字来的,有叫不上名字的,五颜六色、五彩缤纷,多么让人喜爱!
森林里还有很多很多的小动物。比如:公牛、山羊、赛马、母鸡等动物。我们来说说这些动物的趣事吧!几头牛顶来顶去,难道是在比力气?!还是打架?!我们都不知道!就它们知道!除了那几头公牛,还有一群山羊在低着头走来走去,好像实在寻找一些美味的食物。除了公牛、山羊还有赛马,它们跑的都很快,可有的慢一点。母鸡,一说到母鸡,就想到母鸡会下蛋,有几只母鸡在草地上坐着,好像它们在孵鸡蛋,还有一些好像在下蛋。
这片森林是非常有趣的,像欢乐的大家庭,多好啊!
【篇三:妈妈的微笑】
微笑是人类最美的表情,给人安慰、幸福和快乐。对我来说,妈妈的一次微笑是最美的,它一直铭记在我的记忆深处。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哥哥的婚礼下个月就要来了,金金,你可要好好练习《赛马》呀!”是啊,我要把一曲二胡独奏作为最好的礼物送给哥哥和他的新娘。《赛马》描写的是内蒙古人民在节日赛马的欢乐场面,全曲热烈奔放,激情昂扬,我最喜欢拉这首曲子了。从那以后,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拿出心爱的二胡加强练习,练节奏控制,练快弓调整,练拨弦指法……拉二胡是枯燥乏味的,好几次我都想放弃,这时,妈妈总是微笑着对我说:“克服一下,妈妈相信你一定行!”我鼓起勇气,虚心地向身边的老师讨教,耐心地学习,跟着音乐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周而复始。
很快,那一天就来到了。我忐忑不安地坐在台下,耐心地等待上场。终于轮到我上场了,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与真诚的祝福语后,我开始了表演。富有特色的旋律响起来了,我的眼前出现了神奇的画面:一望无际的绿色大草原,盛开的野花,白色的帐篷,身着盛装的男人、老人、孩子,还有那一匹匹奔腾的骏马……我沉着地拉动琴弦,随着手指的拨弄,热烈欢腾的赛马气氛出来了。伴随着欢快的音乐旋律,我半眯着眼睛,摇头晃脑地拉着,一蹴而就一直拉到了节尾。“哗!”一阵热烈的掌声把我从遥远的草原拉回到婚礼的大礼堂。我睁开眼睛,看见妈妈正微笑地看着我,笑得脸都红了。我知道,那是欣慰的笑,感动的笑,幸福的笑……那笑容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记忆深处。
妈妈的微笑,是一种力量,激励我勇往直前;是一种安慰,让我面对所有的困难;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程!
【篇四:假如我有一匹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此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学到这首杜甫的佳句名篇时,我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匹瘦骨嶙峋的骏马……
突然,这匹骏马对我说:“你好,主人。”
“什么我是你的主人?”我纳闷起来。
“没错,你就是我的主人!”我使劲儿掐了一下大腿,生疼生疼的,这都是真的!
“太好了,我终于有一匹骏马了!”我高兴地手舞足蹈。
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飞马”,因为我认为它奔跑时的速度快得可以飞起来。
“飞马”浑身都是黑色,双耳如刀锋一般锐利,两颗眼珠如宝石般闪闪发光,脖子粗壮,背上的鬃毛时起时落,就像险峻的华山一样,四肢十分健壮,跑起来一定会四蹄生风,发亮的尾巴随风飘扬。
一天,我在玩电脑的时候,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则消息:世界赛马比赛即将在中国新疆巩乃斯草原举行……我把这则消息告诉了“飞马”,“飞马”高兴地叫道:“太好啦,太好啦,我最喜欢比赛了,主人咱们现在就出发吧!”我点了点头,骑上“飞马”飞奔在街上,飞马不但速度快,而且体力也很好,两边的树木、行人、车辆一闪而过,沿途有许多的美景——清澈见底的小溪,一去不复返的黄河……
仅过了两个小时,我们就从西安到达了巩乃斯草原,我心里暗自得意,“嘻嘻,‘飞马’跑得风驰电挚,第一名肯定是我们!”
“预备,跑。”
主持人一声令下,千上万只赛马冲了出去,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好似一幅流动的油画。万马奔腾,共同喧叫,人们策马扬鞭。这古战场的再现,这无可替代的马群,我在发愣、发痴、发呆,直到‘飞马’第一个撞向终点时,我才反应过来……
比赛结束后,我和“飞马”一同漫步在幽静的树林间,这时“飞马”对我说:“我该走了,小主人。”
“什么意思!”
“我该回到我真正的主人房大人(房兵曹)身边了,我从时空中穿越过来,感谢你这些时间里的照顾,其实动物和人之间是可以交朋友的,对吧?再见了,我的朋友!”
“再见!”我大声说道,并且目送着我的朋友奔到远方……
【篇五:那达慕】
那达慕是蒙古的一个重要节日,又称那雅尔。“慕”的意思为娱乐、游戏,一般都在七、八月份牛肥马壮的时候举行“那达慕大会”。
那达慕在明清的时候就开始盛行了,每年的那达慕大会上,会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会,他们还会准备各种丰盛的食物:喷香酥嫩的烤全羊、酥软香甜的奶酪、可口怡人的酸奶、奶疙瘩……大会召开前,男女老少乘车骑马,穿着节日的盛装,不顾路途遥远,都来参加比赛和参观,他们搭起白色的蒙古包,远看像一颗颗珍珠镶嵌在碧绿广阔的大草原上。
我有幸参观过一次那达慕大会,我们开着车到达时,正好赶上最重要的比赛之一——赛马。比赛场地上各种肥硕健壮的马匹正在选手的带领下做着一些热身运动。这些马都是草原上跳跃的精灵,颜色各异,白如雪,黑似墨,红胜枣……
赛马开始了,我跑到外围,寻找了一个最佳的观察地点。赛道两旁都竖着迎风飘扬的彩旗,终点处还挂着一条红线。选手们都跨上了马背,勒紧了缰绳。一声令下,选手们夹紧了马肚,一抖缰绳,大声喝道“驾”,十多匹马儿似离弦的弓箭朝着终点飞奔而去,迈开的四肢践踏起点点泥土,草原上的天风轻吻着马儿的尾巴。选手们在马背上使出了浑身解数,做着各种精彩的动作,赢得了一阵阵的喝彩,两旁的彩旗被风带着飞舞得更加欢快。看着这么激烈精彩的比赛,我也按耐不住地助威呐喊起来。渐渐地,马儿拉开了距离,领先的那匹马越来越接近终点,后面的马匹在拼命追赶,五米、四米、三米、两米、一米,“吼”一声呼啸,红绳被马儿带过,飘在空中。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获胜的选手翻身下马,是一位中年大叔,眼中含着喜悦的光芒,抚摸着马儿,低头轻吻着它。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被邀请进了一顶硕大的蒙古包里,当地的一位老者接待了我,并告诉我很多关于草原上的故事。这些蒙古包就是他们移动的家,他们的凳子就是一个圆形的毯,坐在上面十分柔软舒适。谈话间,热情的蒙古族姑娘撩起了门帘,送来了丰富的饭菜。我看着眼前的奶干,一股浓浓的奶香扑鼻而来,我不禁口水直流。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哇!这味道绝了,嘴里瞬间弥漫一股奶香味,萦绕唇齿间。享受着美食,置身于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看着成群的牛羊,听着豪迈的歌声,感受着草原上的劲风,无比自由。
下午举行的是摔跤比赛,上场的是两个健壮的中年男子。他们双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都想把对方摔在地上,让对方摔个狗啃泥,但是一开始他们不分上下。周围的人们时而担心受怕,时而高声呐喊助威,我也跟着忐忑不安起来。他们整整对战了五个回合,终于在一方体力不支的情况下,出现了转机,分出了胜负。在结束的那一刹那,我原本悬着的心也跟着一起落回到肚子里,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场比赛啊!
神圣的那达慕大会在晚霞中落幕,但是它却在蒙古族人民心中永不落幕。
【篇六:二胡三味】
最爱你的弦,奏人生三味。——题记
有人说,二胡是苍凉的月,凄凉中冰了人的心;有人说,二胡是醉眠的霞,鸡血石般的天边抹一角悲壮。我却说,二胡有三味,味味蕴含着丰富的人生……
一味豪放。最喜欢拉那曲《赛马》,把黑棕色的琴杆立在胸前,猛地抽弓,便不觉间如万马弓在弦上,一触即发!音调忽高忽低,急转直下,骤然铿锵如洪钟在耳;骤然短促如夜雨敲窗;骤然弓弓拉满如大江东去;骤然音音相扣如在万丈崖头纵声高歌!这曲子,练熟了,闭上眼,忽觉胸中似有铁马乌啼促,尘扬半边天!《赛马》中,是人生的豪放,豁达,颇有忘在四方之酣畅淋漓!
二味婉约。左手轻叩琴弦,指指按落辛酸泪;右手略抖腕,慢拉琴弓,每每奏出荒唐言。《小白菜》是幼时学的曲子,依然记忆犹新。短短几行,松香便早飘到了泪人心里。琴音颤抖着,银色中回放着那段如泣如诉的凄婉。断肠人的凄迷就在这婉约了近千年的溪琴中影影绰绰,徐徐间凄凄惨惨,模模糊糊的泪眼浓浓于方寸之间。轻轻的音调和略尖细却依旧柔软得让人心疼的曲目,带给我一种性灵之光,这婉约背后,是人生的思考。
三味轻松。或长拉弓,左手手指不断小触琴弦,任恣意的快活流淌;或小拉弓,在指尖品到弦上的一丝振动时或松或紧,把快活绕满琴身。还记得那首《打靶归来》吗?千金下弦声入耳,弹指间心中无愁。二胡能用它特有的音色,演绎出一幅景,升华出一种情。休闲时总爱拉一两只轻松的曲目,在滑动的音色中,好似置身俊雅儒流,品独有的一种快乐,懂得享受人生。
二胡三味,味味珍贵。愿在每一个冰轮高挂的夜,倾听弦中吟出的小调,倾听二胡给我的三味人生。
【篇七:草原盛会那达慕】
八月的草原,秋风送爽,去年暑假我回内蒙古看望爷爷奶奶,正好赶上了草原人民盛大的节日——那达慕。
“那达慕”起源于十三世纪,在蒙古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那时候蒙古族的头领们每当举行大“忽里勒台”(大聚会)时,除了制定法规,任免官员,进行奖惩外,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每逢此时,牧民们穿着崭新的民族服装,骑着马,赶着勒勒车,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我们到了“那达慕”会场,正好是中午,只见绿茵茵的草地上,搭满了蓝白相间的蒙古包和零星的哈萨克帐篷,在正午阳关的照耀下,显得格喜庆。我们刚一进毡房,身着盛装的蒙古族姐姐们便给我们端上了热腾腾的奶茶和精致的奶食拼盘,有炒米,奶皮、奶渣、奶豆腐、奶条、奶饼和我最爱的酸油,这些都是蒙古族人民用牛奶制成的美食。
虽然错过了精彩的开幕式,但我们正好赶上了蒙古族人民的“男儿三艺”:摔跤、赛马和射箭这。摔跤是蒙古族人民特别喜欢的一种体育运动,也是最有意思的,蒙古长调“摔跤手歌”唱过3遍之后,摔跤手挥舞双臂、跳着鹰舞入场,向主席台行礼,顺时针旋转一圈,然后由裁判员发令,比赛双方握手致意后比赛开始。之见对手互相抱在一起,又拉又扯,我根本看不懂,但感觉他们像在跳草原上的“华尔兹”。蒙古族人民被誉为马背上的民族,在这样盛大的节日里,赛马也是比不可少的活动。只见选手都不备马鞍,不穿靴袜,着华丽彩衣,配长长彩带,襟飘带舞,显得格外英武。但最令我佩服的还是射箭,射手骑在马背上,在马儿奔跑的过程中都能射中目标。
对于我这个吃货来说,观看完比赛,最诱惑的就是晚上的烤全羊,最期待的就是晚饭后的篝火晚会。这一天下来,我长了不少见识,也满足了我对“男儿三艺”的好奇。
“那达慕”大会不但让我们感受到了蒙古族人民欢庆丰收的喜悦,也让我感受到了草原人民的热情。
【篇八:元旦联欢会】
今天,我们英华小学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元旦联欢会。在上午的时候,是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看表演,到了下午的时候,再是我们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看表演。
我们到了餐厅等了好一会儿了之后,元旦联欢会才还有一会儿开始,又过了一会之后,有一个老师叫我们倒数5个数:5、4、3、2、1。元旦联欢会开始了,然后我们就开始观赏元旦联欢会的节目了。
我最喜欢的两个表演是:《赛马》和《我们的路》这两个表演。《赛马》这个表演是有二胡特色班的老师,也就是王浩然的那个二胡特色班的老师来演奏的,这位老师拉《赛马》的时候非常好听,他拉二胡的特技也非常精彩,让我们忍不住喝彩,这位老师表演完了之后,我们依依不舍得和他说再见了。《我们的路》是由六位音乐老师来表演的,这六位老师的表演非常好笑,让我们笑的欢天喜地,到他们表演完了之后,我们也是跟他们一样依依不舍的和他们说再见了。
真是一个快乐的元旦联欢会。
【篇九:在掌声中成长】
台下的掌声轰然响起,泪水顺着我的面颊奔涌而下。我赢了!我赢了!
那年夏天的事,过去很久了,但我仍记得台下如雷的掌声,它是我永远擦不掉的记忆,它教会了我很多。
“这次比赛很重要,希望大家能积极报名。”老师说话时,用眼睛扫了我一眼。我是我们班琴弹得最好的,老师大概是认为机会不错,让我参加吧!哼,小菜一碟嘛!参加!
报名表一呈上去就大事不妙了。这次比赛非同小可,连曲目都很难选,都是我从未弹过的曲子。我退缩了,我怎能完成这么难的曲子呢?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我退缩了,老师会怎么看我?同学会怎么看我?说不定我以后都没脸见人了。我一定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在困难中成长!
本着这个信念,我开始了练习。我选了一首最难的曲子《赛马》。每天我不仅要完成作业,复习功课,一个多小时的练琴也必不可少。有时为了弹好一串连音,练得手都痛了。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老师对我的技巧赞赏有加。我哭过,疼过,累过,但我一直如一匹不知疲倦的战马,奔跑着,追逐我的第一名。
终于,比赛到了。我镇定地走上台,打开琴,开始演奏《赛马》。
此刻的我仿佛融进了一片大草原之中,只见一群群赛马奋力地奔向天边,又消失在天的尽头。我忘记了一切台上、台下的喧嚣,没有麦克风,没有聚光灯;没有评委,没有观众,只有我与一台琴在舞蹈,在演绎华美的乐章……
一曲告终,台下的掌声轰然响起,泪水顺着我的面颊奔流而下。在掌声中,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坚强、勇敢的大姑娘。
我在掌声中长大了。
【篇十:风之王读后感】
坚强是什么?坚强是跌倒了爬起来不哭泣,是失败了依然昂着头向前迈。《风之王》这本书让我懂得面对困难时要坚强、勇敢、无畏。
《风之王》讲的是一匹葛多芬阿拉伯马的成长,由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照看。阿格巴给小马取名为“闪”,意思是“太阳”。不久,他们被送去法国,献给法国国王路易。从而踏上了艰辛的路程。最终,闪成为了赛马比赛冠军,还与罗珊娜母马结识并产下后代。枣红马闪的噩运结束了!
在《风之王》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阿格巴。因为阿格巴具有爱心,他喜欢小动物,也很坚强。阿格巴虽然总是被流放,但他从没有放弃回去的冲动。他在野外还不忘养马,还不忘那只老疯猫,阿格巴含辛茹苦养活它们。恶梦持续了很久,终于他们被公爵召回来了。闪打败恶魔后,与传种母马罗珊娜交配产子,取名为板子,帝王,凯德,个个是赛马冠军,十分优秀。他们子子孙孙的名字,人人能朗朗上口:板子、凯德、帝王、巴伯、茉莉、老英格兰、睡鼠、黄鼠狼、日食。个个坚强无比,勇敢无畏。
生活中,我也有坚强的表现。有一次,我的膝盖跌的皮开肉绽,又青又紫,血流不止。可我没有哭,因为妈妈对我说过,不要喊疼,因为没有人为你分担痛苦。正是这句话使我知道,要坚强。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要坚强,要勇敢。感谢阿格巴,他身上的精神激励着我;感谢作者,创造了这本“坚强指引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