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跳蚤市场的趣事】
上周星期五,我们举行了跳蚤市场。所有四——六年级的同学都拿出了自己不要看的书,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突然,我看见了一本《斗罗大陆:精装版》我迫不及待地问了价格,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这本书超出了我的估计,竟然要整整二十元。我急了:我只有三十元,这二十元不是让我只能买十元的东西了吗?我和卖家讨价还价,终于卖家同意以十五元的价格卖给我。
我拿起书飞快地跑向我们的大本营。我让付祖岩帮我保管,我又马不停蹄地去市场买东西了。等我在市场里潇潇洒洒地转完一圈,回到大本营的时候,那本《斗罗大陆:精装版》已经不翼而飞。我问付祖岩:“我的书呢?”“那不是么?”说着付祖岩看向了我放书的地方。“咦,书呢?”“你问我,我问谁啊!”我对付祖岩吼道,付祖岩说:“这个又不是我拿的。要不然你再找找看?”可是,我找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我想:只能自认倒霉了,哎!
我失落的在市场里转的时候,突然一张纸币出现在我眼前。我走上前一看,是一张二十元的纸币,我想高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的《斗罗大陆:精装版》已经不见了;但是我又捡了二十元,多赚了五元。
你说这好不好笑?
【篇二:沉甸甸的幸福】
大家都在写作业,教室里静得连根鸡毛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突然,一个小女孩冲进教室:“你们的老师叫四个男生去她的房间。”大家都以为是去抬水呢,我太懒,所以没有去。
没过一会儿,叫走的四个男生又回来了。我一看,他们两人抬着一个箱子。这时我才想到,老师早上说过,她的朋友要寄来两箱子书。
看着他们抬着书很自豪的样子,我有点后悔自己偷懒没有去抬了。他们抬书的样子看上去很吃力,我想箱子肯定很沉。箱子越沉,他们抬书的人就越幸福。真后悔没有亲自去把这份沉甸甸的幸福给接回我们的教室!
这些书刚被四位大力士接回教室,大家就叽里呱啦吵成一团:
“这些书一定很贵吧,一本要几十块呢!”
“里面如果有我梦寐以求的《百万英镑》就好了!”
“我想要一本《海底两万里》,上次老师推荐,我还没买呢!”
……
同学们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转身看看两个大纸箱,期待着纸箱里属于自己的幸福。
虽然我不知道里面都是什么书,但我知道一定都是很好看的书。因为我知道,不管寄给我们书的是叔叔还是阿姨,这些书一定是他们精心挑选的,都是很适合我们读的。
老师终于打开了纸箱子。哇塞,果然都是些好书!快看,《红楼梦》、《水浒传》《中国成语字典》《衫国演义》……而且,全都是崭新的!以前,我看过的《三国演义》是简版的,很多内容都删减了,不精彩。这里面《三国演义》是精装版全集,我想,一定更精彩,扣人心弦,我要好好读读它!
感谢福州江南水都小学的老师们,这两箱书承载的是沉甸甸的爱,沉甸甸的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篇三:我学会了欣赏】
流星划破了夜空,于是,有人说,短暂的是最美丽的;雕塑矗立在广场,于是,有人说,永恒是最美丽的,我却一直在寻找我自己的答案……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九岁,从小时候开始我就特别喜欢看“楚汉之争”相关的东西,那时还小,捧着一本注音的《刘邦传》兴致勃勃地研究。书上说:刘邦布衣起身,斩白蛇,举义旗,终于夺得天下。脑海里浮现的是高大威猛的形象——手握利刃,直指苍穹,率领千军万马征服天下。
那时候的刘邦就是我的榜样,是心目中的英雄。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十二岁,注音的那本书依旧放在书架上,手边的是精装版的《刘邦传》,内容也丰富了不少。此时再读,少的是一份崇敬,多的是一些愤怒与责骂。当项羽抓住了刘邦的父亲要以煮汤杀之以威胁刘邦时。刘邦依旧是那副懒散的样子,似乎更有些兴奋地对项羽说也要分自己一份。
无赖!简直是无赖!少年无赖,长大了依旧这么差劲!心里不由暗骂。再看夺取天下后,刘邦更没有人性,杀功臣,用小人。吕后更是帮助刘邦杀死了韩信,株连九族!当年这些人为刘邦奔波劳累,夺取天下后,依旧不让安宁。天理何在?!
“啪”书摔在了桌上,再也不想看了。刘邦——你已不是个英雄!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十五岁,我长大了,当年的冲动与无知已然过去。看着《刘邦传》泛黄的书页,有种想哭的感觉。又一次翻开了它,细细的品味,却发现此时的感觉有不一样了。是的项羽要煮杀父亲时,刘邦虽然表现的不在意,但能忍心吗?那是他机智的手段。刘邦也明白,韩信等人若势力过大,必须使其江山不稳,于是舍将才取江山,也是明智的选择。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大风歌》气势豪迈,又岂是一个无赖写出的?不,他是一代帝王!
或许,我对刘邦的看法会继续改变,但至少我找到了那个我的答案:欣赏是一门艺术,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或许你欣赏出的是另一种结果。多变的事物是在我以为最美丽的事物,而我,也已经学会了如何去欣赏……
【篇四:我与书的故事】
与书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