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老的岁月情歌】
岁岁又年年,阴晴又圆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题记
转眼又三年,刚入学时的情景历历在目,童稚的心灵却已被时光打磨。让我们一起轻唱岁月的情歌。
三年初中生涯,我学会了世界为何联合,俄国又如何改革;我学会了内能如何相互转换,而电子如何超越时空沟通;我思考中国如何开放,而火箭如何升空……是老师教会了我这些知识并告诉我:没有努力不会成功。我在跑八百米时,总是坚持不下来,想要放弃,是邵老师告诉我:“如果你放弃,那才是真的失败。”他的话鼓励了我,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我都会对自己说:“加油,别放弃!”
我要感谢父母教会我什么是爱。初中三年里,他们总在我起床前十分钟起床为我做饭,帮我洗衣烧水,我学习多久他们就陪伴我多久。当我在一次考试中失败时,是他们激励了我,让我重新振作起来,再次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成长的十五个春秋,他们养育我,教育我,告诉了我人生的道理。三年过去,我的青春正在进行,他们的头上却又在新添白发。我默默祈祷:爸爸妈妈,如果我不长大,你们可不可以不要变老?
然而,成长是不可避免的。在成长之路上,我遇见了许多同伴,我们分享自己的快乐,烦恼,用笑声填满了我们的青春。尽管不久后,我们就要走向不同的岔路,但我相信,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陪伴自己度过青春的对方。
一路走来,我从一个懦弱的人变得坚强,学会了宽容,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三年初中生活,我想以一首歌作别:“在这离别之际,我们有千言万语,看一眼先生的白发,摸一摸老师的坐椅,腮边挂满滚烫的泪滴。再见吧!老师!再见啊!再见!请接受我们深情的敬礼!”
【篇二:逝去的蒲公英】
过去就像蒲公英,纯洁而美好。成长是风,残忍地吹散记忆于天涯。
时间如奔流的河,热情依旧,只是彼此的心早已疲惫不堪了。坚强的背后,掩埋了许多别人不曾看到过的痛楚。
沉默中,时间如指尖流沙悄悄滑落。内心世界的痛楚在无尽的沉默中不再新生,只有脉脉的回忆时而荡漾心头。微风带着沙沙的树叶声弥散在空气里,细细品味,那淡雅的旋律,就像一首难忘的老情歌,像是在挽留,在诉说,在叹息,在沉默。或许这就是此时的心情罢,隐隐中流露着什么,又掩饰着什么。
清秋的黄昏,一个人蹲在曾经一起嬉戏过的湖边,茫然地望着水里凌乱的影子,忽长忽短地摇曳着,跳跃着。听着那熟悉的旋律,你喜欢的,我爱听的,我们一起听过的老情歌,悲伤的词曲中,不觉早已潸然泪下。清风掠过,吹散了眼角那淡淡的忧伤,湖中荡起的层层涟漪,恰似心中不安分的思绪。
总以为自已很坚强,总以为可以卸下一切受伤后的疼痛,总以为可以逃出那片记忆的苦海,可是,最后才发现,这一切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因为自已做不到放弃,更做不到忘却,即使在没有结局的将来,即便是空虚的等待。
夜色如水,丝丝低吟的愤懑在柔风中荡漾起伏,像沉睡千年的呼唤在寻找梦的足迹。是谁,在午夜轻唤?是谁?在梦中叹息?是谁在追寻已逝去的光阴?又是谁,还沉醉在曾经的梦里?忽然间,仿佛被整座城市遗忘,任由黑夜侵袭,让耳际熟悉的音乐宣泄心中的惆怅,让眼泪流过十二点的钟声。
翌日清晨,一阵悲哀的声响将我从梦中惊醒,我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哭泣。对着镜子,看着眼角有冰冷的液体正慢慢地流淌、流淌,流进嘴里,淌入心田。多少回,我的眼泪是甜的,可这一次却是那么地苦涩。于是,我提笔记下了这流泪的日子。
人世间繁华种种淹没了寂寞的表情,转身即是萧瑟,如影随形。上帝在云端冷笑,笑我的不执着,笑我的无知放手,而今才明白,不舍之后仍是不舍。笑忘?痛!命运的齿轮依旧不停地旋转着,我把自已抛弃在冷漠里,带着若无其事的表情谈笑人生,可笑脸之下,可曾有人看见过我那张濒临破碎的脸?
后青春期的诗在十七岁的尾巴上延续,那些与青春有关的疼痛,与感情有关的幸福,渐行渐远。曾经青涩的记忆,已随风飘远,成为了另一个昨天。原来,转向,便是释然。
突然间,我明白了,相识、相知、相爱、相离,原来我们的脚本不过如此。它是如此平凡,平凡得像云卷云舒,平凡得像花开花落,平凡得像漆黑的夜空中划过的一道弧线,平凡地像一点感触、一点痴想轻轻地刻在那些转瞬即逝的回忆之中。
站在楼顶,迎着风,看见明媚的阳光载着青春梦,正一点一点冲破阴霾。
【篇三:绝境是另一种重生】
夜、渐渐来临。日月变换、斗转星移,亘古不变。
前方、灯火阑珊。前方、夜夜笙歌。这条路,你渐行渐缓,走了多远,走得多累,你一直在路上。
于是,你饿了,渴了,困了,累了。你停下来,趁正年轻,歌正柔,爱正好,酒正浓。你宿醉,梦见有大把的朝阳和情缘。你以为梦里的就是真实的,你拼命去追赶。你摔倒了、满身是泥,你惊醒。继续等着第二个黑夜,听闻灯歌前行。那一路的风景,你有没有学着看透。
你觉得孤独了,反反复复走那条路,想在路上发现新的东西——可惜没有,这路走着走着、就不是原来的路了。你只看到了形单影只的自己。找个人、你想告诉她你很累,想要个依靠,话到嘴边却不知怎的,就说不出口了。
你努力寻找幸福,却发现幸福本是没有方向的。你觉得自己颓废,庸俗,自私。你拿华丽的外套遮掩灵魂,拿经典的古籍装潢空虚。然后大声地告诉别人“我很幸福”。有的人无所谓,有的人不屑一顾,有的人嘲弄,没有人抱着你说别假装幸福。于是你恍然大悟,幸福的路那么长,门却那么窄。好与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你唱了一首声嘶力竭的苦情歌,给你认为最爱的人听,他说你声音很好,这曲调很动听。你只是想告诉他你们的爱情不要像情歌唱的那么悲伤。你情不自禁为他写诗,告诉他你爱他。他或许觉得你矫情,或许感动过后再无其它。他不知道,你把层层面具揭下,想他认识最真实的自己,想有个共鸣。他笑着说:你真有诗意。一句“我爱你”、可不可以用心去听。
你开始感觉到生命要承受每一个明天的重量。花花世界,花开花又谢、人来人又走。你把所有的故事放在记忆之下,你觉得压抑、痛苦,想要发泄。你把满纸写满悲凉,拿给别人看,有的人说你伤春悲秋,有的人给你写的做了改动,她说你这个想法不对,那个行为不好。那张纸回来的时候,东涂西改满目疮痍、就像经历这些后的自己、已不是原来的样子。开始明白,这些心情,不过是你一个人的冷暖。
你挣扎、倔强,憋屈,不想要时间推着你前进。可你仍在走、马不停蹄地走。你说,从前的你已经被现实扼杀。
你把世界当成一部沉默的哑剧,你开始学会冷暖自知,也不再深挖谁的过往。你隐藏内心,独自坚强,渴望简单。无力改变什么、承受该承受的。
于是你涅槃重生,成为另一个自己。
【篇四:的幸福作文】
我最喜欢刘若英的《幸福不是情歌》,为什么这首歌会缭绕在我心中呢?因为它能让我深入领会:即使失去了一次的幸福,伤痕总会痊癒的,也因为这次的失去,会获得更真实的幸福。
记得在某一天下午,忽然接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知道朋友的感情在今天画下了句点。她哭着跟我说她不再拥有幸福了,我擦干她的泪滴,微笑的告诉她:“每一次的结束,就是一次新的开始。每一次的眼泪,都是为微笑做准备。”虽然是这样说的,但心里却反问自己:“难道失去了幸福,就永远无法获得?”那时候懵懂的我无法判定这个答案,但现在我可以很笃定的回答,因为也唯有失去过,才有珍惜;也唯有放手,才有幸福,这是一个成正比的关系,不是吗?为什么我这么会有这个念头呢?因为幸福不是情歌这首歌里说了:“这一刻,你也许感觉心如刀割,还好再痛的,都还是会痊癒的,如果不是太爱了,我们又拿什么去选择,人生的挫折,好在有舍就有得。”这首曲子也陪伴我渡过朋友离开我的日子,也让我明白要珍惜身旁的人,不要失去再来后悔,一切已太迟。就算因为误会而解不开他的心结,也没关系,也因为他让我更珍惜身旁那些真心的朋友,也印证了“从失败中学习往往比成功学来的要多”。
如今,这首曲子依然在我心中盘旋,它已成了我心中的养分,也是每天的心中乐曲,也因为这首曲子,让我领悟人生中的一个大道理呢!
【篇五:在街上游荡的情歌】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这份深情难舍难了,曾经拥有天荒地老…”沉润的歌声从深夜电台里流淌出,在静谧的空气里慢慢的飘舞游荡,勾出了那个在自己心湖深处沉淀多年的疯汉。
疯汉曾经与我生活在同一条街上,永远留着糙蓬的头发,钢丝般层层扭曲缠绕,交织丛生,而身上的褶皱里也总能翻腾出来新的灰垢。而如此脏乱落魄的人却是这里女人的消遣对象。记得最清的是几个女人用塑料袋拎着几个干净腼腆的包子,对他说:“唱那首你会唱的歌吧,包子给你吃。”
疯汉张了张嘴,双眼浑浊呆滞,木木的接过包子。女人环抱着胳膊,围着他,眼中闪烁着每晚八点档开播前的兴奋。疯汉扯开了浑厚嗓子,声音沉钝沙哑,歌声字字扣弦,句句揪心,千丝万缕的哀怨密密麻麻的相交织,笼住了人心,动不得,逃不了。一股凉风无端的从沉闷的空气里吹起,带着疯汉的老情歌,掠过枝头上薄命悲叫的知了,传向未知的远方。
疯汉的歌很快唱完,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手中的包子,又沉入了迷惘。面容凄婉女人们很快恢复了神色。她们得到了想要的表演心满意足地哧溜哧溜舔着冰棍,又寻新的调侃去了。临走前,一个女人还不忘甩下句:“痴子,为了个贱女人。”
我好奇的打听了疯汉的来历。原来他是老婆离家出走后无音讯才疯掉的,尚有家人,就住在隔壁街,他的家人也多次企图把他带回去,帮他重建一个的家。而疯汉却屡次如同逃离炼狱一样逃离,每逃出一次,眼神便更加痴离。他的家人最后一次把他粗暴的捆回去时,疯汉如同一只陷入境地受伤的野兽,嘶嚎震痛人们的耳膜,扎的人们内心生疼。整条街都为之战栗。人们说,他疯的没救了。
此后,疯汉终日在街上游荡,条条街口寻觅,乞盼着心爱的人儿。就像一个不肯忘却爱情而不喝孟婆汤的亡灵,唱着给远方人的情歌,形不灭,情不散。
我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劝慰疯汉,只是屏着气小心的把自己的午饭递给了疯汉。疯汉灼热的目光盯着我,我慌忙的把头撇过去,不敢与其直视,又连忙摆摆手:“我不想听歌,饭和包子你快吃,要不会馊掉。”说完我便跑走了。只剩疯汉一人留在孤独的境地,任凭那往事在炽热的空气中翻腾。
后来,我再也不敢接近疯汉,在街上遇见便远远的绕走,但那道深情浓烈令人窒息的目光在心中始终挥之不去。
再后来,我搬走了。有时遇到老邻居,闲聊中有意无意的打听疯汉的近况。听说他依旧在游荡,深夜里久远而哀婉的情歌依旧会响起,像上帝的传颂者,行走在痴梦醒前的黎明,歌颂着那曾有过,但再也回不去的爱情。
世情薄,人情恶。疯汉啊,你痴痴地情歌,远方的爱人听见了么?
【篇六:上特色班】
我们学校下午的时候,按照惯例如果没有课外活动或什么课的话,我们定要去上我们的特色班。这个特色班是自己报上后才能上的!
下午,我去了我最喜爱的电钢特色班,不用后所大家也应该知道是钢琴特色班了。上课了,一个个早已报上名的同学一个个进入班里。他们一个个都没有迟到。我们很开心,因为平常上特色班时,他们总是迟到。今天不一样!
我们点好名字后,又过了一会儿好教我们的朱老师和乔旭峰老师也来了他们小班的人首先被老师检查了这个音符是什么,这个音符唱几排,这是什么符号,这是几几排的曲子……
等乔老师检查好以后,就开始教他们怎样弹出一二三四五六七和高音的一。这些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复习,因为上一次上课时,老师几乎也把这个教好了。所以,大家弹出的每一个音符,老师都很满意。
等这些教好以后,我就开始练自己的曲子。大班和中班不需要练基本功,所以弹老师留的曲子,我们大班整个学期弹得就是:康定情歌、莱蒙练习曲、练习曲(599。59)
我们先练的是:康定情歌。我们就一直这样练,练到了下课!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特色班!
【篇七:我与当今的文化生活】
我是一个标准的现代人,爱在课余时间看看小言,爱在耳朵里塞只耳机听情歌,爱在微博上晒自己的心情,爱和几个闺蜜聚在一起谈论当下流行的穿衣风格,爱买各种可爱的小饰品……
可我自认为也是个理性的现代人,小言绝不会比学习重要,情歌永远比不过听力,微博也比不上日记,闺蜜也比不上父母……
有时,我会很矛盾,左手是小言,右手是席慕容,而当中是一张作家富豪榜。郭敬明张牙舞爪地立于榜首,而席慕容可能连个名儿都没有,再看看左边放小言的地方赫然又多了几本最小说,右边席慕容已沉睡在尘埃下,这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我的MP4里又加了点内容,看看已用容量,40%是情歌,37%是听力,这又是怎么回事?不知不觉中,一切都改变了?
电视上的某一则食品广告中又植入了某一位名家的名曲,还在黄金时段,连播好几遍。我那不大的衣柜里,又悄无声息地多了几套极具个性的韩服来。电视频率锁定时装秀的明显高过新闻的,这些当代流行的文化元素竟在不知不觉中充斥了我的生活。
那些看小言入魔的闺蜜们纷纷尝试了初恋的青果,模仿着书中的情节:牵手,拥抱,接吻,一起吃饭,一块儿说情话,而我则将左手上的小言打包,塞到了书柜的最底端,那么多的小言都只在告诉我,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再看看那些闺蜜们因爱情而跌落的学业,还是觉得席慕容比较亲切,更贴近生活,而小言只能是生活的添味剂。
那软绵绵的情歌,终日在我耳边回绕着,听得我晕晕乎乎,终于下定决心,将情歌砍掉38%,回归我清醒、自信、快乐的时光,听力仍盘在我的MP4里,而且越养越肥。
而衣橱里那些稀奇古怪无法穿去正式场合的韩服也统统被我打包送人,中规中矩地做一个学生。偶尔手痒买个一件,过过兴,但绝不过量。那时尚娱乐刊、时装秀也只是偶尔阅之。
我的成长一直不是被现代文化生活所影响的,我一直理性地认为:盲目跟从只会迷失方向。
【篇八:心底的歌】
曾经以为,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动地的爱情就称不上是完美的。我甚至一度认为,爱情就该是“死都要爱”,让人爱得死去活来,便如一篇壮美的乐章。
但是后来,我渐渐地发现,当爱情褪去华丽的外衣,在它的灵魂深处,正吟唱着一首简单的小情歌。
一日晚饭后,父母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回房写作业。写完作业休息时,我到客厅里喝水,看见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在沙发上睡着了,带着轻轻的齁声,一副舒适的神态。母亲正小心翼翼地拿起沙发旁边父亲的外套,又小心翼翼地给父亲盖上,像极了呵护一个熟睡的孩子。盖好后,母亲又轻轻地拿起电视遥控器把音量调成了静音。
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仿佛听到了正从母亲心底唱起的爱的歌声。
后来的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因忘记了带钥匙,只好傻傻地呆在楼下等父母回家。
这时,一对满头银发的老夫妇从楼内走出。我听见老奶奶问:“晚上想吃什么菜?等会去超市买。”老爷爷略加思考,回答道:“去买些辣椒吧。好久没吃过了。”
“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吃这些刺激的东西,对身体不好。”
“只是偶尔吃一点,没关系的。”老爷爷像个撒娇的孩子。
“好好好,等会去买。”老奶奶说这话时,两个人的嘴角都掩藏不住笑意。
他们互相搀扶着,慢慢地从我身边经过。金黄色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我听见了淡淡的爱的歌从他们心底唱起。
两个人相爱,便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羡慕这样的爱情,羡慕这样如交响曲一般震撼人心的爱情。但我更知道,经过生活洗礼,爱情会露出他真正模样,回归那份平淡才是真的爱情。
爱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中那份美好的真情。这首小情歌,从心底唱起,风轻云淡,却久久地萦绕在心头,余音袅袅……
【篇九:如果一直走下去】
我在想,如果还是执迷不悟的和你一直走下去,结果又会是怎样?——题记
青春是一场毫无结果的爱恋,在那座枝繁叶茂的梦花园里,我清楚地看到自己悸动的心,我们都太小,还不懂那朦朦胧胧的情感,可是却又那么想去尝试,我却看到了,看到了自己那么笨的一面。
我们总是容易和自己比较亲近的人发生不该发生的事,那是一种习惯,却成了心中抹不去的一道伤痕,浓郁得化不开!我们是同桌,朝夕相伴,总会有我们之间的秘密,那些对父母都不愿意倾诉的事,却愿意说给你听;那些连朋友都不想告诉的苦恼,却总爱告诉你;我总认为,那是喜欢,那是依赖,那是一种幸福;其实那什么都不是,只是信任,仅此而已!我们却那样误认为,都那样错了下去!
你说我的声音好听,我就不厌其烦地讲话;你说我的微笑很美,我就不停歇地对每个人微笑;你说我的文章那么打动人,我就不停地写,拿给你看;你说你想要安静,我的嘴巴就像上了封条,动都不动;傻傻地付出着,可是却忘了我是为了自己活着,不是为了你;你喜欢什么样,我就努力让自己成为什么样;你太优秀,我配不上,我也不喜欢,为了一个人时时刻刻扮仙子,我也会觉得厌烦,受不了!更何况我不是你的小浣熊,玩不出你的其乐无穷;可是这些,我现在才明白,我觉得不会太晚!
你也会说,说那些动人的甜言蜜语,唱那些让人幸福的情歌,写那些温暖的言语,我就那么的沉迷着,忘记了自己的方向,丢掉了自己的理想,失去了自己的梦;可是我居然相信了这个年纪里的誓言!甜言蜜语换不回我的成绩,情歌唱不回我失去的美好,情话写不回我的一切!我太笨,那些镜花水月的誓言居然让我不能自已!
十六岁,花季的心,下起了雨!
我学着忘记伤害,忘记你的样子;但是,伤害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原来,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那个自己,我也可以很坦然地用波澜不惊的语调和你讲话,用毫无表情的面孔面对你,就像面对墙壁。有些人是该放进心里的,偶尔看看不过分,可是不适合成为阻碍我成功的绊脚石!
青春的路上,总会有些伤疤,我们才可以踩在伤疤上慢慢长大,那些我们总是念念不忘的事,就在我们淡去的记忆中褪色,然后遗忘!
【篇十:中华神犬可可】
我家有一只名叫可可的“中华神犬”。它有一对明亮的眼睛,四条修长的腿,一根紧凑光滑的尾巴,凑成了它——一只活泼可爱的聪明的小狗。
可可刚生下来身上粉嘟嘟的,只有一层薄而稀疏的毛,那模样好像一只小耗子。半岁时,毛色开始变得雪白,体型也逐渐变大。吃饭时,它的会嘴埋入狗粮,只需要张几下嘴,吞几下喉,一大盆狗粮便从嘴中滑入胃里。可可两岁时成了一只待嫁闺中的母狗,许多公狗为了得到她的芳心,打得不可开交。
可可站在石头上,静静地看着公狗们的搏斗:一群白的、黑的、大小不一的公狗在相互追咬、扭打,那一只雪白的母狗站着,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一只名叫小威的公狗脱颖而出,其它的公狗四散逃开。
武力比拼到此为止,但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NO,NO,NO接下来还要考验公狗的耐心和毅力。
可可喜欢在小区的亭子活动这件事众狗皆知。所以每当可可去亭子游玩的时候,小威已经在亭子里等候多时了。它见到可可,立马将叼在嘴中的骨头吐了出来,围着可可,又是摇头又是摆尾地唱起了情歌,跳起了求偶舞。晚上可可回家后,小微又蹲在我家门口,“汪汪汪”地来唱情歌。一连几天,可可的芳心似乎被打动了,终于愿意和小微在一起了。当可可一脸羞涩向小微走了过去,小微高兴的“汪汪”叫了几声,便带着可可扬长而去,一路上,它们追追打打,一起向远方跑去。
所有的狗狗都爱叼咬东西,可可也不例外。可可半岁时,咬网球的本领已经很高了。一岁时,它爱上了咬汽车车轮,只要下楼就抱着汽车轮胎咬个不停,咬够了再去玩。再大一点,不但爱咬车轮还喜欢咬鸡。那天外公在天台杀鸡,鸡不知怎么了逃到了可可的屋子里。可可“嗖”的一下窜了过来,伸出前爪按住鸡,把鸡掀翻在地,又张开大嘴咬住鸡,把鸡送上西天。
可可很爱睡觉,如果你在它睡觉时去碰它,它就立马抬起头狠狠地瞪你一眼。如果你再去碰它,它就后可能向你咆哮,把你从它身边赶走。
可可很爱吃饭,也爱讨吃的。如果你手中正拿着什么吃的,它就会马上跑过来,蹲在你面前呜呜的叫,如果你还不给它吃,它就动粗了,一个劲地向你身上扑。你再不给它,它就立马甩出最后一招——“六亲不认”,不管你干什么都不理你,最后,你只能乖乖地把吃的送到它的嘴边。它才斜视你一眼,好像在说:“原谅你了。”然后再把嘴伸向吃的,咬住了嚼碎吞下去,两三秒的时间就吃完了。
这就是我认识号称中华神犬的可可,有可爱,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