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超越物种的情感——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篇二:书香依旧,我在前行】
匡衡的“凿壁偷光”;孙秦、苏康的“悬梁刺股”一直是美谈。从古至今,书香传承千年之久,我和书也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炎炎夏日,我在凉爽舒适的空调房中,惬意地躺在椅子上,品读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我第一眼看到那些生动细腻的语言,就深深陷入了一场人和狗的流浪故事中了。不幸的是小主人公是个双目失明的人,而那条导盲犬是小主人——阿炯在回家的路上偶遇并收养的丑狗。虽然迪克很丑陋,但它忠心耿耿,始终保护着小主人。阿炯依然喜爱它,和它相依为命。我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心情在不断地变化着。当阿炯流浪昆明街头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赚钱给主人治病,它到公园当武术陪练,险些惨死于恶汉手中,我的心被紧紧揪住了,同情这对可怜的伙伴,悲伤涌上心头,当故事的结尾。阿炯救出了迪克,继续流浪,我看着看着,替他们担忧。真心希望他们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归宿。
书!真好!它让我深深感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情谊。
在金风送爽的秋天,我倚在床头,手捧一本《鲁滨逊飘流记》随着主人公一起去冒险,无畏无惧。我惊叹于鲁滨逊的勇气,在荒岛上驯化了野人——星期五。生活了二十八年,坚持着,永不言败,心中的信念是如此坚定。当鲁滨逊终于可以回家了,我真为他高兴,荒岛生活终于结束了,一个传奇就此诞生!我在鲁滨逊的身上看到了许多,他的勇气和胆魄是许多人所没有的。
书,真好!它用一个小人物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相信黎明终会到来!
当冬日的第一抹阳光照到了我的身上,我懒散地打开四大名著之——《西游记》,孙悟空出世之后,拜师学艺,大闹天宫,十万天兵天将都敌不过他。我看呆了,身临其境,仿佛置身于花果山的战场。孙悟空可真是英勇无畏,他的敢于斗争的反抗精神令人敬佩。当他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我替他惋惜,也被如来无边的法力所震惊。当孙悟空斩妖除魔,保师父上西天,我替此时成熟的孙悟空感到欣慰,他重情重义,在师傅有难时出手相救,积极应对。还有沙僧的任劳任怨;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在关键时刻也启到了重要作用,知错就改,作战勇敢,不畏妖魔;唐僧心地善良,怜悯众生。当他们取经成功时就像我彩票中奖一样。开心。我已经无法自拨,和他们共开心共悲伤了。
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只要向着一个明确的目标,积极应对,勇往直前,就一定能够战胜任何困难,获得成功。也让我体会到了师徒四人的深厚情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有书相伴的日子中,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单调。与书为友,它不仅教会了我如何去品读、欣赏作家来之不易的作品。还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哲理,鞭策着我勇往直前。书香依旧,我在前行!
【篇三:一沁书香波澜不惊——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篇四:团结的蚂蚁】
人人都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要是没有团队,再聪明的人什么也做不了。
看完《少年侦探》后,我发现团队的力量真是伟大。比如,有一次去独角兽岛的时候,地图被风刮到了海面上,蒂米扑通一声立刻就跳下海里,把地图拿了回来,而且没有一点犹豫。要是没有他,整个团队就不知道方位,哪里也去不成了。还有一次在迪克不懈地努力下,他把朱利安、乔治、蒂米救了回来。因为两个坏蛋把他们关在地牢里,迪克来救他们也是经过重重的困难。他们想了办法想先进入地牢,然后把那群坏蛋关到地牢里。但是被坏蛋发现了,坏蛋一直追着朱利安他们。幸亏乔治来帮忙,把坏蛋乘坐的汽艇提前砸坏了,于是乔治、朱利安、迪克、安妮和聪明的狗蒂米一起划着小船胜利逃跑了。要是没有这勇敢团队的话,怎么可能战胜比自己还要强大的人呢?
在生活中,团队也很重要。比如说,品心辩论比赛就必须有充分的团队精神。当对方辩友提问时,如果我答不出来了,我的队友就可以帮我回答。“人心齐,泰山移”,看来还是说对了的。
蚂蚁是因为团结互助,而让人类尊重。相比蚂蚁,我们人类不应该更团结吗?
【篇五: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