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根相关作文

【篇一:就这样,埋下一颗等待的种子】

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如下这段话:

“他曾经生活、投机、失败”。生活与商海一样,投机所得也会因投机而失去。故而,不如与等待为友,有了长长久久的等待,才会有精钢出鞘的绝响!

等待的过程是难捱的,但“寻梦青云九天”的果实是甘美的;等待的岁月是孤寂的,但“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壮举是辉煌的;等待的灵魂是鲜为人知的,但厚积薄发、一飞冲天的瞩目是响彻云霄的!

春天,农民伯伯埋下一颗种子;正午,建筑工人立起一根台柱;初三,莘莘学子开始日夜题海。而现在,只剩等待。

就这样,埋下一颗等待的种子。

春风化雨,丝丝滋润大地;艳阳高照,悄悄拭去汗滴;焚膏继晷,默默不待倦意。我们都在等待,等待希望,等待发芽。

等待的路途就如那种子芽生的植株——苦根、苦干、苦茎。不会等待的人往往都会自食苦果。只有长长久久的等待才能换来“功成身就”的圆满,只有经历风霜磨砺的幼苗才能茁壮成长。

草籽等待过严冬,可以在春天再现青荣;梅花等待过花繁,可以在朔冬香传雪峰;人们等待过岁月,终能在灰暗中再现天空!

终于啊!有了盛夏的等待,农民伯伯收获了满园金黄;有了阳光的等待,建筑工人竣工了摩天高楼;有了“三年”的等待,初三学子瞥见了灿烂未来……

就这样,埋下一颗等待的种子,让它深植于心,以等待磨砺心性,让等待照耀人生!

【篇二:活着】

最近,我看了余华写的另一部让人非常感动的小说——《活着》。

《活着》讲了作者去乡下收集民间歌谣,遇到了一个耕田的老农夫——福贵和他的牛——福贵;福贵给他讲述了自己一生的故事——

福贵家原来是很有钱的,后来因为福贵少年时候不务正业,整天去赌博,把家里的钱、房子、田地都输光了,只能住在了茅草屋里。

所谓祸不单行,紧接着,他的亲人就相继离世:他爹,从粪缸上摔下来摔死了;他娘得病没钱医治也去死了;儿子有庆,献血被抽的过多死了;女儿凤霞,生孩子难产死了;妻子家珍,患软骨病死了;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夹死了;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了。

最后,他并没有因为亲人去世的重重打击给打垮,在他最后的亲人——-外孙苦根去世后,又攒钱去买了一头准备被杀死的老牛,给牛取了一个跟自己一样的名字——福贵,然后一人一牛相依为命地生活。

最让我感动的是福贵最后唱的那首歌谣——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是呀,少年的时候只想着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好玩怎么来,完全不管明天会如何;到了中年,又不好好脚踏实地的干活,只想着哪一天突然发现宝贝,一夜暴富;到了老年,只能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过完这一辈子了。

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脚踏实地的学习,从现在开始脚踏实地的规划好自己的人生。不然到了老年,也只能像福贵一样,在很老的时候,感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

福贵的女儿凤霞被送给别人家的那一段也让我很是感动。

“这当儿我看到凤霞站在田埂上,一个五十来岁的人拉着她的手。凤霞的眼泪在脸上哗哗地流,她哭到身体一抖一抖……凤霞的手被拉走时,身子一直在朝着我这边,她一直在看着我……”

为了让有庆(福贵的儿子)读书,福贵他们只得把凤霞送出去,这样才有钱让有庆读书。凤霞因为小时候发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凤霞不知道他们要把她送走了,但是她十分懂事,并没有哭闹,只是在被带走时,无声地落泪!

但后来,凤霞又一个人走了回来,书中没并有说明凤霞怎样在不知道路的情况下,一个人走回来的;但我相信,是亲情的力量,把她重新带回了这个家。

我们并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发生灾难,把我们一家分开;但是,在我们的家人都在一起时,我们必须过好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分钟、每一秒,让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每一天变得美好而有意义!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活着的意义,也是《活着》给我的启迪!

【篇三:活着读后感】

阅读《活着》后,我感到的是内心低沉的怒吼与无声的震撼。

读这本书之前,我浏览过作者余华笔下的一段文章,朴实沉稳的语言,细致挠心的描写,让人感到密不透气,整个人都仿佛被严实地囚在眼前这密闭狭小的空间,《活着》也是这样一部词句中弥漫着蛮荒、苦涩、与土腥味儿的作品。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稻田里,老人富贵对身旁老牛吆喝。富贵向四处寻找故事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

富贵原是一名富家少爷,因自己的放荡败光了家财,父亲因此去世,一家人的幸福就此而亡失,憨厚的佣人长根无处可归,他终在自己悲惨的现状中找到了自己,正怀孕的妻子家珍被硬拉回了娘家,滞留下女儿凤霞。妻子回来时带回了儿子有庆,原以为一家人可开始过过安静的小日子。富贵的母亲却落上病,富贵寻找郎中,路途中被拉做了俘虏,捡回一条命归家,却母逝女哑。文革时,日子似乎有了点起色,儿子有庆抽血过多死亡,家珍又得了软骨病,好不容易为哑女凤霞讨来好亲事,凤霞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也去了。富贵和女婿二喜一起照顾孙儿苦根,三人没有了负担,平安而又平静。不久,二喜工作时被水泥板压死。只剩下富贵和孙子俩人,富贵把孙子当做生的最后希望,两人忘却痛苦轻松地活着。可最终,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剩富贵一人,他买回一头牛,取名富贵,于是,这个世界上便有了两个老不死的富贵……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是啊,他再也看不见儿子有庆了,多好的娃子,就没了。曾经那个懂事的有庆如今顶着瘦骨嶙峋发青的面,毫无预兆地离开,又毫无生机地回来。县长妻子大出血急需用血,活生生地抽干了有庆的血。黑暗的社会,在冷血的人的眼里,有庆的命一文不值,县长妻子的命大于天。

生命其实如此荒唐。抽血、吃豆子……仿佛一阵风都可立马结束掉一场完好的生命。有人认为,《活着》是刻意堆砌的悲剧,它只是道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事物所活着。

人死像熟透的梨,离树而落,梨者,离也。余华说过,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现实的。善良会受到保佑?不,不是的。这部作品恰恰打破了这种观念。正因为打破陈旧古老的定论,万物才显现出本真的模样。

全文看起来的冷静,其实反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富贵的经历使人麻木,人不能改变社会,要么等社会冰冷地改变自己,要么自己接纳社会,从容面对。有人说过:最美好的状态就是看过了世界的黑暗与痛苦,依旧勇敢面对。

我也认为富贵悲惨,上苍不公,也许,是我们自己忘记了上苍无公无德,会德的只有人。到最后,富贵或许分不清苦甘,可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从而珍惜当下。因此,他最终和老牛过成了最纯最真的模样。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文章的结尾,我似乎明白了小说题目的深刻含义。

【篇四:那一次,我栖上“高枝”】

秋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也许,它看出来了:我正与不肯屈服的难题暗暗较劲。

当老师宣布月考即将到来时,同学们纷纷尖叫,做倒伏状。我也不禁发出感叹,立志要实现心中的目标——冲刺前100名。随即,我打开复习的古诗页子,嘴中默念出一道道题目与答案,渴望栖上枝头成凤凰。傍晚回家,我又在书桌上贴上“有志者,事竟成”等字样,与作业交战完毕后,读背英语。母亲见此状,惊道:“太阳从东边落下了?今天愿意复习巩固了?真不容易!”我浅笑,应声答道:“月考要到了,小女理当竭尽全力,报效母亲大人!

旭日未升,我便已经醒来,迷糊混沌中努力回想着英语短文。背过几遍后时间已到,我便踏上征途。来到学校,坐定早读,要好的朋友看见后打趣道:“这几日你怎么埋头苦学?也不知道着了魔还是怎么了,喊你出去放松也不去!”听罢,我心生些许惭愧,只好强笑,叹气道:“月考不是要到了吗?这次我立下军令状了。不努力岂不是要打脸?脚踏实地才是正道,要不咱俩一起披荆斩棘?”她大惊失色,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你继续,你继续啊……”

周末来临,众同学去“周游世界”,享受考前最后一个双休日。唯独我占据领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深夜,仍提灯奋战。有何捷径?脑子不灵光,只得笨鸟先飞。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还没等我稳操胜券,月考已悄然来临。考场上,我握着赋予了希望的笔,脑中闪现过一首首古诗,一篇篇短文,一个个句型,一道道例题,奋笔疾书,冰凉的手变得汗津津的。

成绩终于降下帷幕。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背水一战,取得了理想的成绩——班中第三,阶段前一百。这真可谓是“天道酬勤”呀,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成了枝头“凤凰”。

原来,任何成功都是勤奋的苦根上长出的甜果,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那一次,我获益匪浅。

【篇五:最苦与最乐】

【最苦与最乐】

龙睿洋

大卫。李嘉图曾经说过:“学问是苦根上长出来的甜果”。我现在的学习过程便是“苦根”,我了解的知识便是“甜果”

“苦根”篇

初一上学期开学的时候,不知道是老师要给我们一个下马威,还是无法从小学作业的量过渡到中学作业的量。总之,我几乎无法跟上进度。每天加班加点地赶作业。小学时做完作业后还有半小时的时间来看书;上初中后,每天作业做到九点半开外,早上又得六点钟起床。我被“折磨”得不轻。尤其是数学的变化极大,回家后都得花半个小时来“恶补”数学,自然学习的过程最苦。“甜果”篇

翻过来看,什么最快乐呢?自然是学完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了。的确,在一开学难过的五周后,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是生物钟调过来了,没有以前难受了。再是数学也比以前好了不少,期中测时还考出了年级86名的好名次。这一切的一切,不源于那“苦根”吗?可能有人说,不学习不就不必受苦了,但不受苦自然也得不到学习甘甜的成果,也会让生活没有滋味。所以我的生活便在这最苦与最乐中度过。

【最苦与最乐】

黄浩然

人生中什么是最苦的,什么又是最乐的呢?有人说娱乐就是乐,能玩就快乐。我却觉得太肤浅,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没有梦想。

没有梦想又怎么了?没有了梦想,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前行的动力。像一个机器人,程序式地过着生活。你是否觉得寒、暑假比上学更难熬,因为你没有了目标,早上起床,坐在床上发呆,看看电视。一会儿,太阳就升上了高空。没有动力的生活最无聊,程式一样地过着每一天。没有梦想,真的是很苦。

最乐嘛,肯定是找到梦想下定决心、拥有动力了。因为每天叫醒你的不是“生物钟”,而是梦想,你会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比如我下定决心去练字,一天一面,可能看不出效果。但如果你坚持一个星期,一个月,你会发现有很大的改变。

你回首以前的努力,你开心的不只是因为字变好了,还因为你完成了你的梦想,完成了你的目标,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目标并去完成了,不也很高兴吗?

最苦与最乐,乐也生于最苦,所以它到底还是乐不苦呀!

【篇六:《活着》读后感】

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

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

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文革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

努力的活着。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

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篇七:活着读后感】

《活着》里是福贵一生的故事,那是他的时代,属于福贵那代人的时代,而这是我解读的福贵的故事。“孽子”“败家”是福贵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所谓的富三代,更是富不过三代,面对着父亲的“前史”,继续步父亲的后尘。他一步一步踏向了深渊,倾出被人觊觎的一百多亩田,还债路上,当肩膀的皮肉被在被装满铜钱的扁担磨出血来,一家人搬出老宅,再是父亲的死去,这是浪子的富贵生活的终结点。幸运的是,一家子的人从未离弃。他的背后,是疼爱他的母亲、懂事的女儿凤霞,还有一位好女人家珍。虽然妻子被城中丈人接走了,但是再回之时,儿子有庆已经出生,本以为一家人的团圆日子要开始了,母亲重病,福贵又在请大夫城中被抓去当兵,多年之后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世了。在那个贫穷而又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活的确困难。时代背景下,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文革……苦难的人民历经无数苦难。苦命的家珍得了软骨病,想要下地干活却是有心无力,13岁的有庆在献血是白白送命,福贵只能抱着那具遗体走回乡间的小路,这就是世道,即使是医者都没能为力的世道。后来,凤霞嫁给了偏头的二喜,善良的姑娘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上天却是残忍的,凤霞最后难产失血过多去世了,只留下了苦根。眼睁睁看着一双儿女相继离世,这便是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不久后,家珍也走了,他们都葬在了村西的同一个地方。现在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这个娃子了,二喜被水泥钢筋刺穿死前大喊的“苦根”隐隐刺痛着我,苦根却还不知道“死”是什么。那年,苦根七岁,却因为贪吃豆子而死去。苦根的离开像是掐灭了燃烧着的最后一丁点火苗,我的心似乎也熄灭了。第二年,福贵买下了将死的牛,他的名字,也叫做:福贵。

我第一次看《活着》这本书了,我无法理解作者为什么让福贵身边的人都死去?福贵愿意活着吗?我第二次看这本书时,我更愿意去了解故事的背景、了解作者的意图。

余华是一位比较特别的作家,他的笔下更多是他自己愿意表达的一个世界或者是自己更想去强调的某种情感。作者也在自序中有所交代,作者与现实关系紧张,更严重地来说,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泪水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说的如何熬过来的。那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他们命运。

以这样的悲剧结尾的小说很多,可是同意悲剧结尾的国漫也与我们的作者余华有很大的渊源。《神厨小福贵》可以说是我们这代人童年的印记,喜欢小福贵做菜时的金食指、豆芽菜和小李子的搞笑、小飞蝶和小蜜蜂的烂漫,那是儿时眼中的小福贵。在不经意间看到一篇博客,余华是当年《神厨小福贵》的文学顾问,小福贵从小和爷爷学厨,而爷爷被陷害抓起来了。为了救爷爷,小福贵要收集18把金厨具,每一次做菜,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小福贵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却为此承受了太多。和余华的书一样,小福贵身边的人几乎都死掉了。包括他一心想救的爷爷。他的确成为了神厨,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后小福贵离开皇宫了,他变得一无所有,小飞蝶走了,小蜜蜂死了和《活着》中福贵一样一无所有,其他的国漫,都是幸福美满的大结局,《神厨小福贵》带着活着的色彩,都是福贵,都是一样样的结局,以悲剧为结尾的书很多,但是以悲剧为结局的动画可以不多,动画的最后,福贵来到一片草原上,他看到了小飞蝶,这证明他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我也想看到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神厨小福贵的结局就是那么悲惨。

曾经也有人问作者为什么以福贵的口吻去讲述《活着》的故事,或许对于《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第一人称的叙述没有别人,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就是生活。我有对福贵生活的叙述,我记住的是那些刻骨铭心的死亡,而真正在福贵眼中,他为家珍这个好妻子骄傲、为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而感到美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也正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是精彩的,活着才是有意义的。死亡是必然的,每个人也有离去的原因。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一种纯粹、简单而粗暴的观念,或许这就是让福贵坚持下来的理由,“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有人为了活着拼尽一切,却未必如意,这就是现实。贺拉斯说过“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就是在你闭眼的那一刻,你能明白这世界你曾来过。或许没了你地球还是会转,但是毕竟“我”存在过。我们可以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不,我们应该有,为了潇潇洒洒地活着,为了生如夏花之绚烂。

【篇八:那一刻,我感动了】

繁星的凄冷,带着切切悲凉;昏黄的灯,投下自己孤独的影子。这世间的万物,总有让人心弦一动的时刻。感动,无疑是人淡漠心灵的甘露,洗刷着人的无情。

若是文字,总没有抽象的图画或人物感人。但文字毕竟是记录感情的物质,带着真情实意。我的感动出现在阅读中。那被感动的一刻,阅尽无数书间沧桑心灵麻木的我,读的是余华的《活着》。即使在结尾,它也给了我意犹未尽。

书的前几页是获得的各种国际奖项与各种版文的自序,我有些感慨余华的强大,掠过无数国内外报刊点评,我进入了正文。

开头是十分朴实淡雅的文字描写着农村生活,三十年前的他逍遥地活着。他听着徐福贵讲自己的故事,而小说的主人公,也是福贵。

“凤霞被送走以后,家珍就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听到门响总以为是凤霞回来了,拉开门一看,只有雪在飘。”这些话让我的心弦动了一丝。家珍对女儿的思念流露在文字中,这是母亲的爱。母爱不是人最常赞颂的么?

“那个天杀的医生把有才的血全输给了春生的老婆,也就是县长夫人,等他把针拔下来,有才就死了。我不敢告诉家珍,她身子骨弱,我就偷偷地把有才埋在了荒地。”我的鼻子一酸,为有才的悲残命运感到惋惜,同时也对那个草菅人命的医生产生了强烈的愤慨。毫无人性,只分身份尊卑的旧中国,小市井风气暴露无遗。

真正让我感动甚至流泪的是这样一段话:“他望了望天,不知道是思考还是悲伤。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淡淡地说‘如果苦根还活着,今年该上高中了,十七岁了。'我的所有亲人死得一个不剩,要是我走了,也没什么挂念,两腿一伸跳到棺材里去。我都是死过几回的人了,多这一次又有什么关系。人嘛,总是要死的,像我这种‘老不死’的,不也要迟早归西。”我仿佛看到他坦然的笑容。余华用第一人称写了后半段话。这些话实在让我感到脆弱与惆怅:不论是从读者的角度还是主人公的角度,一个人对生死没了概念,他的亲人全部逝去。他似一轮经过几场乌云遮蔽的明月,繁星在一个个消失,只有他还在着,还活着,孤独地挂在天上,没了羁绊,没了牵挂,没了思念。

让我感动的时刻数不胜数,唯有这本书印象最深。这篇作文选材也许不够新颖,但是我流露的是我的真情实意,讲出的是我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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