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要敢于展示自我】
昨天,老师告诉我们:“明天我们要来一场演唱会,大家回家做好准备。”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炸了锅,有的大叫:“我不会唱歌怎么办呢?”有的说:“太好了,总算能展示一下我的才艺了。”当然我是属于第一类的,虽然我钢琴已经过了五级,但是在唱歌这一方面,却是大音痴级别的渣渣。但不管我们这些人会不会唱,演唱会也是要进行的。
第二天早上一到班,老师就进来了说:“今天我们来进行演唱会,规则是:一、抽签定顺序。二、无论选手唱歌唱得好还是不好,大家都要用掌声鼓励。三是所有的同学唱完之后,选出前三名发奖。好了,规则讲完了,请同学们搬上凳子到舞台前。”
比赛开始了。我抽到的是二号,一号同学唱的是《童年》,他刚唱完台下就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掌声。该我上台了,我即将走上台的时候,其实我的心里面怪紧张的。但想到妈妈昨天晚上对我说的话:不用怕,只要做好平常的自己就好了,要忽视台下的观众。我立刻就放松了下来,从容地走上舞台。先简单介绍自己,然后就开始唱我的拿手好歌《两只老虎》。我唱的时候,有几个同学在下面高兴的手舞足蹈的,让我差点笑出来,这也说明我唱的还可以。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赵得志,他唱的是《清明雨上》,唱得特别好听。他是用假声唱的,男生能用假声唱得那么好,我也是醉了!而且他唱的时候身体一抖一抖的,很有节奏感。这场演唱会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勇敢,自信,还要敢于展示自我。
【篇二:音乐伴我成长】
音乐是一杯清茶,沁人心脾;音乐是一场春雨,万物复苏;音乐是一缕阳光,温暖人心。音乐也能让人忆起往事,流连忘返。
我的奶奶是位音乐教师,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所以我从小就生活在音乐的氛围里。
起初,我对音乐忽冷忽热,因为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但在奶奶日夜的鼓励中。我终于怀着一颗热爱的心向她讨教。奶奶也怀着兴奋的心情决心要教会我这个“音痴”。
音乐课是伴随奶奶的歌声开始的。她的歌声宛如黄鹂歌唱,唤醒了大地,迎接了生机。正当我陶醉其中时。却听到了一声温暖但又可怕的话语:“来,你唱一句我方才唱的歌谣。”我愣住了说:“奶奶,你可别开玩笑了,我唱不出来。”她抚摸我的头温柔说道:“奶奶相信你行的。”我放下心来,扯着嗓子唱了一句。这宛如狼嚎般的歌唱却赢得了她的掌声。自这以后,她成了我都听众,一位必不可少的听众。
奶奶耐心地逐个字教我歌唱,我也乖巧的跟着她一起唱。历经一个下午的训练,我的歌唱居然真得进步了。
夜晚,我躺在床上,奶奶坐在床边。唱着歌谣哄我入睡:“黄杨扁担软溜溜啊~劳作的人儿回屋咯。”她握住我的手说:“勤奋的人总会有收获的。”话后,她亲吻了我的额头。这一吻,直击人心,让我忆起了下午的音乐训练,让我有了充足的信心去面对以后的困难。
每当我经受挫折后,我总会哼起奶奶教我都歌谣。它激励了我的成长,她给了我面对困难的勇气。我爱你音乐——奶奶!
【篇三:我的理想】
在我的周围,有很多拥有美好理想的人。他们有的想当老师,有的想做公务员,有的想当医生……我的理想则是成为一名钢琴家。
为什么要当一名伟大的钢琴家呢?那是因为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坐在钢琴椅上那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身影,他们一个个“手不释琴”,再伴上优美的旋律,加上台上合唱的男孩儿女孩儿们,就成了一段悠远而绵长的“传奇歌声”。
“哦!这是什么地方?”只见自己身处明亮开阔的大舞台。身上的白衬衫外套着马甲,马甲外披着一件黑色的礼服,穿着锃亮的名牌皮鞋,一身上下都是艺术家的风范。台下有几千双从世界各地来的艺术家的眼睛,特殊邀请嘉宾——贝多芬在特等座位上翘着二郎腿,微笑地看着我。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我是一名钢琴家了,看着乐谱上的线条,让我这“音痴”的手指居然不由自主地在琴键上游走,手指此起彼落,优美的旋律也飘向观众席中,台下的艺术家们闭上眼睛,倾听着我弹奏的美妙旋律。只有贝多芬没有点头,他一脸严肃地看着我。我知道自己的四重奏技术还不够,我表演完毕后,台下响起了响彻云霄的掌声。
现在我才知道,这原来是一场梦。不过我要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让这场梦变成现实。如果不努力,所有的梦想都会成为泡影。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让更多的人能够听到我的琴声。
【篇四:他这个人】
他这个人吧,既平凡又不平凡。
郁郁葱葱的头发,秀气的脸庞,让人咋一看像个小姑娘。总是穿着一身黑或者白的行装,淡淡的眉毛与他中等大的眼睛显得极为不对称。笔挺的鼻子,干涩的嘴唇和皮肤,以及每到冬天都会变红的耳朵,这便是他了。
在学校里见到他,不是在操场上奔跑,大汗淋漓,便是在树荫底下捧着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偶尔嘴上还会抿着一片树叶。用静若兔子动若脱鬼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他这个人吧,在同龄人中也算得上高了,体型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每到阴雨天,他笃定在发呆,睡觉。他狂吃不胖,就为这一点,班里有许多同学羡慕他。
会跳街舞的男生一般都很酷,他也不例外,参加大大小小的街舞比赛`、表演不计其数,他说自己很低调,实则不然,相反,他的性格很张扬,但他并非没有张扬的资本,运动学习足以让他骄傲。
他当然也有缺点:科学课、音乐课上他就喜欢跟老师对着干。记得期末考试,他门门课目九十五以上,就科学差点儿不及格。用音乐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屌丝”、“音痴”。
记得有一次,英语课上有一句话是警察对一位丢失儿子的母亲说:“你的儿子在我这儿”(Yousonismyhand)他却硬说是:“你的儿子在我的手里!”让警察摇身一变,成了绑匪。
他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唯一的抱负就是成为一名作家。他深藏不露,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懂他。
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觉得他像我,实际上,他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