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从生疏到熟识】
原来浮生万物里,所有重逢都不如初遇。
——题记
你的名字,我从最初的别扭生疏到现在的脱口而出。
第一次遇见你时,是在渭初八年级十九班教室门口,那时我还以为你是值班老师,因为你太年轻了,让我自动排除了你是班主任的事实。后来,同桌给我说你是班主任,我就很敬佩你了。
军训五天,分班的失落与伤感已经慢慢淡了。我想,慰籍它的人是你吧。军训时你每天中午那会儿与同学们的谈笑风生了。不止这些吧,我是说,你在军训时带给我的温暖不止这些。每一次,有休息的时间了,去喝水,杯子里都是满满一杯水,让我感到很安心。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点亮了四面风。
开学后,你带我英语,这让我很欣喜,因为我本来就很喜欢学习英语,你也使我的英语成绩一再进步。
你让我当了班干部,除去课代表,教室门口贴的那个宣传委员后面还是我的名字,这让我意外,但却又很欣喜。
那些画家到底藏了多少秘密在油画里,可以让漫长的时光中,有无数次忧伤而安静的凝望。那些作家到底藏了多少秘密在文章中,可以让漫长的时光中,有无数次期待而甜蜜的念想。
我想和你成为朋友,很快的,到你生日了,你邀请我去了你的生日聚餐,你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与他们并不熟,他们一直在很吵。我渴望呆在最寂静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我觉得那样挺好,看见你与他们一起玩耍,有时我也会笑起来。
这是我的成长,与你从生疏到熟识的这数月里。我经历了许多,也让我看懂看清了许多,也懂的去更加认真的学习。你是我成长的见证者,我的班主任Emma。
成长不就是如此吗?认识新的人,与他从生疏到熟识;有了进步;每一天都美好。成长如此,人生亦如此。
【篇二:仿佛是昨天】
小时候的我,是那种早上精神懒散,晚上精神亢奋的人。现在,我又是那种早上精神亢奋,晚上精神懒散的人。每次看到因为有许多应酬而早出晚归的爸爸,我的思绪仿佛被拉回了小时候,一切还像昨天……
“爸爸,今天幼儿园里有人打架了!“爸爸,今天幼儿园里有人摔跤了!”“爸爸……”每天晚上,我好好像都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话题。而爸爸却正好相反,只是不时应我几声,还有的时候压根不说话。
那天,我可能是真的打挠到了他休息,他居然拿我最怕的黑猫警长威胁我:“你再不睡觉,我就叫黑猫警长来抓你!”我吓得愣了愣,仿佛看见了那只黑成一团的猫正对我诡异地笑……我赶紧用被子捂住头,默念着:“黑猫警长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正当我吓出一身冷汗时,仿佛感到身旁传来一阵灾乐祸的笑声。哼,爸爸,你不就是认识黑猫警长么?我一定会报仇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七年后的爸爸,似乎完全变了一个样。早上六点就去上班,晚上九点才回。
那天,爸爸又大半夜才回来打扰我的清梦:“我告诉你啊,你上中学的事差不多有着落了,只要我再多和他们熟识熟识,差不多了!”我的心里一阵酸甜。
好事是好事,但爸爸您总不能大半夜打扰人家美梦吧?
我握了握了拳头:“爸爸,快睡觉了!”“我现在不想睡呀!”窗外一阵蝉鸣,我还是第一次觉得它们在这个夏天如此多余!“再不睡,我就叫妈妈揍你!”我扯着嗓子大叫。爸爸顿了顿,随后便是连一根针落在地上都听得见的安静。
一切仿佛是昨天,以前是爸爸哄我,现在竟成了我哄爸爸,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一切仿佛是昨天,我与父亲的亲情永远是温热的,不会冷却!
【篇三:难忘的第一次】
以前我家有一只小狗。大家可能会说狗有什么了不起,我家也有啊!可我今天说的这只狗是我最难忘的,是我第一次养狗,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养狗。这只狗是我和爸爸一起抱回来的,刚到我家就像和我已经熟识了很久,一下子就扑进我的怀里,我开心地为它起了个名字叫“喜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喜儿”成了最好的朋友,每天我都和喜儿一起玩耍,我放学后还没有到家,“喜儿”早已在村头的路上等我回来。
我很疼爱它,每次家里吃肉,我都不舍得自己吃,给它留下,看着它整天对我摇尾巴,我心中乐滋滋的。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喜儿”就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不时用身体蹭我的腿,好像在安慰我……
但是好景不长,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喊了一声“喜儿”,但是等了半天我的“喜儿”都没有出现。我急忙找它,最后在狗窝里发现了它,它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光芒,无精打采地抬了下头,可怜地望了我一眼,连站起来的力气好像都没有。我心疼极了,急忙抱起了它,“喜儿”的口中流出了白沫,我顿时感觉呕心就将它放回了狗窝……
我玩累了,当我再次来到狗窝旁,我发现它一动也不动,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感觉有些不对劲,我试图抱起它,可是我的手刚接触到它的身体,我已经知道我的“喜儿”已经永远离我而去……
写到这里,我悔恨的泪水不禁又流了出来,如果不是我的大意,我要是及时发现它生病了,带它去看医生,我的“喜儿”就不会离我而去……
每次放学回家,在村头的路口,我多希望能看见“喜儿’雀跃迎我的身影……
【篇四:分别感悟】
哈!没想到我们是那么的有缘,出生在同一个国家,走进了同一个学校,还是同一个老师教我们学习。可是岁月悠悠,波光明灭。马上就要分别了。
六年前,那时候稚嫩的我们共同走进了这个教室。用迷茫的眼神相互望着对方。“喂!你是谁啊?我叫徐名韬。”“我叫何心怡,很高兴认识你。”于是我们就嘻嘻哈哈的交谈起来了。在这一对话的一遍遍得重复之下,我们成为了彼此熟知的同学,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学习生活。那些日子我们紧张的一起考试,欢快的讨论题目。在相互都了解对方,去介绍自己。于是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我们就已经熟识对方了。
七八岁的幼稚年龄在校门的进进出出中,铅笔的起起落落下很快就过去了。谁又记得我们刚认识时的单纯对白?是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早已成为四年级的大学生。四年级,这个对我来说重要的一年。我们一年级就熟识了,我们现在过着打打闹闹的同桌生活。虽然我每天被你打,但是我们过得不快乐吗?“何心怡!你为啥要走呢?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我流露出了焦急的神情。何心怡却笑而不语,可我依然看见了你的泪。其实我们心中都在不住的呻吟。可何心怡还是走了,转校了。我仿佛看见了她闪着泪光的背影。何心怡!你为什么要走!我班的每一个人眼神之中都充斥着对她的思念。
生活了四年的同学走了,的确是我们的一大打击。可当我一想到生活了六年的同学都要与你远去,这之前的分别早已算不了什么。或许会进同一个初中,那难道还会在同一个班级?分离是痛苦的!一想到兄弟钱阳、暴力女姚韵洁、大哥鲍程凯都要走了,各自在一个不同的班级之中,也许只留下了我一个人。在那之后我们都会慢慢开始沉默了,不知道沉默多年以后的我们还会记得小学那温暖的时光吗?
小学最后一年应该是最珍惜的时光。小学的六年是最不可忘记的六年,那时的单纯、天真更不可忘却。
【篇五:你让我的世界增添一抹色彩】
青春像一场不散的筵席,有许多人会闯进我们的世界。父母,老师,同学,又或是仅有一面之缘的路人,我们命中都注定与他们相遇。感谢出现在我的世界的所有人。
感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对你的第一印象还在小学的时候。那时你是我隔壁班的同学,虽然与你互不相识,我却一直认得你,看上去像个大姐姐,身边有那么多朋友。与我们这种形单影只的小透明不同,你的名字在全级可是很多人知道的。
初中开学分班时,不知为何,进教室时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你。那时我的心情紧张又兴奋吧,期待与你成为朋友。再后来我们成为彻底熟识,简直是损友关系。仔细想想,我们一次都没吵过架。
你总是露出好看的笑容,总是正能量满满,勇气与善良兼具。上个学期你有在很努力地学习,你想要好成绩,你不想再止步不前,你想要进步,哪怕是一点点。所以你在上课时把所有杂念排除,认真记笔记,在考试前认真复习。这些都看在我眼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你进步了。你认真的身影与进步的成绩如一盆无形的水,泼醒了还在懒散的我。
与你做朋友一年有多,我也与你嘻嘻哈哈一起玩闹这么久,你一直给予我勇气与信心,你让我不孤单,也是你,让我的世界增添一抹色彩。
【篇六:邂逅】
踏上那条蜿蜒前伸的羊肠小道,身旁的野花盛开,鲜艳非常。驻足凝视它粉嫩的花瓣,只觉清香扑鼻。微风轻拂,露珠闪耀,晨光熹微,鸟儿歌唱。那天,我邂逅了心仪已久的画面。
清晨,我走在上学路上。凉爽的风轻轻吹过,小草继续了一夜的温度,一个这儿青涩的晨光,散发着淡淡的香,浓密的树叶间传出鸟儿婉转动听的歌声。于是,阳光终于醒来,绽开灿烂的笑脸,我如坠入画中。
中午,同学们吃过饭后,都走在校园里的路上。瞧,他正迈着轻松的“猫步”尾随到一个同学的身后,脸上浮现调皮的笑容,然后一使劲拍那人的肩膀。“啊”“哈哈哈哈哈哈——”。这时,太阳静静地挂在天上,观众一般观赏着校园各个角落里热闹非凡的景象。操场上,看那一个个篮球健儿生龙活虎,听那一声声激情澎湃的加油助威声。一道优美的狐仙如流星划过天际,不偏不倚投进了篮筐里,顿时全场轰动起来,有的兴奋得跳起来,有的拥抱在一起,有的挥洒着喜悦的汗水……
傍晚,放学了,回家的路上人来人往。两位熟识的老人在路上相遇,都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在一起,亲切地交谈。在夕阳下,老人布满皱纹的脸庞就像一朵风干的花儿,风、草、书都觉得他们分外动人。
心动?心动!清晨的野花野草不是河畔的金柳,却比金柳更温柔;中午嬉戏的同学不是波光里的艳影,却比艳影更美丽;傍晚熟识的老人不是四月里一熟树的花开,却比繁华更有活力。
有时候,只想着远方,却忘了身边时时刻刻能够邂逅的风景。忘了抬头看看屋顶的天空,忘了嗅一嗅小草的清香,忘了捧一杯泥土来细细观赏。
那邂逅是最美的意外,蓦然一想,不对,我们自己就是这温馨画面中的风景。
【篇七:时光作文】
在淡然如水的岁月里,一个个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如此反复。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走了,剩下的,全是熟识的人了。
岁月多么公平啊,他给了我们一些东西,又拿走了一些东西。
怀念抱着书在校园里奔跑的时光。怀念我们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怀念我们曾经一起大哭,一起大笑。
我总记得你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真的不错。
我们曾在彼此的手心刻下誓言,发誓永不会忘记。但这段友谊还是敌不过时间的摧残,化在了记忆的长河里。
我好像懵懵懂懂得懂了些什么,尽管我掏心掏肺的为这段友谊做了一切,但你们终将要把我遗忘。
像所有在记忆里遗忘的人一样。
没错,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傻乎乎的少年,我们,长大了。
那首《时间煮雨》,我们唱得泪如雨下,但,这段时间,也毁了我们的友情。
我想我一定也会忘记你们,但我会在记忆深处,保留这段曾经的刻骨铭心。
回忆那场璀璨的流年,像眸中闪烁的泪光般耀眼。
凝视,时光。愿我们还能记起从前。
【篇八:童年的好朋友】
每个人都有好朋友,一个或者是几个童年的好朋友,你的好朋友有可能是半路,也有可能是从小,我也不例外,我有几个好朋友。
我小时候一直在我姥姥家住,因为种种原因所以就把后屋改成我的卧室了,我的卧室很干净,很舒适。
每次他们一来就径直来到我的卧室,自己找地方待着,等我醒了,蒋茵就会坐在我的身边说:“你好懒啊。”而张冬会说:“你醒了,懒虫。”刘鸢,王鑫和张贺则沉默不语。
我认识张冬,王鑫和张贺,是因为一个夏天的意外熟识的,那天天很热,我和刘鸢一起去打篮球比赛,回来时可口很渴,看到蒋茵正抱着水站在那边和我招手,我一兴奋便跑过去,完全没注意到有一辆电动车。正巧这时张冬看到了,他飞快地跑到我跟前,并不顾危险的将我推开。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他们是谁,只是没有交集罢了,他们三个在我们学校很有名,虽然我和他们是一个班,可我连他们的名字都叫不全,后来我们渐渐在学校交谈,玩闹,上学放学一起走。后来,就这样,我们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
我们都有好朋友,也有童年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为曾经的童真努力奋斗并守候,保护,让我用我的一生来保护曾经的那份童真,那些童年的好朋友。
【篇九:原来,幸福并不遥远】
有些人常常忧伤抱怨,有些人总是笑口常开。我认为:前者只是没有一双发现幸福的眼睛,而后者,则是善于发现一切美好的事物,于是我选择做后者。
清晨
周一,六点钟声敲响时,妈妈的闹钟也响了。后院外的青山显得有些灰暗,我仍在睡梦中扬着嘴角。妈妈轻手轻脚,怕惊醒我和爸爸,来到房间叫我起床。我睁开眼睛,立马起床,走到客厅,看见妈妈正穿着睡衣为我做早餐,我将手从后搂住妈妈的腰,脸贴紧她的后背,好温暖呀。妈妈回头催促我:“再不快点就迟到了。”我马上洗脸漱口,为妈妈挤好牙膏,换上昨夜已经准备好的校服,去厨房装饭。然后,我们一起出门,在车上,妈妈细心地嘱咐一切,更少不了每天的承诺――在家等你,一种幸福感在心中悄然蔓开。原来,幸福在嘱咐中并不遥远。
校园
走进校门,这意味着在家的放松,也应该替换成认真。不过,上课、下课也很快乐。课堂上,老师传授的知识一个一个蹦进脑海、心里,再用力抓住,学习知识也有一种特别的幸福。下课了,与同学交流、分享,或者做做练习,作业,再或者是在走廊上吹吹风,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和幸福呢?我最享受的,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遇见熟识的同学。这样,心不孤单,相反结伴而行,热热闹闹,说说课外的趣事。久而久之,我就不会刻意去找人同行,而是期待着相聚,期待着碰见任何一位以前的故友。原来,幸福在期待中并不遥远。
黑夜
回到家,安顿好,我便摸上床睡觉。父母的那一声晚安,仿佛洗去一天所积累的劳累。夜,是独自一人的静谧。我喜欢在进入梦乡之前,回忆一天的酸甜苦辣,这里可能有老师的表扬或批评,可能有和同学相处得快乐或委屈,可能有上课学到的知识或技巧……然后把这些都带入梦乡,把愉快的记住,把不愉快的淡忘,然后,开始全新的一天,收获更多的快乐,做得更好!原来,幸福在回忆中并不遥远。
假日
对于我们这群孩子来说,快乐莫过于放假。我不喜欢城市的喧闹,因为没有了朗月下的蛙声;我喜欢乡村的静谧,那儿有清新的空气、绿色的田园。我喜欢去外婆家的小河边,看流水、飞鱼和垂钓的人。伴着流水,沿着河边,我从上游走到下游,淌淌水,很自在,很放松。再吃一顿外婆亲手做的家常菜,品尝着外婆的心意,就满足的不得了。原来,幸福在这片熟悉的绿色中并不遥远。
幸福并不需要奢华和惊喜,只要一切平淡且安好。只要你用心体会,用心观察,哪怕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哪怕只是一句关心的话语,哪怕只是一副熟识的面孔,你都会感动。因为,幸福,离我们并不遥远。
【篇十:我的同学】
我转过学,熟识的同学相对较多,而众多同学中,我最要好的是他。
他是一个和我差不多高,文质彬彬,有点偏瘦的男孩。都说“浓缩的都是精华”,他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很优秀。
他是我们班公认的优秀生,已连续当了五年的班长。他坚信,只要严于律己,宽容待人,就能赢得同学的认可。我觉得他是一个难得的朋友。
他对待学习十分认真,无论是在课堂还是课外,总是一丝不苟。
记得有一次,我到校特别早,离早读还有好长时间。早来的同学们都在自由地嬉戏,我也不例外,唯独他在聚精会神地看书,那神情好像很陶醉。我看不下去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邀他陪我玩。不料,他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要勤奋学习,不该浪费一分一秒。”我想:“切!书呆子!我还是找别人玩去!”
还有一次,我在课堂上不知不觉地神游了,想到下课跟他玩耍时还没有结束的话题,便忍不住用笔戳了戳前桌的他,希望继续我们的话题。他转过头,阴沉着脸,瞪着我说:“别打扰大家上课!”看着一脸不高兴的他,我只好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来,乖乖上课。
正因为他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更厉害的是,他曾经过五关斩六将登上了电视台组织的《听写大会》!对于他,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如此优秀的他是谁呢?他就是人见人爱,才华横溢的卢灵琪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