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运动会】
秋天是收获累累的季节,在这丰收的季节里,我校的运动会拉开了帷幕。
运动会的第一天上午,是开幕仪式和一些运动项目,在开幕仪式上,我们班虽然没有穿着靓丽的服装,但也迈着整齐的步伐,喊着嘹亮的口号走在操场上。开幕仪式过后,许多的各项目比赛就开始了。
过了好一会,女子400米跑开始了,轮到吴雨韩上场了。只见吴雨韩一会儿被别人越过,一会儿又超过别人。我真为她捏把汗,最后,她跑了第一组第二名,原本以为掌握在她手中的“王座”现在却被别人抢走了。好可惜!
轮到我跑了,我站在起跑线上,心想:加油,我是最棒的!第一圈,我紧跟着第三道的选手在跑,到了第二圈,我便咬紧牙关冲了上去,这时,我突然想起朱子萱说的话:“第一圈的时候,你什么都别想,第二圈的时候就要想——我要尖叫、我要尖叫!记住了吗?”我精神大振,开始奋力向前奔跑。但在中途的时候,有点跑不动了,这时听见包老师在喊:“杜昕雨,反超!”我就立马打起精神,奋力奔向了终点。最终获得了小组第一,年级段第二。
第二天上午,我们进行了男女混合接力比赛,每个运动员都用尽了全力,想让班级得第一。我也一样,用尽了自己的力气让自己的手臂摆的快一些,最终能顺利递棒。但在姚希成那里,他不小心错拿了柱子,顿了一下,才拿上接力棒继续跑,虽然耽搁了一些时间,但后面的同学更加奋力了,最后成绩报出来说,我们是第三名;尽管没得第一名,我们也不气馁,争取在下次得第一。
【篇二:数米粒比赛】
作文课上,老师和我们玩了一个游戏,叫做数米粒比赛。
“我们的游戏规则是……”老师在上面长篇大论地讲述着,下面的我们早已议论纷纷:“我做不到,这太难了。”可是后来,紧皱眉头的同学们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奖励实在是太诱人了,谁要是数到四百九至五百一十粒,就可得到五十个积分。
每个人的桌上都放了一把白花花的大米,看着桌上那堆小山似的大米,我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赢不了比赛。比赛终于开始了,随着口令响起,每位学生都迅速地低下头,全神贯注地数着米粒。本来吵闹的教室一下子变得如此安静,只听到米粒在桌子上滚动的声音。每个同学的嘴里都轻声地念叨着:“一、二、三……”“这个游戏的奖品是……”老师的这句话时不时萦绕在我耳边,给了我极大的冲劲。
而此时,连我们班最吵的学生此刻都屁股紧贴着椅子,专注地数着。可知,这场比赛是多么的惊心动魄!每个人嘴里都说着:“303、304、306……”这时,老师提示还有一分钟,比赛就要结束了。顿时,我忐忑不安,就怕有人取得我的王座。“我好了!”就在此时,我的同桌蔡燊玥大叫道。这可把我吓得不轻呀!原本是一粒一粒地数着的我,听到这个“噩耗”,果断决定一双一双地数!
我屏住呼吸,告诉自己:集中注意力,加油,奖品就在眼前!“496、498、500,耶,数完!”在众多同学中我脱颖而出,胜利了!
如此惊心动魄的比赛,使我一生难忘!
【篇三:阅读让我快乐】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习了《北大荒》一课。放学的时候我问妈妈:“妈妈,乡下在哪儿呢?老师说乡下的空气十分清新。你带我去玩一玩行吗?”妈妈一下子就懵了:“乡下哪是什么地名啊,就是城市的周边啊!”自此以后,这个话题成了我们家茶余饭后的一大笑话。笑过之余,我们总会不由感慨:现在的人接触大自然的机会太少了。
虽然现在的我无法与大自然来一个亲密接触,但我也没有闲着,决定转战阅读。阅读也就成为了我的快乐源泉。
阅读使我快乐,它教会了我许多知识。在读《秋天的怀念》时,让我懂得了人生,快乐、积极乐观可以帮助我们战胜一切困难。读完《猎手》之后,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残忍嗜杀,贪得无厌,不然终将导致害人害己。读了《为谁》之后我懂得了亲情与友情胜过一切……
阅读使我快乐,它让我有了天马行空的想象。读了《神印王座》之后,我不禁十分佩服唐家三少的想象力。一个奇异的大陆,在这个世界上,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故事。主角死而复生,知己为他愿放弃生命的可歌可泣的故事,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就彻底喜欢上了这部小说,让我的写作能力更上一层楼……
阅读使我快乐,它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十分清苦,但他们没有放弃对生的希望,做事坚持不懈,他们没有活在生活的穷苦中,而是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生活。《父与子在路上》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成功是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别人的帮助与施舍。
阅读使我快乐,因为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
【篇四:班干部竞选】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班干部竞选的日子。早几天老师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大家,同学们听后便回家为演讲做准备着。只为当上班干部享受那份辛苦和荣耀。
班干部竞选就要开始了,在之前大家就己经议论纷纷。因为听说今年的竞选除了原先的老干部,还有些新人也要加入竞选中。想想那战火锋飞的场面,还有那唇枪舌剑的对峙,那将是多么精彩呀!铃……铃……上课了,战争即将开始了,只见黑板上写着‘’班干部竞选‘’几个大字。
第一位是老炮手周子烨,他用响亮而又熟练的声音和多年的经验将竞争者征服,赢得了不少的支持者与掌声。第二位是新生彭亮,虽说他竞争的战略不同,可我觉得他没有做好准备,吐词不清过于紧张还需多练习才行。几轮过后竞选的干部越来越多,讲台上的火药味也愈演愈浓。只有周子烨却稳稳的坐在纪律班长的位子上,没人敢抢‘’不会吧今年又是他‘’?这时突然感到一股力大无穷的劲将周子烨从王座上掀下来,原来是肖可。肖可虽说是女孩,但却是女汉子而且没周子烨那么“绝情”。她人美心善用优美的声音和熟练的技巧,得到了激烈的掌声定是更胜一筹。战场上的竞争越演越激烈有刘文杰、田笑钦、彭博、王鼎许多新手都来挑战,可真是精神极了!
下课的铃声响了,班干部的竞选也结束了,虽说新人有节节败退的,也有步步向上的。虽然淘汰了几位,但也不要丧气,相信自己只要有信心就一定会成功!
【篇五:我家的动物】
我家里有一狗、一猫、两只“王”。说起这两王的来历,那可是一个神话啊。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吃过晚饭后的我百般无聊,于是跑到街道上去找乐子。也许是冥冥之中的缘分,我在一个转角遇到了我们家的“小王”,他安静地坐在他的“王座”上。当我正要继续往前走时,他突然抬起了头看了我一眼,我无法忘记他那寒冷的眼光,于是我便把他连同他的“王座”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他显然不习惯我们“乡下人”的生活,一直在他的“城堡”里徘徊。我猜他是饿了,于是放了一点饲料进去。不出我所料,他果然看不起我们凡人吃的东西,碰都不碰。我受不了他这傲娇的脾气,把他放在城堡里就走了。3天后,我去拜见我的王,我的王已经把饲料吃光了,我于是又放了一点进去,这回王立马冲上来把饲料吃了。这个小王就这样在我们家里生活了2年。一直安分守己,直到“大王”的出现。
大王是我叔叔在河边捡到的,叔叔受不了“大王”那惊人的食量,就把他送到了我们家,于是我们家从此被“双王”统治了。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大王”为了宣誓他的主权,首先像“小王”一样拒绝吃饲料,其次他每天晚上在我们看电视一直冲撞着城堡,制造噪音,最后他竟然跑出了城堡。最后我们换了个更高的鱼缸,每天给他吃大鱼大肉,小王就不高兴了,也开始不碰饲料一下。没办法,我们只好准备双人份的食物。看电视时就把他们放到大水盆里。
我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们,上网查了两只王的习性,才知道我的王竟然叫“巴西红耳龟”。有那么洋气的名字,难怪他们那么高傲。不知不觉大王来我们家已经3年了,如今已经比我的脸还大了,而小王却永远长不大。双王的感情十分好,每天下午小王都会爬上大王的背上晒太阳,而大王这时就十分安分,一动不动。到了吃饭的时候,小王会等大王吃好后再上去吃。
双王陪伴了我许久,他们虽然傲娇却相亲相爱。而我作为他们的仆人也乐在其中,我愿陪我的王度完余生。
【篇六:我和孙悟空过一天】
一天晚上,我躺到床上,正准备大睡一觉,这时,有人拍了我一下“谁?”我惊讶地问道。他说:“是我呀,你想去哪里玩呀?”我扭头一看,“哎呀,是孙大圣呀!你能先带我去龙宫玩一圈吗?”他说:“好呀”。
一路上我看到了许多风景,最好玩的是我骑在了筋斗云上。不一会儿,我们就到达龙宫,先是参观了水晶宫。这里无比壮观,到处都是晶莹剔透的,好奇心重的我来到了龙宫的“宝库”,里面大小的黄金珠宝多了去呀!正当我目瞪口呆看着一屋子珍宝的时候,有一个声音提醒了我:“没有见到龙王的话就走吧,去看看俺老孙的花果山吧”。
出了龙宫我们就奔往花果山,到了花果山,大圣第一时间就给我摘了一个小脸盆样大的桃子,害得我差点就从山上滚下去,见了小猴和王座,天色也暗淡了下来,大圣邀请我和小猴子们共进晚餐,饭桌上有桃子,梨,苹果……真香呀。
晚宴结束了,我依依不舍地告别小猴子们,大圣把我带回了家,说:“下次有机会还来找你玩,你也记得找我哦!”我说:“好的,一言为定,绝不会忘的”。“没错,绝不食言”。说完这话大圣就走了。
在外面玩了一天,也应该休息一下了,没一会,我便进入了梦乡。
【篇七:逆袭】
寒冬,西伯利亚某处森林,初晨。
散漫的阳光毫无顾忌地弥漫在整片树林,忍冬花的芳香安抚着因寒冷而颤抖的生灵,古树的影子在冷风中沉睡。这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如果没有那些“东西”的话。、
巨大的松树下,几头狼正在撕咬着一头公鹿。就在前一会儿,它们一起猎杀了这头温和高贵的“美食”,干净无瑕的雪地上,染血的花独自开放,显得那么妖娆、诡异。不一会,几头享用完美食的狼,匆匆离去。它们必须和狼群会后,在酷寒尚未降临之前,落单,必死无疑。
不一会儿,它们找到了家族。那是一幅怎样壮观的景象!浩浩荡荡的狼群根本看不到尽头,这个狼群就像一条被束缚在白色荒原的黑色巨龙,伟岸的令人忘记呼吸。在狼群的最前方,一头略显老态的狼和一头幼狼并肩行走。
那是狼王和它的儿子。
狼王的毛色很黑,不似其他狼一样,要么黑色中带着病态的灰色,要么就是那种无力软弱的浅黑。它的黑是那种和黑洞一样,看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的黑。
它生来为王。但它已逐渐老去。
它清楚地知道族群中那些年轻族人目光中藏在黑瞳背后的刀锋一杀它根本无力抵档这种冷漠,尽管它已经杀了三个挑战者。可所有狼都知道,它们的王已经老了,它们已经看出了狼王的无能为力。它根本无处可逃。
它黑洞般的眼瞳中闪过一抹悲哀。它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它梦想中的继承者。它还太小了。
或许,我会撑到儿子长大吧?
它错了。
当天晚上,又一名挑战者向狼王发起挑战。这次,狼王失败了,它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新的狼王踩着老狼王的尸体登上王座,狼群却并没有发出欢呼或者流露出悲伤。这就是狼群,或者说所有肉食动物的法则一铁血、残酷、野蛮。
老狼王的儿子,那匹沉默的幼狼,自然而然的被所有狼排挤,没有谁同情弱者和失败者,哪怕你曾是王的儿子。
时间飞逝,三年,就在亡灵的哀叹中,沉默而过。
幼狼已经成年了。这三年它一直躲在狼群的角落,观察着这个群落。三年间,狼王已经换了两个,而它一直养精蓄锐,不断地壮大自己。现在,狼群中已经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它,那位黑色孤傲的王的后代,才是狼群最理想的王。它终于长大了。
现在,是时候了。
它在夜晚向狼王发起挑战,它满怀着信心走到狼王的面前,眼瞳中充满燥动的火苗,仿佛是要燃烧整座森林。可火苗,如何能燃烧被冰雪保护的古木?
它根本无法抵抗狼王摧枯拉朽般的攻击。最终,狼王踩着它的头,向所有同类宣布它的强大。就像三年前的那样,它和它父亲都被同类踩着头,成为悲哀的牺牲品。
真可悲啊,就这样耻辱地死去?它愤怒了,火苗终于燃烧成足以来世的熊熊烈火,挡在这股愤怒之前的,只得死去。
它突然跳起来,狠狠地咬住了狼王的勃子。狼王怒了,无论它如何撕咬该死的叛逆,它就是不肯松口。终于,狼王失血过多,在族人冷漠地旁观中死去。而老狼王的儿子,至死,也不肯松口。
冷风中,失去首领的狼群并未发生混乱。有野心的狼互相竞争,最终最有能力的登上王座,而所有的狼王都躲不过被杀的命运,新王的登基必将伴随旧王的死去。这是它们的法则,也是为什么狼群能在众多天敌之下存活至今的原因。
覆满白雪的荒原之上,狼群终于破开了它们的锁链,它们的剑,它们的火,将要毁灭它们的所有敌人。黑色的龙腾飞于此。
冬天,快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