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鸟季节】
五月初的时节,刚破壳的小鸟最多。
校园里的树上,常会有几个圆圆的树洞。那是大斑啄木鸟的家。当周围不再有噪音,只能听见风吹动树叶的声响的时候,幼鸟就会探出头来,用它那黑亮的眼睛观察这树洞外不熟悉的世界。它的头上顶着一撮红毛,想一定鲜艳的贝雷帽。身上披着一件黑白斑点的大衣。它时而张望,时而将头倚在树洞的边缘上,等待爸爸妈妈带回鲜嫩的肉虫。
房屋旁的电线上,这时候也时常会见到身着礼服的小家燕。它们都还是“黄口小儿”,只能静静地站在原地,痴痴地抬头,望向天空中那些飞舞着的大家燕。看累了,就稍稍侧过身去,举起尚未丰满的翅膀,梳理一下杂乱的羽毛。
躲藏在树林中的乌鸫幼鸟个头算是大的。尽管这样,它还是习惯于等着成鸟带来饭菜。身上深褐色的斑点使它在茂密的树叶间十分隐蔽,但细心的父母总是能够发现它,为它送上美味的食物。只见它三口两口吞下,又贪婪地张大嘴巴,向父母乞食……
小河边,有鸳鸯妈妈带着她的宝宝们。小家伙们都是灰色的,但脸上那道白色的眉纹,已经有了点爸爸妈妈的影子。当妈妈纵身跃入河中,想躲进荷叶下享受荫凉的时候,小鸳鸯们也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地蹦进水里,跟在妈妈身后,排成一列,游向远方。
六月初,小鸟们纷纷离开巢,开始出远门了。不知明年春天的这个地方,是否还能再见到它们的身影?
【篇二:夏之韵】
天上冻云弥漫,片片如鱼鳞的模样,我却觉得它们快化成飞絮了,大抵是因为料峭已去,夏日将至的缘故吧。世人皆言春光如诗,那是四季的安慰。诚然,他们从未细细端详,不然怎么会品不出夏的韵味?
六月回乡小歇,四处之情之景都隐隐透着春欲回首而落花不上枝头的婉愁,令人心烦意乱,无所适从。残花太红,鸟儿也看累了,立在枝头,不语了。我便一心只念着远山和炊烟,田野和家犬。实景与印象重叠,一时感动倒也忘了烦意。六铺席大小的房间里,我与旧友仍能藐视天下般地高谈阔论,便也生发了夏季才有的爽朗。傍晚时分,踩着人字拖走在院子里的木板上,入眼竟已露出苍翠之色。爷爷钓来的鱼悠悠地在玻璃盆里曳着尾巴,奶奶在木头砧板上备饺子馅儿,那剁碎的嫩白菜发出诱人的香气。扬眸,晶莹透彻的蔚蓝天空,正脱去绯红的羞怯,恍惚间,夏似乎确实是来了。那韵藏在羞怯背后,我却忘了等她出现,闲睡在了竹藤摇椅上。
七月已至,枸橘树垣黑乎乎的枝头上,叶已大片大片地织好;石榴树半枯的棕皮上,茶褐色而富有光泽的叶片,沐浴在阳光下。夏,狗尾巴草的季节,有风,有阳光,潆溪澹澹,灯火莹莹。微风摇树,蝉鸣阵阵,夏的阳光最和蔼,最可亲,对于房顶上有以乱草为记的小屋,也照耀得暖煦煦的。日光醉人,然后散醉摆辑,又有一摆一景,两而三摆后,又一惊一喜一新波。仲夏的夜色澄静如水,月色也明润可饮,暮色之下水田已被莲花覆盖,半溶解的样子。古树下,一个石桌,两把小马扎,一盘黑白子,两个老大爷,挂着白背心,手中摇扇,口中半抿着茶。看客个个振振有词,人人自得其乐。那夏的韵揉在落子声中,我细细辨识,才知,她的步子迈的很慢。
夏末初凉,我置身日本赴一场烟火大会。暮夏之夜,星河遥布,璀璨的花火空中绽放,层层叠叠,斑斑点点。点聚成线,道道落下,像极了星河过了陡崖,作飞瀑状泻下,引得惊叹连连。木屐落地声声入耳,千人的和服羽织,其花色无一重复,与空中之花交相辉映。身旁的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肩上,男孩偷偷垂首,看她含笑的眼眸,那一瞬比烟火还灿烂。那夏的韵躲在男女紧握的双手间,一大一小,叠在一起刚好是一个完整的圆,像夏天的句号。
夏有彤云,蔚然成风。“山路费寻攀,居然眼见紫罗兰。”,夏之韵掖在生活篇章的页脚里。那韵就在点滴之中,切莫错过,只言“春”好。
【篇三:生活与阅读的幸福】
如同夏日的微风,如同雨后的彩虹,化作一根根纤细的红线,拨动着我的心弦。
喜欢雨后的周末,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边,头倚在玻璃上,手里拿着一本喜爱至极的书,歪歪斜斜地看着。这一刻,不顾窗外城市的喧嚣;这一刻,任雨点拍击窗户;这一刻,才明白生活与阅读的真正含义;这一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有你就好。
喜欢席慕蓉清新细腻的诗歌。那一句句细腻到每每读起就足以让我潸然泪下的诗句,时刻流转心间,忘不了《七里香》,那一个个字,那一句句诗,让我从心底里感受到席慕蓉。《出塞曲》,那诗歌所流露对塞外风光的热爱和怀恋,使我不禁对塞外的大好风光浮想联翩;忘不了《青春》,这青春赞歌,读着读着,总是不禁想起自己的青春,那花儿般的年华。台湾著名诗评家曾称评她的诗歌风格是“似水柔情,精金意志”。是啊。她的诗歌那至善纯情,那恬静从容,那婉约缠绵总是包裹住我那颗幼小的心灵,让我在诗歌中创造出一片属于我的天地,那时,不管周围的喧嚣,只要能窝在席慕容的诗歌里就好。
喜欢朱自清朴素缜密,而又清隽沉郁的散文,虽平实却真情,这也是他散文能征服万千读者的秘诀。老师常教导我们写作要真情实感,一切从笔尖流露出的文字都应化作一种特殊的符号,让这种符号代表心中的欢喜,悲伤,不满,自豪……只有这样那文字才会变得灵动,变得可爱,也才能与作者连成一体。而朱自清做的恰到好处,他细微的观察,真实的情感,平易的叙述,让读者感受到了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虽然他的写作风格与席慕蓉的清新细腻有所不同,但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自然也让我深深留恋。《背影》朱自清虽只用了几百个字,但那个肥胖,焦虑,深爱儿子的父亲却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上。朱自清的文字使我更加沉静。
读书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过滤出一股沁人心脾的灵新之气,甚至还可以营造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恬静氛围。所以,读书,品味生活,领略文字,感受真谛一切尽在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