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想象的作文】
只见那人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一双迷人的桃花眼;束发金冠,一身白衣。我不由得心中感叹:“好帅啊!只是——这是一个约莫八岁的孩子……”他看到我,装模作样的咳了咳,奶声奶气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这、这首诗可、可是姑娘所作?”我听了,笑了笑,心想:“如果说是我所作,是不是算剽窃?算了,偶还是个好学生,直说的了!”于是,在一番思想斗争后,我摇摇头说:“不是?”他听后,一副在意料之中的欠扁表情。我不禁火大:“你是不是觉得女子木有才情啊?哼,正是你们这男权社会,才埋没掉了那么多女人的智慧!”顿了顿,我又说,“要不,三日后,我们比比?!”看着他一脸茫然的表情,我顿时后悔了,我干嘛和这个小孩比,这不是自讨没趣嘛!我真想给自己来两下子……正在我自我反省的时候,他慢吞吞地说:“好、好吧,明、明天在我府里,我、我把我兄弟都、都叫来。”“……”我只好木讷的点点头。
他转身离开,我迅速叫住了他,把他吓得一个趔趄,差点栽土里。我有点儿尴尬地问:“额——那个,那个,你家在哪儿。”他怕我再叫住他,只扔下一句“瑾王府”就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待在原地的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神马?!“瑾王府”!这么呆萌呆萌的二货是王爷?算了,我的小心脏受不了……
我突然想到那个丫鬟的话,急忙向前厅赶去……
【篇二:老年人真的“碰瓷”了吗?】
以前听到老年人碰瓷的新闻:即老年人被摩托车或机动车带倒的时候,会对指认施救者就是撞人者。
以前听到许多分析,诸如社会信任度不高、世风日下等等说法。甚至同情老年人的群体,有许多人也是对老年人的这种行为作“有罪推定”的,认为老年人的这种“碰瓷”行为存在主观故意。且不论事实如何,或许我们都该听听齐泽克怎么说。
齐泽克在《有人说过极权主义吗》这本著作中,谈及了一个精神分析中的现象。在我看来,这种现象有点类似于遭遇变故后的“认知失调”。且听齐泽克怎么说一件类似的事情。
原文摘录:“……这个故事的主旨是男权社会的‘真相’,用黑格尔哲学中的思辨判断表达出来,将侮辱者的身份假设为救命恩人,其作用是保护妇女免受侮辱——或者说,还是黑格尔的思想,在表面上与外来力量作斗争的时候,主体是如何与自己、与自己误认的实体作斗争的。”
在所谓的老年人“碰瓷”的事件中,外来力量是撞车事件,主体是老年人,老年人在社会大环境下(或许并非男权社会,而是当下社会),经历了与自己、与自己误认的实体(施救者)的斗争过程。与自己的斗争是:要不要赌一把,咬定这个施救者就是撞人者;与施救者的斗争是,把他看作敌对的一方。
书中还提到了与应激障碍相关的背景。总体而言,应激障碍对于社会而言是有负外部性的。
或许,老年人的所谓“碰瓷”,真的不怪他们。可能需要怪罪个人的自我防御机制吧——如果非要寻找到一个凶手的话。
与一种心理状态作斗争,人类何时真正地“胜利”过呢,得到的不过是“解决”或者是“缓解”而已。在面临心理、胜利最原始的规律的时候,少一些道德谴责,不作道德批评家,多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预防性与补救性的工作,比旁观指摘要更有“公民精神”。每个人,在所谓的老年人“碰瓷”中,都充当了一个社会中的“他者”式的“外来力量”,实际上,没有谁,能真正置身世外。
给老年人一些安全感,完善社会福利,建设和谐社会,共营淳朴民风。或许这是我们当下最该做的。
而不是指责“碰瓷”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