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书的议论文】
读书这件大事,在开始之前是需要静心沐手,做好前提准备的。带着崇敬的态度,沉浸于哲思之中。这是我对读书最大的误解,但也可能是最纯净的误解吧。大学之前,阅读除了课文之外最多的就属言情小说了,但我向来不把这类文体组成的本子当做书,认为书就该是鲁迅,杨绛先生这类文人笔下的作品。
在大学的开始我将看书当成一项任务,因为选择了中文这个专业,老师们几乎每堂课都会说到多看书这个话题。刚开始看书的时候我常会眼神涣散,有些字段必须重复地看,有时还需要读出声来那些文字才能有秩序地进入我的脑袋里。就这样一本两本艰难地看着,读着。在不知道是第几本的时候终于不用艰涩地强迫自己去阅读了,而是一拿起书眼神就像是长了腿似的自己跑向上次停下来的地方。
那本书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写作老师让写一份读后感,而我刚好买了它。读它的第一感受是人真多,人名真长。为了能够清楚不混沌地读懂书的内容,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把所有人物找了出来,分配了位置关系。在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把它和我以及我身边的人联系了起来。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的.色彩。”它让我突然想起了奶奶,好像我在某一瞬间叹气的时候发出的叹气的音调和她相同,想起了她在早饭后拿着韭菜坐在窑门口边晒太阳边摘菜的场景,而在想起那幅画面的时候我坐在她以前常坐的地方看书。
上周清明假,姑姑来家里替奶奶守夜的时候也让我有浓郁的相同的感觉。姑姑教我做菜时的手法,盘腿坐在床上时的姿势、体型、晚上十一点左右打出长长哈欠时带的“哎咻”的尾音,都让我有一种厚重的奶奶的感觉。让我觉得习惯似乎有一种传承性,又或者是叫做传染性,影响着或是传递给下一代,身边人。《百年孤独》的结尾是马孔多在飓风中随着羊皮卷一同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在此后的人世间马孔多不曾存在过,马孔多的居民不曾出现在历史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我一直在为这个结局纠结,既觉得作者给的结尾无可厚非,并无错误,但又有些不满,觉的凭什么从无到有,经历了大灾大难的马孔多就这样被不动声色地被抹去了存在的痕迹。直到我读了马尔克斯的另一部作品《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种不满才消逝。《凶杀案》中有这样一句话:“佩特罗尼奥·圣罗曼将军是上世纪内战中的英雄,因为他在图库林卡事件中击败了奥雷里亚诺上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很兴奋,为有人记得奥雷里亚诺上校而兴奋。看到的瞬间也很温暖,在《百年孤独》的世界里奥雷里亚诺上校消失在了飓风中,而在《凶杀案》的世界里他过去存在过的生命又被赋予了意义。他依旧存活在人们的记忆中,上个世纪的内战里。
人们不曾遗忘,马孔多不曾消失。这和“你在楼上看风景,殊不知楼上的你也是别人眼中的风景。”给人的感觉很相似,在你以为你自己的世界里暴雨如骤的时候,远方另一个世界里的你也许正在沐浴春风。所有的事情都有相对性,换一面暴雨也许就是春风。读书不是一件大事,不需要沐手作揖做很多前提准备,只需要一颗不躁动的心和一双不涣散的眼睛,来接受一个世界在你的面前演绎。
【篇二:专注造就非凡——观《阿甘正传》有感】
《阿甘正传》的大名早就听过,但迟迟未看。这并非没有时间,而是在我眼中,这无非又是一个赚眼球的传奇喜剧,商业片的伎俩,不值一顾。
但真正看了它之后,很受启迪,我也颇为之前的断言惭愧。
阿甘天生弱智从小腰背佝偻,只有靠器械才能笨拙地行走;而珍妮则总被父亲“虐待”,希望化为鸟脱离窠臼。只有珍妮和阿甘玩。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阿甘受到珍妮的激励,渐渐跑了起来,绑腿在跑的过程中支离破散,露出了阿甘健康的腿,他开始风一般地奔跑——
“后来,我无论去哪里,都要跑着去。”
阿甘就这样跑过了大学的橄榄球场,硝烟四起的越南战场,捕虾场,乃至全美国,到最后他成了一个名利双收的人。而珍妮未能如愿化“鸟”,她只是变为一根漂泊不定的羽毛。最后,她也因吸毒患病,在将儿子托付给阿甘后便匆匆离开人世。
两个人都有相似的梦想——阿甘想一直向前跑,珍妮想变成鸟向上飞翔,而结局天差地别。然而稍微总结一下就会发现,阿甘是单纯地喜爱奔跑,他所得的一切都是阿甘在奔跑中偶得的,而珍妮的梦想就缺失了阿甘专一,她一开始只是为能远离父亲,然后又是为了出人头地而心怀幻想。这生长环境造就了珍妮扭曲的性格和叛逆的思想,最终促就她悲惨的结局。
阿甘并不为崇高的理由奔跑,也并不对生活有过大的憧憬,傻人有傻福吗?这不见得,就如之前的推论,他只是单纯地喜爱奔跑,并且专一,投入,才收获了许多利益。
如他爱奔跑一样,阿甘也专一投入地对待亲情,友情和爱情。母亲、巴布、丹上校、珍妮是他生命中的几个标志亦是影响阿甘的最重要的四个人。对哪一个,阿甘都那么真诚,他把母亲的教诲都铭记心中;在巴布死后了却巴布的心愿,替他开捕虾船,抚养亲人;对丹上校,他给予了他鼓励,让丹上校重拾希望;他亦是这般对待珍妮,不停地给她写信,在她成为负担后却依然爱她。
这份专注,才造就了阿甘。一个心浮气躁的阿甘,不是阿甘。
话至此,只想说:电影没有玄而幻的东西,要表达的,要讲的就是两个字——专注。那份如火的专注,最终使阿甘上升至偶像的高度,以傻子和圣人的身份俯望着朝三暮四的凡人。
【篇三:写作业战役】
周日上午,“写作业”战役正式打响!
首先,我来到数学王国,攻打口算城堡。我的可擦笔上校所向披靡,没费多少功夫,就把像小蝌蚪一样的口算题士兵杀了个落花流水、丢盔弃甲。
接下来,数学国王又使出大绝招——同步大型特种兵。嘿嘿!什么特种兵,他们的阵法太简单了!尺子上校、黑笔将军,三下两下就把他们杀了个抱头鼠窜!数学国王认输,无奈地插上了白旗。
我来到英语王国,单词团长已下了挑战书。我的可擦笔上校再次迎战,他骑上枣红马,提上龙胆月银长矛,与单词团长战成一团。50回合后,单词团长被可擦笔上校一矛打下马来。又一矛,单词团长一命归天。同步排长见团长战死,便高举双手,投降了。
语文王国的上将骑着黑马过来了。猜一猜看,他是谁?没错!就是黑马阅读大将!我把他三下五除二,干净利落地干掉了。
经过一上午的奋战,作业们终于向我投降了!这场战役打得可真激烈啊!
【篇四:成功源于坚持不懈】
12月6日下午我讲了一堂社会实践课:成功源于坚持不懈。
课程一开始,我就用哈兰·山德士上校的事例吸引住了全班同学,我讲述了山姆士上校从5岁到83岁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可谓是历经磨难,但他用一生的坚持实现了伟大的成功!发明了著名的“肯塔基州炸鸡”(简称KFC)开创了"肯德基快餐连锁"业务。同学们都很积极,看到美食图片也会“流出口水”来。
在这堂课上,很多同学立下了自己的大目标,比如:长大以后要当一个英语王子、当一位科学家;还有好多同学立下了自己的小目标,比如:本次学习上要超过班长、我要当本学期的学习标兵、我要当小组长……同学们踊跃发言,其中黄妙言同学分享了自己在学骑自行车坚持的重要性。郝启航同学分享了自己眼中的成功是怎样的。
同学们听后都感触很深,都为自己平时生活和学习中的懒散和懈怠感到懊悔,争取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最后我们一起喊出了我们的口号:“我们要扔掉惰性,拒绝困性!为了我们的理想而坚持!”。我觉得上社会实践课既锻炼了我的胆量,又增强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后还要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