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相关作文

【篇一:雾中的乡村】

我一直觉得,雾中的乡村是有灵魂的,我好想看看这种状态下的乡村。

尽管天气微寒,但是天空的那一枚太阳,还是给了我温暖。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吃了早餐,就开始了我的“短程旅行”。可是,还没等我爬到山顶,太阳就淡成了一片圆形的白纸。继而闪了一下,便和天空融成了一块。从而,我确定今天起了浓雾。

走到山顶,雾还真的来得气派。我不知道为什么产生了一种恐惧。我还是在梦中吗?我蹲下来,路边的几棵野草,却站在陌生的季节,静悄悄地摇动它们的身子。几声虫鸣和移动的影子似的鸟啼,显然也无力撑开这种来得奇异的浓雾。不久,我便下了山。

我知道,如果不是路边的汽车声穿透了乡村,我真不会相信不是在梦中。然而,感觉整个乡村,乃至整个世界,只剩孤独的我。附近的田野,只有几畦白菜,在尽力地往我的目光和感知中伸出它们的存在。我脚边的一种野草,静静地匍匐,仿佛领了上级的潜伏命令。一些开着黄花的菜,披挂着深夜里的露水,安静着,计划着。一种植物已枯掉了叶子,却依然开着一种像丝绵似的花球,带着寒冬的眼泪,为失去的时光伤感。雾让我看不到太阳的挣扎,我也不愿听到太阳挣扎的声音。

我很快喜欢上了这雾。淹没了乡村,淹没了我,淹没了无数的思绪,野心和贪婪。雾真是一个高明的艺术家,雾精简了这个世界,精简了这个乡村。脚下的一段路,近旁一些忘记了季节仍然开着的无名花草,不远处一些菜园,几个被季节抹黑的菜棚的木架,几个交流的人的声音,还有几声顽皮孩童的哭笑。

我感到我的躯体开始变热。我近身朝东边看了一下,那圆圆的白纸,在雾中已经光亮起来。很快,越发亮起来的太阳光线,河边的一棵树,挺立着,似乎做好面对现实的准备。乡村仍然懒在雾中,不舍退却,我知道乡村的心事。

不久,城市里的雾已完全消失,那雾竟然闪出一种好看的蓝光。有一座楼房的几排窗户,光鲜的露出了脸。城市里也露出了贴近乡村的更多建筑,在散开了的雾中,清瘦着,精神着。

有几个农民在田野走动,一个还扬起了锄头,然而我明白,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将那渐行渐远的世界留下,挖一锄,挖两锄,挖三锄,乃至挖一千锄,那也只是枉然。

我真心祈祷,雾中乡村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

【篇二: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

经典《论语》?“精”典《论语》!所以《论语》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古典文学作品。

喜欢《论语》的精简。《论语》的精简是一目了然的。就拿“过犹不及”这句话来举例吧。短短四字,将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讲得清清楚楚:做事要恰到好处,过分和达不到都会造成同样不好的效果,此乃中庸之道。一言以蔽之,一针见血,这就是孔子的高明之处。因为简单,所以不一般。《论语》用精简超越了平凡,这是我喜欢的一点。

喜欢《论语》的精当。精当,谓精确恰当。《论语》的字句出自孔子之口时是不假思索的,但我们阅读时确需斟酌一番,才可感其言语之精当。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乍一看“罔”与“殆”并无大的差异,但再细思,想替换成其它字眼又不妥。光读书不思考,就会受书本的蒙蔽,光思考不学习,就会精神懈怠、迷惑。这两字真是再贴切不过了!就是因为精当得无法更改,《论语》才会被后人口口相传。这是我所喜欢《论语》的第二点。

喜欢《论语》的精辟。孔子被称为“圣人”,《论语》也被视作东方的“圣经”,说“圣”,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论语》的精辟。《论语》里谈了交友之道、处世之道,学习之道等,可谓字字珠玑,将漫长的人生解析得微妙得不能再微妙。孔子谈人生时说道:“欲速则不达。”意思是求快而达不到目的。此言一语便阐明了做事之道:遵守规律,如果一味求快,违背了客观规律,反而无法实现目标。这个道理既是独特又是精妙。因为精辟,所以深刻,所以读百遍而不厌。倒不像是读《论语》,更像是读人生了。

因为爱人生,所以爱《论语》。“精”典《论语》带来的是经典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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