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百年孤独》笔记】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一部小说,他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写出了加勒比海沿岸小城马贡百年的历史我定位它是继《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读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当然了,这部巨著也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首先,这部作品的题目首先给读者以深远的思索,其次,它还体现了哥伦比亚人民的现实而又充满创新的生活。
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稍稍令人迷惘。小说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出生于小城马贡里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个家族先后由衰转盛,由盛转衰的百年兴衰史,一百年的时光轮转,又回到了从前。故事情节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给人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思索。这部作品还这本书以很大篇幅地把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不过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一部家族的兴衰历史,可能不只是反应区区一个家族,还可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作者以小见大,对人类的发展和前途的担忧和希望在笔尖如同潜龙游走一般隐藏在字间行间。固然,是需要读者用心去读才能领悟和发现的。细细地品读,你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无限的智慧结晶。
读完《百年孤独》,我感慨万千,可能并不能全部用文字展现出来,所以,希望大家和我,用心去交流和沟通。
【篇二:哈姆雷特七年级读书笔记】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篇三:写傅雷家书的读书笔记】
对我而言,《傅雷家书》实在是一本好书。
初读此书,会感到乏味,无趣,因为我觉得这只是一堆杂乱的书信,甚至连成书都太过牵强。但是,读完我才恍然大悟,这并非只是父子之间琐碎的家常话,这其中包含了许多。
这是傅雷对于儿子傅聪的牵挂之心,也是父亲深沉而又严格的爱,傅雷是一位文化素养,高学识渊博的父亲,他能够理智的教育孩子,帮助孩子,他总是会预料到一切,可能发生之事,给儿子提出建议,当然也爱说些琐事家常。
其次,书中所有书信内容,都很具有文采,虽只是普通,日常的来往书信,却又像极了精雕细琢,不过倒也符合他作家,翻译家的身份。诚然,如果让我用心去花很多时间来写一篇作文,我也决不会有傅雷所写的信那样优美。
像傅雷夫妻一样,我的父母何尝不是对我关怀备至,他们对我的爱,虽然没有傅雷那样文采飞扬,但却没有比傅雷夫妻少任何一点对子女的关心。我曾厌倦父母的唠叨,认为其不值得一听,但也可谓是天纵之才的傅聪,也是在父母的唠叨中成长的。现在,我也意识到父母的唠叨,是十分可贵的,因为除了父母之外,没有人会花时间来关心你的生活了。对于父母理应该是尊重和感激。(来源WwW.ZUOWENba.neT)
“家书始于墨迹,墨迹止于绝笔。”这是书中序言的一句话,的确如此,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信,也包含了傅雷的大半生,书,我们毒的尽,可人,我们读不完。
【篇四:七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嗷——嗷——”一声声嚎叫地动山摇,令人毛骨悚然;一只只眼睛泛着绿光,在黑暗中闪亮……看到这一情景,你们猜到是什么动物了吗?对,它就是狼——残忍、暴烈、凶猛的代名词。它令人深恶痛绝,唯恐避之不及。但有一本书,使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哪本书有这样的魔力呢?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捧着这本带着墨香的书,我欣喜若狂!整天在“啃”,甚至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难怪妈妈笑称——我被“狼”灌了迷魂汤了。
书中讲述了一匹充满智慧的狼——紫岚为了那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消耗了青春,也葬送了爱情……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她儿子黑仔生命的金雕又一次在空中盘旋时,为了赶走威胁,保护未出世的孩子,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和金雕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他们同归于尽。紫岚走了,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
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于狼群中,心绪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而起伏。有人说紫岚是被权力扭曲的失败的母亲。但在读这本书时,我却被她博大无私的母爱深深打动。一次,为救被捕兽夹夹住的蓝魂,她不顾一切地撕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也不罢休!为了训练小儿子双毛,她的脚被摔了,胸前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秒,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扫除一个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吗……除了伸手向她要这要那,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关爱,又何曾用心去关注过妈妈的喜怒哀乐?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开始,学会关爱我们的父母吧!哪怕是为他们倒一杯茶,拿一双拖鞋,扫扫地或者洗洗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篇五:《格列弗游记》读书笔记】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特别酷爱航海的医生——格列佛周游四国的经历,读后我很感动。他的经历是这样的:在小人国,他看到小人国的人虽然矮小,但是他们一点也不愚蠢,他们也很会动脑筋,小矮人利用了它们的聪明才智,做出了要一千五百匹马才能拉动的一辆木车;还给格列佛做了一件可体的衣服,就连格列佛每天吃的东西,都计算的非常精确,我真佩服他们的聪明才智。后来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大人国里的故事就更有趣了。格列佛在小人国里虽然是巨人,但是他到了大人国就变成了小矮人,变成了一个让别人取笑的玩偶,变成了“一头会说话的动物”。而他的主人——国王的小女儿却变成了他的“保姆”。
格列佛为主人挣钱差一点儿累死,要不是他陪皇帝皇后岛南海岸巡行,被老鹰抓走他,也许格列佛想再回故乡是痴心妄想了。经过千辛万苦,格列佛总算回到了故乡,看到祖国和亲人非常的激动,但是没过多久,又开始了他的旅行,他去了一个会飞的岛,这个故事我觉得非常的荒唐。
荒诞的国家、荒诞的人民、就连最有学问的科学家做的事也是荒诞的!你想:“垃圾怎么能还原成食物呢”,我一看就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又去了慧马国,他怎么看这里的马都是人,实在让人不可思议。格列佛去过的地方不管有多么好,他总是会想起自己的故乡,自己的亲人,真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不管你走到哪里,不论你经历过什么。故乡在的你心目中才是最重要的,是最美好的。
【篇六:《西游记》的读书笔记】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这本书是吴承恩所写,。主要讲述了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石猴,它求师学艺,终于学到了两样真本领。一是七十二般变化,二是一个筋斗去可行十万八千里。他的师傅为他取名为孙悟空。它盗来的定海神针被化作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接着,它又去天宫做了弼马温。当孙悟空得知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后来,如来佛祖派观音菩萨去东土寻一取经人,来西天取经。师傅唐僧,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最终成功取经。
我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