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眼相关作文

【篇一:读书使我交到朋友】

我有非常多的朋友,这些朋友都是我的玩伴。而这位朋友不是我的玩伴,而是因为书才交到的。

这件事还要从那一天说起。

那天,妈妈把我载到一全图书馆。我刚要进去,就看见一个人好像很急地跑过来,他撞了我。我觉得他是不小心的,所以我并不在意。

当我要看《草房子》的时候,我拿了下来,这时一人把我的书给抢去了。我仔细看了看,好像刚才撞我的人呀,我再一次无视他。我找到一本《蜻蜓眼》,正要坐在座位上看的时候,发现旁边的人就是刚才抢我书的人。

我说:“你也喜欢看曹文轩的书吗?”他说:“是啊!”我心里就想:怪不得刚才他抢我的书。

正看着书,他却说:“我们交换书看吧。”我同意了。

看着看着,天色晚了,我跟他说:“我们交个朋友吧。”他说:“好呀!”我跟他说了我家住哪里,他竟然说:“好巧啊,我家就在你家附近。”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成了好朋友。我觉得读书不仅能让我们增长新的知识,还能让我们交到新的朋友。

【篇二:心中有爱就能笑对生活】

曹文轩在《蜻蜓眼》的前言中写道:“《蜻蜓眼》无疑是我个人创作史上一部很重要的书。”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好奇地打开书,一口气看完了整个故事,直到书房外夏日西斜,还久久未能平静。

《蜻蜓眼》这个故事讲述了中国男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遇到了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二战期间,他们搬到了中国上海定居,由于异国血统给家庭带来了灾难。故事以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主要线索,跌宕起伏,主要描写在灾难中一家人如何满怀爱意相扶相帮、相濡以沫地笑对生活苦难的动人情景。

书中的很多生活点滴都让我印象深刻并为之感动。在灾难发生之前,奥莎妮和孙女拥有他们各自的幸福,可以快乐地玩耍,可以到街上散步,可是好景不长,他们家遭遇了四次强盗的抢劫。连祖传的蜻蜓眼挂件也被抢走了,最后不得不用四幅名家的名画去换回祖传的爱情信物,因此他们也变得更加贫困。虽然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种种不如意,可是他们心中始终充满了对家人的爱,并没有对生活失望,而是乐观面对,依然在痛苦中学会微笑着去寻找快乐。

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是很不容易做到的。我们总会在生活中遇到不好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因为生活的挫折而气馁或者心怀仇视,要想始终保持心中有爱,笑对生活,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在暑假里,有一天我早上起床,正想去主卧卫生间洗漱,发现门上贴着一张字条:“妈妈昨天加班到凌晨,请不要吵醒她。”落款是爸爸。我蹑手蹑脚地推开房门,发现妈妈睡得正熟。“妈妈昨天加班的这么晚,起来一定饿了。”我走到厨房,发现除了粥什么都没有。“妈妈累了一晚上,起来只喝粥怎么行呢?”我准备给她烧点意面,这是暑假去澳洲时我刚学会烧的,正好用上。

我从冰箱里拿出面条,放进锅里,又加了点水,打着火。没过一会儿,两边的水都差不多烧开了。我用筷子搅拌了一下肉末,翻滚的水珠调皮地“跳”到我手背上。哇!好烫。我“啊”了一声扔掉了筷子,看着手背上立刻起来的红点点,心里不禁有些慌乱和不安,怎么办?要是起水泡了怎么办?到底该怎么烧啊?……这些问题压得我有些气喘。

但是我想到妈妈熟睡后疲惫的身躯,有些不甘心。“我应该继续的,妈妈这么辛苦,我应该为她做点事情的。”我自言自语地为自己打气,努力回想妈妈平时教的煮面过程。

于是我把火关了,然后拿出柜子里的盘子,小心地用勺子把面条一点点捞到盘子里放好备用。再两只手用力地把另一锅肉末平移到水槽边的台板上,学着妈妈平时的样子,用汤勺把浮在水面上的那层如泡沫一样的肉色絮状物一点点捞到水槽里倒掉。

大概是我刚才动静太大,妈妈起来了,看着我笨拙地正往盘子里勺肉末,睡眼惺忪地问:“你在干吗?肚子饿了吗,我来烧吧。”“不是,我看你睡得香,爸爸说你昨天加班,我想给你烧点意大利肉酱面吃,但是我好像做得不是很好。”我红着脸说。妈妈没有出声,而是从我手里接过了盘子,然后拌上沙拉酱,尝了一口,才笑嘻嘻地拥过我,说:“这是我吃过的独一无二的意面,因为这个是爱心牌的,谢谢宝贝,妈妈很感动。”

那一刻,我是多么激动啊!原来因为有了爱,我全力以赴地想去做好一件事情。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结果是我们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微笑的自己。

小孩子的世界没有那么复杂,但是我们也会遇到很多挫折。比如认真努力地复习,但是还是在考试的时候遭遇了滑铁卢;比如好不容易买来的新玩具,自己都舍不得玩,却被其他小朋友弄坏了;比如穿上的漂亮的鞋子,自我感觉很不错,却遇到了下雨天弄脏了或者被其他小朋友课间踩脏了。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是我们要常想一二,像奥莎妮一样,心中怀着爱意,对别人善意地微笑,乐观地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因为心中有爱,笑对生活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

【篇三:好书伴我成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能给我们带来知识,能愉悦我们的心情,更能陶治我们的情操,让我们变的更好。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作《薄荷香女孩》。这本书让我领悟很多道理。之前,我练舞蹈总是怕疼想放弃,但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总是在快放弃的时候,想到主人公江荷。她虽然家境穷,在班级里毫不起眼,但通过自己的努力,她不仅交到了朋友,还当上了班级领唱。想到这时,我总会在心里问自己,江荷通过努力,收获了成功的果实,我为怎么不可以呢?就这样,这本书它使我进步了,使我成功了,使我有了今天的成绩。

我还看过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见识。一次,我们在烧香,突然在地上发现一只虫子,有人叫了起来,有人好奇地看着,有人拿着手机查是什么昆虫。我凑过去一看,哎,这不就是锹形虫嘛。我说“这是一只锹形虫”,大家一听,都问我什么是锹形虫,于是我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看着大家佩服的看着我,我心里十分自豪,这都是《昆虫记》给我带来知识啊!

曹文轩是我喜欢的作家。他的《蜻蜓眼》让我记忆犹新。一会儿我被书中的亲情感动,一会儿我又被小女孩阿梅幸福感到快乐,一会儿又被那群年轻人乱抓人感到生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心情,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书籍是世人累积智慧之明灯。书的好处可不少呢,所以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起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篇四:未来的世界】

今天是2049年,枫树的叶子遮满了整个大街小巷,在那旁边没有红彤彤的苹果,也没有金灿灿的梨,大街上除了房子,啥也没有。人都宅在家里,因为我们的生活太方便了。

早上人们都起床了,那是必然的不想起床刷牙洗脸,但那都不是事儿,按一下旁边的小按钮,搜的一下床的四边会伸出六只机械手被你刷牙洗脸,给你自动拿来早餐张嘴就能吃到好幸福。

就算方便,也要自己穿衣服啊,打开小衣柜,你别看衣柜小,就那么一点,打开衣柜门,衣柜嗖的一声就变大了,不止两倍,手摸哪件衣服,他就自己穿在身上,像变魔术一样,你们应该会感觉很神奇吧,但对我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上班是一定要上班的,不然你养我啊!(另一个人)我养你啊。不对,走错片场了,我们都在30世纪上班,这都知道你在40世纪里上过班吗?我们在家就可以上班。老板,就像有蜻蜓眼,他可以一次观看我们所有人的视角上班,他能看到,打游戏时也能看到,所以她方便是方便了,可是不能玩游戏了。“苦恼”

看书,你们可能拿着一本书就看了,可我不行,我得拿出我的设备,但不是一般的灯你买英语版的书你买了有可能就当了一个装饰品,我那个灯可是能翻译八国语言。老厉害了,你是不是非常想要了?不可能。虽然他是个台灯,可他就是个台灯不对,它的电池是三号电池比五号小一圈的哦,全国也就有几十万块,太稀少了,所以就算有也用不了。

未来欢迎你,你不用羡慕,你一定会有这样的生活,因为我就是吕浩源啊,嘿嘿。

【篇五:我的自画像】

我叫赵若伊,今年十岁了。我的名字来源于诗经中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我可爱的妈妈给我取的。当然,也是得到了爸爸的肯定。妈妈希望我成长为美丽大方,温柔知性,优雅智慧的女孩儿。爸爸告诉我,“伊”是可爱的意思,他希望我成为可爱的小女孩儿,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我经常梳着两个高高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可爱极了。我五官精致,眉毛弯弯的,像一个小月牙。眼球黑黑的,像两颗黑珍珠,忽闪忽闪的,显得有几分灵气。我个子不高,身体单薄,有点儿弱不禁风的样子。总的来说,给人的印象是聪明伶俐。

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跳过拉丁,弹过钢琴、尤克里里,参加过绘画比赛,围棋比赛……但打心底里,我最喜欢的要数看书了。

我读过许多书,每一次的阅读,都宛如一碗温暖的春水,纯净并震撼着我的心灵。《风之子》中,我认识了一个如风的少年金戈,他总是朝着夕阳奔跑。他笃定从容的姿态,让我相信他真能抵达那个看上去并不遥远的天边;曹文轩的《草房子》中,我认识了调皮且善良的桑桑;感受到了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秃鹤对尊严的执着坚守……每一次的阅读,都让我感受到了一种淳朴的美感。还有什么比读书更让人心情舒畅的呢?

读书固然是件美好的事,但我却经常犯迷糊——一看起书来,什么事儿都忘了。那天,我到卧室帮妈妈拿东西,一看到床头放的《蜻蜓眼》,就情不自禁地读了起来,直到妈妈推门而入,拍了拍我的肩时,我才如梦初醒。“妈妈,什么事儿呀?”“宝贝,又忘了给妈妈拿东西了吧?”妈妈无奈地说。此刻我才恍然大悟,“对不起,妈妈,我不是故意的。”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伶俐的我,一个兴趣广泛的我,一个爱看书又爱犯迷糊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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