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青春】
多少次,我想用自己平凡的文字,记录下青春留给我的痕迹,然后,在静静的夜里,用心将它们编织成一篇篇优美动人的文章。可是,我却不能,每当心里的千头万绪奔涌时,面对白纸一张时,我便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因为心中的感受是无法诉说的,可我仍有想写下来的冲动,想记下我青春的这段时光。
读着别人所写的书,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他们也只是用平凡的文字组合的,但读起来却十分耐人寻味,意蕴深远。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郭敬明写的一段话:我怀念过去的你,怀念我留在单车上的十七岁,怀念曾经因你的一阵微笑而激荡起的风,夹着悲欢和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浩浩荡荡穿越我单薄的青春,明亮,伤感,无穷尽。
这段话我很喜欢。是的,青春是我们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年少的我们因为青春而轻狂,放荡不羁,玩世不恭,叛逆,也曾憧憬过美好的未来。青春也让我们学会了很多——成长。成熟。敢于担当。我渴望青春让我们实现人生的精彩蜕变!
人生的大道已在我们脚下,只要在青春的路口,搭上正确的车,我坚信:青春无悔,人生无憾!
【篇二:走出来真好作文】
【篇一:走出来真好作文】
满是灰尘的作文本安静地躺在角落里,似乎一个孩子。随手翻一页,几行钢笔字印入眼帘,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语文老师和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最后一节课,在我漫不经心抄完板书,期待着下课铃时,望着窗外,飘泼大雨正无情地摧毁大地。我心里颤抖着,因为我惧怕雷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如坐针毡。凝视外面灰蒙蒙的天气,我的心越发烦燥。下课铃终于响了,背上书包,如同毛虫般地行走,走,一直走。嘈杂的人群变得鸦雀无声,我感觉世界安静了下来。楼道上老师的催促,同学的呐喊,家长的呵护,都没有对我产生任何影响,我的心不停地在颤抖,因为我惧怕雷雨!
望着其他孩子依偎在父母宽厚的肩膀归去,我的心更加空荡荡。我多么希望有一只宽阔的大手拉着我前行,至少让我忘记恐惧。走到楼道门口,倾盆大雨疯狂地落在地面上,银白色的天空看起来格外奇怪,我知道这是雷雨的“佳作”。正因如此,我停住了!狂风袭袭,似乎传来一声声哀鸣,我不敢前进一步,因为我惧怕雷雨!
我想我战胜不了雷雨,但是我相信希望是有的,奇迹会发生的。
命运充满机缘巧合,就在我放弃前进时,一只温暧可又没有什么力量的手拉了我一下,显然未拉动我,我迷离地回头看了那人:她瘦削的身子显得很精神,年轻的脸庞没有一点杂质,慈详的眼神让我立刻认出了她——我的语文老师!她喘着粗气,刚才似乎跑了很久的路,她用沙哑的声音说:“怎么了,来,一起走!”说完就想拉走我,我死死地拽住她的手,眼神刻意偏移。第二次,她没有多说,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拉走了我。在雨中奔跑,雨水打在她的脸上,她丝毫没有动容失色。到了目的地,她结结巴巴地对我说:“到了,去吧!不要不相信自己。”说完走了!我愣住了,注视着她的背影,她的话,那只温暧的手,让感觉世界上的温暧真的很多,望着天上淅淅沥沥的雨,顿时豁然开朗。我迈出了勇敢的第一步!心中的枷锁顿时崩,我走出了心里的那扇“门”。
天上的雨渐渐小了,有如我的心情豁达、舒心。老师的言行使我冲开了心里的那扇“大门”,我成功了!
我战胜了自己,我走出来了,真好!
【篇二:走出来真好作文】
人生,是一场没有回程的旅行,途中有太多陷阱,太多面临抉择的时候,然而正确的路只有一条且荆棘丛生,岔路口的风景不断诱惑着我们,千万别因为贪恋这些而放弃荆棘前面更美好的风景。
不知从何时起,我迷上了看郭敬明的小说。我喜欢他愤世嫉俗的性格,喜欢他妙语连珠的谈吐,喜欢他满怀忧郁的文字,喜欢他放荡不羁的写作风格。于是,我开始模仿郭敬明,对一切都持怀疑态度,除了看他的小说,我还模仿他的文风写起了小说。于是,我喜欢上了黑夜,喜欢在静谧的夜空下独自仰望满天星辰,寻觅创作灵感,喜欢一个人独自行走,让寂静笼罩着我,喜欢在课堂上发呆,让思绪在小说的海洋里遨游。
考试将近,同学们都在紧张备考。图书馆,教室计算机室……随处可见同学们忙碌查资料的身影。尤其是上次低于我的欧阳婷婷,所谓“废寝忘食”,便也就她那个样子了。而我,也正“废寝忘食”地写着小说呢。考试结果自然不必说,定是大相径庭的,试卷发下来时,我的眼眶中盛满了泪,而这泪光背后,是千千万万的懊恼和悔恨:语文85,数学77,英语89,鲜红的数字刺红了我的眼睛,也刺痛了我的心。老师尖锐的批评,同学们鄙夷的目光,好像一把把匕首,刺得我体无完肤。这还是那个在以往考试中踌躇满志,所向披靡的我吗?
思前想后,我暗下决心,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只能舍弃一个。
……
回么家中,已经6点了,我竟从未发觉回家的路途那样遥不可及,而对妈妈关切的询问,我不知所措。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书课上那摞稿子静静地躺着。一时间,我思绪万千,那是个仅缺结局的小说,我看着它,心中奇痒难耐,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啊。我就此搁笔终究有些不舍,就写完吧,最后一次,我边自我安慰边小心翼翼摊开文稿。“哗啦!”书包被胳膊肘碰到了地上,试卷飘然而出,望着那触目惊心的数字,我放下了笔,打开窗户,手一扬,那个承载着我瑰丽的梦的稿纸携着轻风愈飘愈远,那注定是个永远没有结局的小说……
几分钟后,推门而入的妈妈看见的是伏案认真分析试卷的我。
小说,是我成长中一个美丽的陷阱,一朵带刺的玫瑰,幸好我只被它扎破了手指,并及时拔出了那颗刺。
走出来的感觉,真好。
【篇三:我最崇拜的人】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篇四:游离在字香里太棒了】
午夜时分,窗上落满繁星,翻开那让我怦然心动的书本,走进我挚爱的书香国度。那里,隔绝喧嚣,褪去尘埃,是最棒最棒的地方。
总是很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看书,看那潮起潮落,看透世间红尘,看着一场又一场盛大的悲欢离合,想念起遥远的记忆里骤然响起的倾城绝唱,徜徉出掌心的忧伤与寂寞。那一刻,我是难过的,而那一刻,我又格外幸福。天空中挂着郭敬明寂寞的笑容,他用一滴眼泪的文字,就让我看到了他心中的全部海洋。那个时候,我忧伤地格外开心,如同烟花开出精致卓绝的美丽,绽放在一整片寂寞的夜空中。书,让我快乐。
其实成长是好让人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在想我不要长大不要长大,却只能无奈地看着一场又一场的巨大撕裂与离别,痛得掉不下眼泪。然后偷偷躲进书里,试图用文字来悼念那些长满悲喜的过往年华。我品尝到鲁滨孙在那荒岛所遭受的苦难,看着他的坚强震惊不已;感受到保尔所经历的苦楚,看着他的绝不放弃泪流满面……那个时候,我明白世界在用巨大的悲哀演绎出一场又一场传奇与辉煌,成长就是一场巨大的磨砺,而我并不是将头插在土里的鸵鸟,而是雷电下展翅高飞的海燕!书,让我懂得坚强。
我一定是文字的女儿,因为我总是可以在她的怀抱里很幸福的安眠。成长的烙痕很疼,于是它在我指尖留下淡若浮云的忧伤。朋友说我的文字有浅浅撕心裂肺的疼痛感,我笑着说,其实我好幸福,文字就是我最大最大的幸福……
那些馨香的文字,让我幸福,让我坚强,让我的青春灿烂如同烟火。游离在字香里,真的真的……太棒了!
【篇五:书的魅力】
自古以来,读书是一个好习惯。“读书好,读好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对书是如此的热爱,这种爱延续至今,我们不应该将他继续流传么?书的美丽是无穷无尽的,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我这个小铁片;像宇宙黑洞,源源不断的吸引附近的物体;
我最爱的作家是郭敬明,因此,读他的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呼……终于写完作业了。我的《悲伤逆流成河》呢?”写完作业后,我便开始找郭敬明的书,我就像一匹狼看见刚脱离母亲的小鹿般如饥似渴的沉浸在齐铭的心痛与易瑶的恐惧之中。不一会儿,便被故事情节感动的潸然泪下。
跑到桌子上拿出纸巾,拭干连上滚烫的泪水,抱着卫生纸,再一次走入书中。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失,看着书左下角的页码由个位数到十位数,再到三位数,我不禁笑了。心想:“哈!终于快看完咯!今天看完它!”
打着哈欠却丝毫没有困意,窗外的灯火通明只剩下路边街灯发出微弱的灯光,我仍然乐此不彼的看着书,时而捂嘴欢笑,时而热泪盈眶。
不知什么时候,我睡着了。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再一次在课堂是不知不觉的入睡,梦见郭敬明的新书《小时代3·0刺金时代》出版了。书店门口挤满了排队的人,排到了大街上,好不容易快轮到我了,可是最后一本被排队在我前面的女生抢走了。我一路狂奔,追上那个女生,正准备软磨硬泡拿下这本我梦寐以求的书,朦朦胧胧中听见老师叫我的名字。
同桌推了推我:“该你回答了。”
我“噌”的一下站起来了,气势汹汹的大喊:“《小时代3·0》是我的”
书,的确是一个散发无穷无尽魅力的东西。我被这巨大的磁铁吸引了,他将带着我走进哪个情感丰富的世界。书本,最具魅力的无声世界。
【篇六:“明星”照亮我前行】
有位名人曾说过,一个人是死是活,最大的区别在于,活着就在不断地前进,而在前进的途中,拥有让自己坚持下去的力量。
学会寻找让自己坚持的力量,人生如一只五味瓶,有苦有甜,有酸有辣,但我们可以调剂。当在遭受打击落寞无为时,学学李白那“仰天大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旷达以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自信;当你在攀比,随意挥霍时,学学杜甫“安得广厦千方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与人民大众共甘苦的精神;当在为别人损害了自己利益而气愤时,学学本商隐那“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精神。
看到别人的成功,更应看到别人的付出。因为郭敬明,我明白了与梦想不配的青春,在于坚持。郭敬明作为现代较受欢迎的作者之一,他曾受被置疑作品抄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的作品中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总能命中你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他被人因作品内容太奢侈,不接近大众嘲讽,被人奚落,因身高问题被嘲讽。接受不能改变的,努力改善自己能改变的,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他不管别人如何评价他,而是坚持,因为他还有青春,还有梦想。沉寂一段时间后,《小时代》与我们见面了,后来他又火力全开,把小说拍成电影,他用实力证明了自己。而如今的他,出现在不同的直播现场,有谁会去理会他曾经如何。
因为韩寒,我明白了要想有独立的思想,就别随波逐流,多用自己的大脑。在人们为言情小说神魂颠倒时,韩寒写了一本名叫《可爱的洪水猛兽》,来告诉人们随波逐流的危害。在《三重门》中,他用自己的学习生活感受写下了让无数人震惊的话语:我国阶级制度已被消灭,但等级制度依然存在,这一点,无可否认。也就是因为他不随波逐流,能自己的语言直接现实地揭露生活中的现状,才登上了美国最具影响力100人的名单。尽管笔锋犀利,但在拍手叫好之余,更多的是思考,寻找自己的方向。
因为TFBOYS,我明白了成功不是等来的。有许多人一开始都不太认可他们,但随着对他们了解的深入,就不禁感慨,他们不仅在艺术歌唱方面优秀,在学习生活中还是学习能手,在激烈的竞争中排名前列,不由得引起思考,差不多都是同龄人,他们在排练之余还要进行学习,而我们只学习,有什么理由抱怨时间短!
人生漫漫长路,有黎明、有黑夜,但我始终相信,夜空中最亮的星会照亮我前行。
【篇七:良书益读】
翻开一本好书,就像推开一扇无限神秘的窗子,作者那独特的思想,悄悄地飘过来,仿佛春晨清新的风。
时间的天堑也挡不住书香袭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典雅清新却难掩深情的句子令我感动;“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来青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匆匆》里朱自清意味深长的一叹让我更加清醒;“一代天骄,还看今朝。”毛泽东的豪言壮语让我平添了几分豪情。
沿着书的故事走来,看到了“凿壁偷光”,看到了“悬梁刺股”,看到了“囊萤映雪”。他们同样伟大,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读书。十年如一日,从不间断对书的追求,对知识的渴望。所以说,书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伟人。读书可以明智,书中的主人公也许就是生活的你,优缺得失一目了然。再用心去感受,感受快乐,悲伤等情怀,你会发现,原来你就是“他”,“他”也就是你。
讲到书,我不禁想起书的人。他们的故事带给我的启发是深远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巨大财富。比如:郭敬明。一个用心去刻画生活的作家,有着比常人更多的感触与情怀,他的字,无不透露着,宣泄着灰色。灰,成了他的主色调。而我,也从中懂得了生活的本质。郭敬明说过:“爱上摇滚的彻夜不归的人,他们是孤独的,其实他们更喜欢妈妈亲手递上一个亲手削的苹果。”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摇滚,不过我不得不否认此刻我在想母亲,想她手中的苹果。简单,原来就是生活!
泪,夺眶而出。我看到了“人比黄花瘦”的李清照,看到了“绚烂至极归干平淡”的梁实秋,看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我已经老了”的安妮……数不清,道不尽的人,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书,迷上了书香。
薄如婵翼,轻如蜂翅,静静地滑过手中的书页,只残留一股梦幻般的墨香。
【篇八:人物作文】
“跟随你的脚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对自己说的,那誓言立得如此雄壮,以至于实现起来那么艰辛。
你是班里光芒耀眼的明星,从见到你的面开始,我知道你对我致命的吸引力。不知到底是为什么,也许是你那独特的个性魅力,让我不知不觉想靠近你。
你始终走在光荣榜的前列,而你可能不知道,有一个人总是跟在你身后,想超越你,那就是我。
无数次考试,无数次交锋,我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但我不会停止,我将紧紧地跟随着你的脚步。
我转换了方向。我意识到,光在成绩上下功夫是不行的,我要跟随你的一点一滴。
机会来了,摆在我的面前,滑溜溜的像泥鳅,但我一定会抓住它。
你喜欢散文,喜欢小说,喜欢韩寒,喜欢郭敬明。于是我,我扩大了阅读范围,这一切都在暗地里进行,我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在逐渐地摸到了文学的皮毛后,我也动了笔,你的文章充满温情,我的呢?
看吧,同一个命题,我们选了同一个题材,写母爱,写粥,怎么办呢?我紧咬笔头,我的粥,该是怎样?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丝灵光,神秘地扫了你一眼,提笔在自己的灵感中神游,我在创作中快了你一拍,踩着你的脚印,结局在哪?
老师宣读了你的作文,华丽馨香的粥,津津有味的母爱。老师话锋一转,笑了笑,点了我的名字说:“有一篇更好的,更不一样的粥。”那就是我的脚步,我在母爱中,选择了简单与朴素,一碗白粥,足矣。
那是我初次跟上你的脚步,甚至,走在了你的前头。
“我想看看你的作文。”你说。
在跟随你的脚步中,建立了一段友谊,我们成了朋友。
是啊,回忆起来,那句不经意的话,指不定是不是有感而发,却成了生命中一个重要的诺言。
跟随你的脚步,让我学会了许多。人生中走走停停,不妨立上这样一个榜样,即使你超越了榜样,不用再跟随,不要忘记怀着感激,继续自己的脚步。
【篇九:遗失的左岸】
依稀记得,曾拿着郭敬明的小说狂言:“如果我是左岸,那么就让我彻彻底底地左下去吧”。
左岸,狂傲不羁,潇洒无拘,这个像极了那个曾经的我的缩影,竟会在我脑海中逐渐模糊了。我承认,自己有着一颗放荡不羁的心,但终究掰不过现实的胳膊。
右岸,沉默寡言,小心谨慎,这个像极了现在的我的蜷影,竟会出现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我坦言,自己有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心,却总是紧紧收好,不露痕迹。
原谅我不会去寻觅,因为过去的路迹早已遗失,那些旧的美好时光将是我永远深深眷恋的了。
原谅我的麻木,我真的不想去做什么应试,望着那无以计数的高考满分作文,我空洞的心底瞬时下起了辛酸雨。
原谅我的虚幻,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写千篇一律的文字,为什么要永远积极向上,违背自己。或许我真的不该来那么多的为什么,跟着别人走,说不定还会走得更远。但那只是右岸,我的左岸呢?
不经意间,曾经的狂言早已被现实埋没,天真的想要搏击现实,上帝只会给我一个鲜红而刺眼的墨迹。我不是韩寒,自然也不可能拥有像他那样的魔力与狂逊;比起海子,我也没有勇气独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的,那意味着我深爱的左岸终将被遗失吗?
朋友说:“你真的太善良,太单纯了。我们只是比浩瀚宇宙中所漂浮的星河光尘还要小的存在,小得连自己都无法估计。”随着时光的老去,我的“左岸”已褪色成了一张泛黄的老照片,破旧不堪。
付之一笑,那么就让我的泪水洗净它吧。洗去铅华之后的“左岸”,定又是连忧伤也是明媚的世界吧。
【篇十:当我唱起这首歌】
我认为,歌是有记忆的,每一首歌都有自己的神奇的能量,能够保留一部分你的美好亦或是心酸的记忆,让你在听歌的时候,将种种记忆,万千情绪一一释放。歌曲保留的情感总是那般完整,所以在歌曲里,有的时候也会迷惘起来,有时候也会重新振作起来。
我曾经在学校的演出里听过一首《平凡之路》,是一个乐队唱的,乐队的成员是学校请来的,主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歌手,男歌手衣着打扮都有歌手的特点。他中等体格,眼睛里闪着光,头发是向上生长的模样。伴奏开始,歌曲舒缓的唱过后是第二段比较激昂的乐曲,我看到主唱的眼睛里泪光闪闪,后来竟然情绪激动地唱慢了一拍,我不知道主唱经历了什么事情竟会唱歌的时候如此悲伤,但是这更让我坚信歌曲也是有能量的。受这位歌手的影响,我也爱上了这首《平凡之路》,这是一首太心酸的歌曲了。
后来我因为一首歌喜欢上了一个人,歌曲的名字叫做《不再见》,是郭敬明导演的《小时的3》的背景音乐,我喜欢这部电影,也喜欢这个作家。当时我正在高中,上辅导班的时候有同班几个同学,课间表演节目的时候,一个男生去讲台上唱了一首《不再见》,熟悉的音乐响起:“离别没说再见,你是否心酸……”我再次打量这个男生,他好像也是挺深情的一个人,后来因为这首歌和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确实也是一个很真诚的男生。
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总是会被一些歌曲打动,自己的心情和记忆也会发生改变,当我唱起这些首歌,记忆就如同潮水般滚滚而来,因为一个人,喜欢上一首歌,因为一首歌,留住一个人,或是一段美好的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