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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李煜词集读后感】

胭脂泪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菊花开,菊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

——题记

顷刻间,南唐亡了,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千年的风雨,淡褪了刀光剑舞,洗去了琉璃芳华,沉淀了你的目光,却化解不了你的忧伤。你只是独自登上高楼,望着那一轮明月,望着家的方向。无言,只能无言。一杯浊酒消愁,往事依旧在目。国已破,家已不能回,心该何处归?花依开,月依圆,却早已物是人非,抬头望月,惨白的弯月勾住了过往,黯然神伤。罢了罢了,就让孤单融入淡酒,伴你孤往。

你是一个诗人,一个愁比江水更多的诗人,不然你怎么会吟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的千古名句。短短十八个字,数不清你的爱恨情仇,却道出了你的孤独。

然而你只是一个诗人,一个愁比江水更多的诗人。你不该为帝,不该君临天下,你不懂什么治国方略,更没有什么远见卓识。在那个兔死狗烹的时代,你的善良也显得格格不入。也许大臣感叹的对,“百无一用是书生,”真是妙手偶得。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身为阶下囚的你是多么委曲求全,即便只是在梦里,也只能一晌贪欢,沦为亡国奴的耻辱你怎会忘记?对于故乡你又何尝不思念?可惜梦境美则美矣,可太过短暂,陪伴你的永远只有无尽的黑暗。所以你才会发出“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感叹。

其实,你真的是一个善人。要不,当大宋兵临城下时,你怎会连仗也不打就直接投降?因为你知道如果两军兵戎相见,百姓将陷入水生火热之中,生灵涂炭。为了保全百姓和大臣们的性命,你选择了放弃江山,放弃皇位,你岂不知这一走,就再难归来,何曾不知道这一离别将受尽无限耻辱,聪明如你,只是你在百姓和你之间选择了前者。所以当你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传到昔日臣子的耳边时,他们纷纷抱头痛哭。你不仅是一个心慈手软的皇帝,更是一个悲人悯民的诗人。然而太宗的一壶牵机毒酒,结束了你凄惨的降辱生涯。那一年,你刚好42岁。42年,对于浩渺的人类历史来说,不过是沧海一栗,而对于你来说,却是曲折漫长的一生。“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主”更是对你漫长人生的评价。

你的格格不入,注定要亡国,注定要成为亡国之君。可是如果你不是丢了江山,你又怎会成为一代诗人,又怎么会写出如此优美之作,正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话道沧桑语始工。那些流传下来的作品就是你生命的延续,日久弥香。

但愿有一天你能明白,你的生命也曾精彩过。而不是只有无限愁思陪你望着那一轮明月,望着家的方向,寂寞的吟唱:“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篇二:阿城精选集读后感】

我认为这是本相当晦涩的书。可能是我看的书太少了,理解能力还太弱,所以字还是那个字,没变,但凑一块我就不认识了。第一篇文章就难住我了,我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才勉强看出是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但作者想表达什么,还是没看出来,不懂。

于是我便直接跳过了笔记小说部分,来到了散文部分,这下终于可以看懂了。我也有空去看作者的写作风格了。

阿城的散文风格与大部分的作者都不相符,他的语言朴实无华但又有一种隐隐的幽默,内容更贴近生活且生动有趣,思考的领域也更为宽泛,例如《思乡与蛋白酶》讲的是中国传统的吃食,《魂与魄与鬼及孔子》讲的是中国的鬼故事文化,《足球与世界大战》讲的却又是国际足球史了。这让我感到很新奇,能写出这么有趣文章的人,他写的散文,又怎么会差。再回过头去看他写的笔记小说,果不其然,内容都挺有趣,虽然还看不太明白作者想表达的东西,但把它仅仅当成一个小故事来看的话,你会发现,他写的情节起伏不定,环环相扣,看一篇十几页的文章仿佛不会用太多时间,也不会觉得枯燥。他用的形容词不多,但莫名的就会在脑海中形成景物的形象,例如《棋王》中王一生与九人对弈的场景,看着便会感受到其中的紧张感。他塑造的人物形象也极为丰满,像是将树作为生命的肖疙瘩。虽是以第一人称记叙,但看文章不会显得很怪异,反而还有一种代入感,令人仿佛身如其境,感触更加深刻。

我想现在是我阅历还不够,还不能读懂阿城想要表达的感情,但我会记住这本书,等我长大了,再来读一遍。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柯南·道尔写的人尽皆知的小说,书中有各类离奇的案件,但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都能一一破解……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大侦探吧。

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其冷静的人,他对自己要求严格,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平衡的心智,这让他在面对任何疑难怪案时,都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他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理性、最具观察力的侦探。他侦破过许多离奇案件,其中包括:红发俱乐部、身份之谜、五枚橘籽等案件,但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是英国西部的一个乡区,这天下午被害人麦卡锡在赶去一个重要约会的路上被人谋杀了。当天下午有人看到麦卡锡先生的儿子拿着枪出现在他父亲的身后,还和他父亲发生了争吵……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警察都已经把他抓起来了。但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被这些表面的证据所迷惑,他仍然冷静、客观的去分析问题,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最终找出了真凶,使得正真的凶手得到了制裁,让麦卡锡儿子重获清白、自由。

这个故事把福尔摩斯的冷静、机智、最求真相的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精神,遇到问题和困难多冷静思考讲究方法。

【篇四:阿城精选集读后感】

闲来翻开一本搁置在身侧的书,随意看了几页便不可自拔,一页又一页薄薄的纸张翻过,待到窗外月儿高挂,看至最后一页的我又将书翻了个面,一行楷书安然卧在书的右上侧,原来是《阿城精选集》。

这本书由小说和散文组成。在小说部分阿城皆以朴实的语言从“我”的角度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散文部分阿城则展现了自己的思想。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树王》这一篇,知青为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需要将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砍掉,生产队中就涌现了两种代表不同立场的人,一个是肖疙瘩,一个是李立。

肖疙瘩在眼睁睁瞧着大树将要被砍时,他义无反顾地指着自己的胸口说:“学生,我说过了,这里。”大树是肖疙瘩的命啊!为了大树不被砍伐他宁愿豁出自己的性命,那简明却有力的话深深地扎到了我的心底,肖疙瘩该是多么的心痛啊,那棵似一擎天伞的大树,在阳光下密密层层的树叶透过星星点点的阳光,而这棵树却要被砍了,这棵树要倒在它生长了这么多年的土地上,倒在它庇护着的人类手上!

而李立却对大树的“生死”不以为然,面对肖疙瘩的话,他竟说:“这棵树就是要砍倒!它占了这么多地方。这些地方完全可以用来种有用的树!”我忽的感觉有些心寒,是啊,大树占了许多地方,可大树的好处却有许多啊!就像前几十年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农民们将山林里的树大片大片的砍掉,在扩大了耕地面积的同时也带来了水土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大自然是我们的生生不息的家园,我们要热爱并保护它!

最后,大树还是倒下了,肖疙瘩也病倒了,肖疙瘩去世后葬在大树生长的地方,在他的下葬处长出了白花,像肢体被砍伤露出的白白的骨。我知道,肖疙瘩的灵魂仍牵挂着大树,仍爱着大树,仍痛惜那大树的累累伤痕。

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自然庇护着人类,人类保护着自然。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肯定有不少同学看过,里面的主人公柯南破解了许多有难度的案子,这给许多同学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如果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把福尔摩斯和柯南相比较,那可真是柯南这块鸡蛋来碰撞福尔摩斯这块石头了,现在就让我们来见识一下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有许多侦探故事,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波西米亚丑闻》、《空屋》等,其中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故事则是《波西米亚丑闻》,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波西米亚的国王拜访了福尔摩斯,并恳求福尔摩斯从一名名叫艾琳·艾德勒女士中拿走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她和国王的合照,但是国王即将结婚,艾德勒女士威胁国王说他如果结婚,她就把照片给他的未婚妻看,一旦交到未婚妻手中,这场婚姻就不会成立,所以国王希望福尔摩斯拿走照片,最后福尔摩斯以为能顺利拿到照片时u,却不知艾德勒女士早已知道他们会来拿走照片,所以早就做好了准备,她和她的丈夫离开了她的家,并把照片拥有她图像的那一半拿走,然后把照片归还给国王,案件圆满结束。从此,福尔摩斯总是用“那位女士”这样充满敬意的称呼来称呼艾德勒女士。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各种案件也涉及到英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突出表现了犯罪问题、道德问题、图财害命,通奸谋杀,强盗行凶等行为都在小说中得到反映,由此可以看出,英国人民当时的生活并非很美满。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精神,福尔摩斯每次可以成功地破案,都是因为他细心观察,不放过案场的蛛丝马迹。要想进行成功的推理,就必须结合人物的对话及案场的痕迹来推断,福尔摩斯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方面,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孜孜不、倦细心观察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十分好看,想了解福尔摩斯这名大侦探就赶紧去看一下吧。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在欢乐无忧的寒假里,我一边玩,一边也看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本侦探故事集。在故事中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家庭和个人经历。故事主要由《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等多个部分组成,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

本书主要讲了自称是“咨询侦探”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搬过来与他同住的并成为他的助手的人华生的帮助下,透过蛛丝马迹,利用缜密的推理思考,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神秘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创作以来距今已有一百多年,但它一直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畅销量最多的侦探小说。小说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人物,他观察入微,能够仔细分析情况,破解一个又一个离奇神秘的案件,他已成为世界上多人崇拜以及效仿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部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就像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少见却又被作者写的仿佛真的有这个人一样,也让人不由自主地去佩服这个人。整个故事的情节都让人情不自禁地紧张,心里就跟绷着根线一样的,而谜底的还未揭开,就让人好像也参与了这起案件。

华生说过这样一句赞美福尔摩斯的话:“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的记忆力和观察力是超一流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厉害,就要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观察决定了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观察会让我们发现一些平常不注意就看不到的东西,也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人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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