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廉洁永在我心中——读廉洁书籍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象阳光雨露还世界之生灵,让万物拙壮成长,一本好书能开拓人的视野、增强人的道德与智慧、是人生的导师、是一面廉洁的明镜,日照着我的心灵。这本好书就是——廉洁书;长期以来我喜读廉洁书,每每读着它,倍感廉中乐。
假期,我看了《小学生廉洁教育读本》。在书上看到,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管仲说过,“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廉有大小之分,不要把“小廉”误当成“大廉”,也不要把“大廉”误当成“小廉”,先得从修“小廉”做起,修“小廉”是行“大廉”的基础。不管做什么事,大事小事都要认真地去做好,从一定意义上说,会做小事的人才会做大事。
这段话让我想起了我们鼎湖区民间广为流传的“包公掷砚成州”的故事。据说,在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被誉为“包青天”的包拯任端州知郡事三年期满离肇庆时,船出羚羊峡,突然波浪翻腾,狂风骤起。包公事感跷蹊,立即查问手下人。原来是端州砚工为了表达他们对包公体恤民情的敬仰,托人送来了一方用黄布裹着的端砚。手下人见是一方石砚,并非金银珠宝,于是便收下了。包公立即取来端砚抛到江中。刹时,风平浪静。后来,在包公掷砚处便隆起了一块陆州,这就是现在的砚州岛。包砚的那块黄布,顺流而下,在不远处的西江边形成了一片黄色的沙滩,就是现在的“黄布沙”。由于包拯为官清廉公正,后来成了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像这样的廉洁之人还有很多。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教育我“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道理,说做人必须要从小养成好习惯,不贪小便宜,不自私自利,才可以做一个廉洁、受人欢迎的人。在那时候,“廉洁”二字已悄悄地住进了我的心窝里。在慢慢的成长中,我对廉洁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廉洁就是严于律己,遵守法纪,勤俭节约、公正严明。作为一个小学生,我更时时以“廉洁”来衡量自己。
在学习上,作为一个班干部,我会以身作则,处处做好模范作用。记得当班长的时候,每当自习课老师就把班里管纪律的事交给我,老师走后,同学们就在课堂的吱吱喳喳地吵个不停,也包括我最好的朋友。有时我会为了公平和友谊的事而烦恼,但想到“廉洁公正”几个字,我就会严格对待,一视同仁,把他们的名单都记在本子上交给老师,为此,有的好朋友和我闹别扭了,但后来我跟他们说道理后,他们也明白我这样做是对的。
在生活上,现在很多同学家里生活条件比较好,穿着名牌的衣服、鞋子,有了攀比的心理,到了教师节的时候,就让家长给老师送礼,好让自己在学校当上班干部或者得到更好的照顾。我觉得教师节是一个实现对老师尊重的最好体现,作为一名学生,不能让这些庸俗风气给“污染”了,我们应该拿出优异的学习成绩来报答老师,更提议学生和老师过一个“绿色”的教师节——可以给老师送一个拥抱、亲自制造卡片、发祝福短信或说一段真心话语来代替送礼,那不是更有意义吗?
廉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廉洁”陪伴我们成长,在我们好好学习的同时,也让“廉洁”之风永远吹拂在校园的上空!让这一传统美德永驻每个人的心窝!
【篇二:与书籍一起走过的日子】
人的一生都在行走,路途漫长,手中的书能带给你快乐,指引你前进的方向。
还记得我的第一本启蒙书是妈妈给我买的《一千零一夜》。那时我还不认字,妈妈就给我读。我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等的故事书,我迷恋上了民间故事、童话等儿童故事。这些故事开启了我的智慧,拓展了我的思想,让我分清了善恶美丑。人在小时还不懂事的时侯,多看些“美与丑”的故事,对孩子正确认识善恶美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很有帮助的,在这一点上,我是很感激我的妈妈的,感谢她给我买了那么多的儿童读物,感谢她每天在繁忙之余还坚持给我读那么多的故事。
到了我上小学时,老师教我们读古诗,背古诗,妈妈为此也给我买了《唐诗三百首》等古诗集。我从此又迷恋上了古诗。我深深地被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给吸引了,一首短短的古诗,里面的意境却是那么美丽,立意那么的深刻,从此我再也离不开书了。
书籍也令我开阔了眼界,吸取了教训。
记得刚学历史时,就被那些令人深思的历史事件吸引了,这不但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还从历史故事中吸取了许多教训。
从《卧薪尝胆》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败了之后没有努力,对于某些事我们是要忍辱负重,才能成功。
从《三顾茅庐》的故事中我明白,要诚心求仁,霸业才可成。
我对书的热爱度是只增不减的,因为书中的知识是各不相同的,书中的知识没有尽头,所以书读多了不会乏味,就像那些厚厚的小说,会越读越有趣。
哦!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读书好,读好书,那些好书能使我们分辩善恶美丑,可以使我们感到快乐,而那些所谓的不好的书,就会侵蚀你的思想,腐蚀人们原有的正确观念。
路有多长,书就伴我多久。
【篇三:书籍伴我成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各个有趣生动的美丽故事让人不禁沉醉其中,流连忘返。
我从小喜爱读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一个无云的晴天,搬一把小凳子,沐浴一个下午温暖的阳光,用手略一细细摩挲,才发现厚厚的纸张渐渐地变薄了不少,才惊慌抬起头,发现地平线我这扁黄的圆形太阳,金黄色太阳成为了一抹血色的残阳,甚至渲染了云彩。一天,便在这一个新的书中的故事的尾幕缓缓闭上时,而流逝了。
这对于我们自然是有的,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立身以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
书对于我们来说,自然是鲁迅所说的“开卷有益”了。小时候,我不知书之珍贵,往往只是看剧情,内容罢了。等大了,我才后悔不已。有时读书的入了神,表情也变幻起来。
“小言立刻沉下胜利的雀跃的心,一边嘀咕,一边听老师教诲。”
看到此处,我也不由自主沉下心来,口中嘀咕着,以便了解主人公。这一来二去,确实增大了我的想象空间。
大了后,我意识到字句需要优美,于是开始仿造郭敬明。后来,我发现那种句子太过杂乱,毫无意境。
于是我开始了白描——“她笑了,露出一口白牙,黑色镜框架在朝天的狮子鼻上,一堆黑色弯眉因为她挤眉弄眼的表情而上串下跳着。”
自然,社会在进步,这书也是变化的,不开卷有益了,那些上课怏怏不乐,看小说分外沉醉的人,自然便是知道了一些书的危害。开卷有益,有看书的习惯,多看书,这自然是好的,有用的。而那些大摸着不入流的书,该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那垃圾桶里面吧!
【篇四:成长路上书籍相伴】
站在岁月的罅隙回望读书路,多少个花开花落,多少个日升月沉,似乎孤独都不曾来临,只因有书陪我度过那么多无助而又绝望的时光,成长路上书籍相伴。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读书对人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迷茫时,书籍是命运的帆,指引着我们朝正确的方向航行;无助时,书籍是夜晚的灯,为我们把黑暗驱赶;失望时,书籍是明媚的骄阳,给予我们新的希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成长中,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我们变得更强大的法宝,它不仅给人以启蒙,同样也令人深思。从简单美好的童话故事到曲折多愁的青春散文。再从“之乎者也”的古文国粹到拗口难懂的外国文学,每段岁月都少不了书籍的陪伴,亦少不了读书的乐趣。读书使人明智,更使人成长,也只有不断读书不断吸收新的知识,才可以让我们避免遇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境地。
记得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由高中里的学习尖子变为大学里无数个平庸者的其中一员,这种角色的转变让生性好强的我有着太多的不适应。课业繁重,常常有无法应付之感,所以经常满腹怨恨,在同学面前发牢骚,影响同学也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后来我拾起半年未触碰过的课外书,读书让我变得真正有涵养起来。在这半年里我不间断地看完了40几本书籍,书籍涉及到各个不同的领域,让我不再只停留在自己的专业书籍里,极大的拓宽了我的眼界和思维。现在的我能平静的接纳他人的意见,学会了宽容和理解,学会了换位思考等等,让大家认识到了一个新的我,一个在不断成长中的我。而在这段艰难的成长历程中,书籍是最好的老师。
我再次体会到读书是幸福的,是温馨的,青春年少,纵有再多蜜意情愁,也抵不过多读点书来得实在。每当心情郁闷时,捧起一本书,让油墨的芳香熏染自己,让思想的光芒照耀自己,用目光的手掌摩挲墨香淡淡的文字,奔赴一次次精神的盛宴,这未尝不是宣泄的最好方法。并且书看多了,心灵也会越来越充实,脑海里也不再那么虚无。
然而,并不是每一本书都能给予我欢笑的,常常有些书能够催人泪下,令人叹惋,将我们的思绪牵入深深的悲伤旋涡中。去年寒假的时候,闲来无事又把《飘》看了一遍。在艰难的战时,以及战后的日子里,斯嘉丽面对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几乎濒临绝望,那种孤独与沉寂,仿佛全世界都已经死去的寂寞,几乎要穿透她的灵魂。幸而,她却在绝望里重生了,并变得前所未有的坚韧,她可以像黑奴那样自己去扶犁,可以自己顶着烈日去做家仆也不愿意做的采摘棉花的工作,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让家人寄人篱下。她的勇敢不仅能让我,我想也能让很多男人为之肃然起敬。重读之后,还是会情不自禁地为斯嘉丽落下几滴清泪,感到无限的悲伤。相比之下,我是如此的脆弱不堪,若我能有她一半勇敢,便也知足了。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目前书桌里,更多的是所学的专业书籍。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思想的变迁,日后我会更努力地把握好时间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习惯,让学习成为生存的方式!
【篇五:书籍伴我成长】
小时候,爸爸经常会送给我一些小纸人卡片,比如三国演义之类的。每当我看完,就拉着爸爸,问道:“爸爸,爸爸,我都看完了,怎么还不给我书,难道没书了?”因为小时候的我什么也不懂,所以把卡片叫做书。
渐渐的,我上幼儿园了,不再满足只看画片了。妈妈便给我买了一些连环画。《七色花》令我浮想联翩,《血泪仇》又叫我泪落如珠。后来,妈妈又给我了一些连环画:《刘胡兰小传》、《卓拉和舒拉的故事》、《古丽雅的道路》。但是,光着点书我还不满意,一直拉着妈妈叫她给我买书。
在我上小学时,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飞侠彼得·潘》、《小海蒂》好多好多。我一看,立刻兴奋地大叫:“哇,书,好多好多的书哇!”我翻翻这本,又看看这本,每一本都爱不释手。
上了小学一年级,我才明白那些书对我多么重要,看图写话不用说了,连老师让我办图书会都没问题。因为书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妈妈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喜欢看书,他们便常常给我买书。
小学二年级,爱敏阿姨给我买了一套阳光姐姐的书,我一看便爱不释手,看完立刻向妈妈要钱买书:“妈,妈,给我手机,我要买书。”我妈一听,立刻把手机给我了。我一下子就买了两套阳光姐姐的书,还有一本《小王子》,妈妈用手机给我付了钱,这样我又多了好几本书。
三年级了,我开始看一些大部头著作,比如巴金先生的《家》。在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便发现,读书对写作很重要,一次写作文大赛,我得了一个二等奖。也就是看大部头的时候。
四年级了,我便开始看侦探小说,我才发现侦探小说的情节险象迭生,特别吸引人,它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让我感到兴奋。
书是我生活中再也离不开的朋友,正如一位名人所说:读书就是和高尚的人在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