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祖辈】
和爸妈一起上街闲逛,本是无趣之极,不知怎的聊起了爷爷奶奶以前的生活,我立即来了兴趣,细细聆听着……
几十年前,我爷爷远在四川工作,一年工资稀薄,且连过年都不知回得了家回不了家。那时奶奶没工作,又要养育我爸爸和我叔叔,日子十分艰苦。无奈之下,她只得找了一份缝手套的活儿,日夜不停地操劳着,可那时一双手套仅值一两分钱,日复一日的辛劳仅够换来一家大小勉强糊口,家中之事便几乎由我爸爸顾及着。那时,日子十分辛苦,一分钱都不敢多花。就连春游,也只是带上一个实心包和一瓶水,再想想我们现在,哪次春游不是满包零食饮料,顿觉惭愧。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爸爸小小年纪便学会了烧菜,还要每天一大早送比自己小弟弟去幼儿园,自己再匆匆赶去学校。晚上把他弟弟接回家,帮着弟弟把澡洗了去睡觉后,才能投入学习之中,十点、十一点才睡都是常事。听爸爸说,那时他写完作业后,都会去厨房里自个烧个荷包蛋吃。说完,似乎还咂了咂嘴,像是在回忆童年的滋味。
等到爸爸入睡前,奶奶还在昏黄的灯光下做着营生的活计。等到爸爸起床,奶奶却早已在忙碌。那段日子的艰难,留在了爸爸年幼的心房。现在,他又将它细细讲述给我听。我想不到那时的苦难,但我会牢记,再讲述给我的下一代,让上一代人勤俭持家的故事、为生存奔忙的品质得以流传。
【篇二:第一次做凉拌菜】
一天下午,我忽然很想吃拌凉菜。我本来想让妈妈帮我做的,但妈妈很忙,没有时间帮我做菜,我只好自己勉强试一试做拌凉菜了。
想到妈妈平时做起来那么容易,我满怀信心地走进厨房。先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黄瓜,用水清洗干净,切成一段一段的,用刀背拍碎,放在盘子里。然后,把生姜、大蒜、干辣椒、葱、香菜等切成碎末,把它们放在锅里用油炸,再加上盐、味精、酱油、醋等。最后把它们从锅里铲起来淋在黄瓜上面,用筷子拌一拌。我心想:要是再放上几滴香油,味道应该会更鲜美。于是,我就又在黄瓜上面滴了几滴香油,果然香味四溢,馋得我连口水都流出来了。我真想拿筷子夹一块黄瓜放进嘴里,试试是什么滋味呀。因为是妈妈给了我自己做菜的机会,我还是要让妈妈先尝一尝。
我将拌好的黄瓜端过去给妈妈一尝,妈妈吃得直闭眼睛。妈妈说:“醋放得太多,太酸了,不能吃,拿去倒掉。”尽管这盘菜是多么的难吃,可它毕竟是我第一次做出来的菜呀。眼看妈妈要把它倒掉,我心疼地哭了起来。妈妈笑着对我说:“傻孩子,别灰心,我教你:你把黄瓜拍得太碎了,醋就很容易渗进了黄瓜里。醋不要放得太多,几滴就够了。配料不要炸得太久,那样就糊了。把我说的地方改一改,再做一遍。”我按照妈妈说的,又做了一遍。妈妈一尝,咂了咂嘴,说:“好吃,进步了很多。”我也尝了一块,果然味道不错。我赶紧把这盘成功的作品端上了饭桌。
吃晚饭时,这盘菜很受大家的欢迎,我开心极了!
我从这次学拌凉菜里学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次就成功,总会有失败的时候,但你千万不要灰心,要从失败中找出原因。要相信自己,你总有一次会成功!原来,看似容易的做拌凉菜,其中有学问,也有乐趣!
【篇三:外公的酒】
外公是会自己酿酒的。
外公退休后有了大把的时间,便在家里酿起了酒,在那个地方,酿酒好像人人都会,外公年轻时也酿过酒,在那酿酒本不稀奇,对我却成了一件新鲜事。
一谈起酿酒,外公就得意的像个孩子,脸上有说不出的自豪,搓着手掌就开始兴致勃勃地讲了起来,酿酒的工序好像不少,外公每一步都讲,并且讲得很细致,还眉飞色舞的,有时还怕讲不清楚就伸出手比划,那时,酿酒的器物仿佛就在他手掌上。
我是因为偷喝了外公的酒才邀请他讲的,外公会把已经酿好的酒装在玻璃瓶中,让后把它摆在一个破木头架子上,酒的颜色很好看,是鲜艳的红色的,晶莹剔透,和许多葡萄酒的颜色差不多,酒在灯光下会泛着诱人的光,是令人迷恋的深邃的红光,像红宝石。
小时候我忍不住诱惑,心中也渴望像绿林好汉一般豪爽,痛快,便偷偷把酒瓶拿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我把酒端到嘴边,浑身因为激动而发着抖,好像在进行一项庄严的仪式,我闭着眼,像做梦一样地让酒从杯中流淌出来,顺着舌尖往喉咙深处流。当酒进肚时,我咂了咂嘴,一切如梦幻般自由、甘甜、淳朴,有种酒的滋味,但并不呛人,我觉得我飞向了云端。
酒是清甜的,入口时冰凉,犹如一块薄冰含在嘴里,可当它进入体内时,它又变得炽热,好像一根火柴,在你体内点燃,温暖了血液。我回味无穷地放下酒瓶,却看到外公笑眯眯地站在我的身旁。“怎样,好喝吗?”外公问。我学着英雄的口吻道:“好酒!”谁知外公竟然笑了:“小孩子还懂得品酒。”
小孩子喝酒,多么有趣的事啊,无忧无虑的童年只需要有点小得意就行了,我也可以像朋友吹嘘我如何“狂饮十八碗酒而不醉”。
外公现在已不酿酒了。我虽然有向外公问如何酿酒,但总是糊里糊涂地忘记掉哪些步骤,最多就记得需要个大缸。
【篇四:难忘的第一次】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做饭”、“第一次登台演出”、“第一次骑自行车”……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独自一人走夜路。
那是一个炎热的夜晚,我和小区里的朋友一起在楼前的广场上玩的不亦乐乎,满身是汗,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不过,很快就到了我们该回家的时间了,大家住在不同的楼里,而且不在小区的同一个地方。我家离广场比较远,而且一路上的灯很少,有灯的地方,灯光也很弱,路两旁的树随风摇摆,我不禁有些害怕。
当我想回头跟朋友们说让他们陪我走到家时,才发现,他们早就跑的无影无踪了。当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上这条阴森森的路时,有风吹了过来,弄的树叶沙沙作响,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又不知是什么鸟在叫,“咕~咕~啧啧”,光听就很吓人了,就像在咂嘴是的,又过了一会,一只鸟似的飞禽飞向黑漆漆的夜空。一个路灯开始“眨眼睛”了,又一个路灯开始“眨眼睛”了,突然,远处的草丛中出现了一对绿莹莹的眼睛,“天啊,鬼来了!”我不禁慌了手脚,开始跑了起来,随着我跑步的声音,出现了狗吠声,“糟了!把狗招来了!”我心里一惊,跑得更快了,我打小就很怕那种喜欢吠叫的犬,而且现在还在追我!这时,我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遇到狗不要跑,要假装蹲下捡石子,再站起来,狗就被吓跑了!”就这样,我冷静下来,照着妈妈原来跟我说过的话做,“成功了!”我两只手都握起了拳头,做了一个无声的“耶”的庆祝,这时,我抬起头来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自家的楼道门口了,太险了!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人生就像一条路,有阳光的照耀,也会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我们要学会在黑暗里坚强,在没有人会来帮忙时,要冷静,要独立去面对,要把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的障碍一一克服。只有经得起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篇五:拇指姑娘】
今天我们去了绍兴姑姑家,姑姑刚生了一个小妹妹,小妹妹出生才九天,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小的婴儿。
我走进房间一看,小妹妹正躺在一个靠垫上睡觉,人还没有垫子长,真是个拇指姑娘。原来她刚喝了奶,姑姑把她垫高一些防止她吐奶。小妹妹的头发黑黑的软软的,鼻子高高的,始终闭着睡觉,所以也看不出来是不是个大眼睛的小姑娘。姑姑把她的小手从袖子里拉出来给我们看,真的是只拇指姑娘的手啊,都还没有我的手掌心大。不过能看出来她手指细细长长的,将来肯定适合弹琴。
因为我们动了动她,影响到她睡觉了,所以她开始皱皱眉头,咧咧嘴,一副要哭的表情。我赶紧哄哄她,她就又安心睡觉了,还咂咂嘴吐了好多口水泡泡。姑姑又给我们看她的脚,她的脚又细又长,腿上几乎一点肉都没有,姑姑说要满月以后肉肉才会多起来,长成一个胖娃娃。
我们快要走的时候,姑姑把小妹妹抱起来放到我手上,让我也抱一抱她。我就像抱洋娃娃一样抱着她,姑姑说我抱得还挺不错呢。可拇指姑娘可坏啦,虽然跟洋娃娃差不多大小,但是她调皮多啦,一直在我怀里扭动着,像条小泥鳅一样一刻也不安分。
我希望拇指姑娘能快快长大,我就能带她出去玩,带她在草地上奔跑玩耍,那该多有趣啊!
【篇六:我是一只蟑螂】
“小呀么小蟑螂,每天都要偷食物……”当当——可爱的小蟑螂来啦,最近我搬家啦!
我是一只小蟑螂,全身黑乎乎,只有2厘米,我可是我们家族里最可爱的哦!这天,我们吃完晚饭,爬到窝外散散步。不料,被人类发现了,他们一直盯着我们看,看来我们确实很可爱呀!我骄傲地挥动触须,胆大的哥哥想让人类近距离欣赏他,就蹿到了平台上,还没等妈妈提醒,人类就把哥哥抓走了,过了一会儿,哥哥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地对我们说:“我——差点——就——被拍死了!”我想:难道人类不喜欢我们?
过了几天,我们又出来散步,家门口有一块很香甜的蛋糕屑。我问妈妈:“我可以吃吗?”妈妈着急地说:“千万不能吃!那是人类的诡计!”哥哥叫道:“能有什么诡计呀!到嘴的食物都不吃!让我来尝尝!”哥哥一下子吃了好多,还咂了咂嘴,满意地说:“真好吃!”虽然他没有死,却爬得慢了好多。我担心极了,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果然刚到家不久,哥哥就死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刚睡醒,就看到大家都死了!原来杀虫农药在家里扩散,我当时害怕极了,尖叫着逃出了家。
长大后我才知道,人类非常憎恨我们,说我们传播病毒,但我们也不想这样啊!这只是迫不得已。人类啊!不要小瞧我们,我们的生命力可是很强的,即使头没有了,我们还能活一个月,你们行吗?
也许等到地球覆灭的那一天,我们依旧可以高唱“只有我最摇摆!”但是话说回来,为什么“最摇摆的我”现在这么难过呢?
【篇七:你是我的眼】
当我对未曾接触过的事物感到迷惘时,当我提出一些鄙薄的看法时,祖父总会第一时间指正,他是我了解世界的眼睛。
祖父知道的东西多,这我从小就知道。有了疑问,自然也喜欢问他。幼儿园开设了英语课,但实施起来是颇好笑的。如果令我回想,大抵就像一群小鹦鹉有一句没一句的学语。傍晚,我回到家中,祖父正在喝茶。他见到我,便极和蔼地问:“今天学了甚么东西啊?”我指指茶水:“这是‘踢’。”祖父连声说好,又问我知不知道都是哪儿的人说英语。这可只能叫我连连摇头了。祖父笑笑:“这是应当知道的。”他于是从一旁拿出七个茶碗来,按规律摆在一起,细细给我讲解了一番。在那天下午,我了解了七大洲,也了解了七大洲有三个茶碗说英语——他们把茶叫做“踢”!现在想想,这或许是我对世界最初的印象罢!
后来上了初中,我还是喜欢与祖父聊天。但空闲少了很多。我学习了地理,自然懂得多了些。祖父有天来接我,这令我很激动,我想我可以像成人一般极深沉地和他谈谈世界了。我砸了咂嘴,尽可能压低声音说:“非洲人长得不如意。”祖父看了我一眼:“仅通过个人的看法来看待事物是不对的,更何况通过肤色呢。”他说完停了许久,才又开始说,“应当尊重每一个人,无论是美洲人还是非洲人,在生命的角度上——同你说这个有些早,但大家都是平等的。”这段话我现在想来依旧深刻。倘若我有一丝一毫关于种族的偏见,那么在这番交谈后也应烟消云散了。
我越长越大了,祖父现在也不再说世界的故事了,他相信我会了解。我呢,也只是在教他用手机时闲聊几句。对于这急速变化的风潮,他似乎也跟不上了。
可他在我心中,依旧是让我了解世界的眼睛。
【篇八:我喜欢的小动物作文范例】
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它长着一双毛茸茸的长耳朵,一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嵌在眼眶里,它的眼睛很灵活,总是在眼眶里滴溜溜地转着。他的身子胖胖的,圆圆的,加上它身上长长的毛,像一个蓬松的球。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嘟嘟。
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到嘟嘟在笼子里打滚,一会儿喝一点水,再等一会儿又来吃点黄澄澄的胡萝卜。夕阳照在它的身上,吃饱喝足的嘟嘟慢慢地不动了,卧在那里,眼睛也渐渐地闭上了。哦,原来是嘟嘟睡着了!它还不停地咂嘴,大概是在做美梦吧!我看着这样熟睡的它,不禁捂着嘴巴偷偷笑了起来。
我轻轻拍着它的身子,它立马醒来,并且竖起自己的耳朵,瞪了我一眼,嘴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看着它可怜的.样子,我把它抱到小区楼下的草坪上玩耍。我在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扔,小兔子立马跑过去,一不小心滚了过去,真是好可爱啊!它回来之后,我连忙给它奖励了一个胡萝卜,然后,我抱着它静静地躺在草坪上,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真想美美地睡一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嘟嘟,它好玩吧?
【篇九:童年二三事】
看着酒桌上的一个个倒着的酒瓶,我在三岁时那时的事情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
那时,我三岁,酒桌上的大人正在不亦乐乎地吃着一盘盘香喷喷的菜,喝着一瓶瓶酒。我在桌子下玩玩具,也许是玩腻了或是脑一热(你够了)。去厨房里的橱柜中翻出了一个空瓶子,抱起来(因为那时手掌很小),摇摇晃晃地走进了酒桌。不料,一个滑倒,使我手中里的酒瓶“飞”了出去。无数的碎玻璃“躺”在地上,幸好我眼疾手快,才不至于让玻璃进喉咙,可是有一些玻璃已经插入了皮中。妈妈还是爸爸哭着带着我跑进了医院……剩下的事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时候很痛很痛。
还有一次,我还是三岁,我去别人家吃饭,那家的主人不知是怎么了,把白酒倒在雪碧瓶中。我一看见饮料,急忙对爸爸说:“爸……爸爸我,要那个”爸爸当时正准备去煮菜,也不顾里面装的是什么,忽然地给我倒了一杯“雪碧”就去了厨房。我也不顾是什么,一股脑喝了下去,还咂了咂嘴。没过多久,我脸颊上出现了红晕,发起了“酒疯”。不仅把妹妹打哭了,还撞起了一个大包。
这,就是我与酒瓶的“不解之缘”现在回忆起来,看见酒瓶,我有一种害怕,有一种想笑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