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文相关作文

【篇一:有时我也想放弃】

我坚持每天写作,已经有20多天了。以前看黄老师每天一篇千字文,一点也不费力。可是,如果每天坚持一篇作文自己做起来确实有点难。

这20多天里,我很多次想放弃继续写,只不过我一想到我已经坚持10多天了,就这样半途而废,实在有些可惜,所以每次我都坚持下来了,不管这天的作文质量不高不高,我每天都坚持写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干劲十足,每天一篇的作文质量也还比较高,可是到了后面,我下午要上三个小时的舞蹈课,晚上要上两个小时的英语课,只有上午有时间写作文,作文质量相对没有暑假开始几天那么高了。

有的时候,妈妈说我写的作文质量不高时,我就会安慰自己,上午8:30起床,又要写作业,又要写作文,下午刚吃完饭,休息一下就要去舞蹈班,下完舞蹈班,又得马不停蹄的吃完饭上英语课,搞完这些事儿,就已经9:00了,有的时候上午贪玩,玩一会儿,看会儿电视,就没有写作文,还好我写作文快,半个小时一篇质量不怎么高的作文就写完了,写完作文就赶紧睡觉了,我能做这些事儿已经很不容易了。

现在好了,不用上舞蹈课了,我又多出了三个小时可以利用,在这三个小时里,我可以把作文写得更好一点,我也可以看会儿电视,跟表妹会儿五子棋,至少没有那么忙碌了。

暑假是用来赶超的,加油吧。

【篇二:我的班主任老师】

教我的老师中,我最尊敬的是班主任黄老师。

黄老师的脑袋圆溜溜的,总戴着一副黑眼镜,最具有特色的是他那个圆溜溜的大肚子,圆的好像可以带着黄老师滚起来,远远地看着黄老师,哈哈,有点像一头胖胖的大狗熊。

黄老师生气的时候,眼睛瞪得像铜铃,不愧是语文老师,嘴像机关枪一样,骂个不停,一分钟能吐上百个字。

黄老师高兴的时候,嘴咧得大大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缝,第一眼看过去,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叔。

我们黄老师爱看书,这是人人皆知的。我们午睡时,黄老师总要带一本书进教室。我们午睡时纪律不是很好,黄老师总要管管纪律。等到我们全部睡着以后,黄老师如果睡不着,就会拿出他带的那本书,坐在椅子上安安心心地看书,一直看到午睡课结束。

黄老师会写作文,如果你不是从火星上掉下来,那你肯定知道,黄老师不是平白无故会写作文的。黄老师会写作文,这取决于他的努力。为了鼓励我们多写作文,老师从两年前就开始每天写一篇千字文,还不断地鼓励我们多写。我就被黄老师每天写一篇作文的精神所影响,从今年暑假也开始每天写一篇四百字以上的文章,到现在我也坚持了两三个月了呢。

黄老师,有你做我们班的班主任,真好。

【篇三:《千字文》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抽空就看《千字文》。虽然它有很多内容我感到不好读也不好懂,但通过它的解说和配写的故事,总算是把千字文读懂了。

《千字文》这本书是南北朝时的周兴嗣所编,四字一句,一共250句,刚好一千个字,简称千字文。它的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历史、教育、伦理等诸多方面,读起来押韵上口。作者为写出这本书,一夜发白!可见这书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首诗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比如,在“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罔谈彼短,靡恃已长。”这首诗中,我懂得了:知道自己有了过错就一定要改正,自己有能力做到的也一定不要放弃。还有我们不要谈论别人的短处,也一定不要夸耀自己的长处。

我最喜欢《黄香温席》这个故事。冬天,小黄香为了不让爸爸受冻,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冰冷的被窝;夏天,为了让爸爸免受蚊虫叮咬,小黄香在屋里为爸爸驱赶蚊虫。小黄香为了让父亲睡好觉,放弃了多少玩耍的时间啊!他是多么孝敬父亲呀!而我们现在的一些同学,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和父母生气,这真是太不对了。

就拿我来说吧!

有一次,我放学了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一个同学家做作业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见我还没有回来,妈妈就着急了,生怕我出了什么事情,于是开始到处找我。先去学校去看,又问这个同学那个同学的,就在这时,在路上碰到我回来了,妈妈十分生气地说:“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不就出去一会儿,没和你说吗,至于这样吗。”说着,我还嫌妈妈烦人,哼哼着故意不理她呢!现在我每当回忆起爸爸妈妈对我的照顾,和我在一起的快乐生活,我都会感到十分内疚,也正是读了小黄香的故事后,我开始知道体谅父母了。从此,我再没有发过小脾气。

读完了《千字文》,我想:我一定好好学习,不但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还要做一个有孝心、有爱心的人,一个注重礼仪,坚守情操的人。

【篇四:书的天地】

正午的风有母亲一样纤细的手,抚摸着来往人的脸颊,从叶隙落下稀稀零零的光,阳光那么耀眼,朦胧了一片天空。

书店门上的铃铛发出“叮铃”的清脆声音,来往的人进进出出。我不太去那家书店,仅有那么一两次,里面放的是琳琅满目的各国名著,名人文集。现在全都清空了,换成一排一排的彩色漫画,让人眼花瞭乱,进去的人反倒多了一些。

仅有的那几次我去借的书,是《红脖子》和《宾果》,没有刻意去记作者的名字和事迹,我只记得是两篇千字文,也称不上是小说,写的都是人和动物的感人故事。因为相比人的一生,我更愿意去探究动物内心的世界,它们的爱恨情仇。现在再去借书,书架上早已见不到它们的影子,随着那往事一起散去了罢。

学校的樟树下是读书的最好地方,可以透过叶隙望见一小片一小片的天空——是那么蓝。和微风一起的,听不见世界的喧嚣,像这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我拥有的,没有的还有那些失去了的都在这书中展现出来了,是另一个自己。

宾果在雪地里沉沉瞌去了,就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想起玉山的老家,风和日丽,和虎儿(以前老家养的狼狗)一起,偷偷跑出去,到家后面的山上去;冬天靠在它的身上,看故事书,写几个属于自己的宁静的故事。可它还是离我而去了,我连再见都未曾说过,我连它的背影都未曾看过,它就这样离我而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在宾果身上看到了它,它们都没有给我一个美好的结局。我感到风中带凉,甚至是彻骨的,那个曾经陪伴过我的它,早已随风散去了罢。

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到世态炎凉,人性丑恶。红脖子在猎人的枪下,和那只美丽的松鸟躺在一起了。作者写的,还有我看到的,是虚假的,却又是最真实的,就好像人们所追求的那些浮华繁贵,却比不过一颗真挚诚恳的心。动物远要比一些人高尚些。

书店上门的铃铛响了几声,人们进去了,又出来了。那些往事,早已随风散去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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