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爱的“悖论”】
村上春树曾在《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中提到:“刚刚好,看到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正如其所言,爱与幸福紧紧相关,就犹如行星一般:宇宙再浩瀚,再辽阔,地球也一直追随着太阳的踪迹,不离不弃,乃至时光的尽头。
爱,对我们来说十分质朴,甚至每个人都曾拥有爱。但是爱不是廉价的,更不是随意的。
爱与被爱,这两个对立的命题,仿佛函数图像上两条相交的曲线,有异曲同工之妙,却有各自独到的地方。
被爱只是一个过程,被爱的对象不一定爱着给予爱的对象,这也最多算一种单向性的享受。但是爱不同,爱是不由地在意对方,是发自肺腑的,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爱其实本身就是“相悖”的——我爱着你,爱比被爱更加幸福,所以我更加幸福。因此,爱的本质并不是为了让别人比自己更加幸福,而是在看到别人笑脸之前先感到更大的满足。
有人可能会这么说:那爱不是出自善良的本性吗?那为什么反而让自己得到好处呢?
彼特拉克曾经在«爱的矛盾»中写到“我爱一个人,却又把自己怨恨;我在悲哀中食,我在痛苦中笑;不论生和死都一样叫我苦恼,我的欢乐啊,正是愁苦的原因”。
爱能造成很多效果,比如快乐、满足、幸福等积极的情绪,但实际上爱有时也会让被爱的人悲伤等,属于好心办坏事的类型。例如,网络流行词“啃老”讲的就是,父母过度溺爱和包庇孩子,使孩子越来越不懂事,最后又造就了一批“啃老族”,使无数父母伤心懊悔。
因此,爱的“悖论”便是:爱比被爱更幸福,但是当爱的“副作用”发作时,爱比被爱更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