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相关作文

【篇一:《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

即使是再急躁的年代,我们也不能少了做梦的理想,这个理想是关于“文学”,我们是孤单的一群,我们又是各有主见的一群,所以,更需要相互打量,用文学的理想相互打打招呼,无论是温暖或者是刺痛的——题记

也许接下来我所说的将是琐碎而繁杂的,又或者说是平庸而无聊的,更甚者有拾人牙慧之嫌,可是,它确确实实曾在我脑海中活泼喧嚣着,让我的思想陷入一种空前劳作的状态。读过《少年维特的烦恼》的人似乎都会明确的看到它爱情的主线,无可厚非,是爱情奏响了这本书的主旋律,让维特的烦恼触动每个少年心中对爱情的渴望和暗藏的情愫,让我们在其中找到自己可以寄托的影子。可是除了爱情,维特还是烦恼的,或者说维特从开篇到完毕一直都是烦恼的,而遇见绿蒂,遇见这段无果的爱情,让他本不平静的内心更添波澜,这种烦恼是对人生的烦恼,对这个社会透析之后的'无所寄托的烦恼。下面是我的感想,也许还是浅薄的,但希望它无伤大雅。

爱情是《维特》这本书的中心情节,而这部作品的宏大价值和魅力也于其中的爱情描写。在那些书信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这份爱情带给维特的苦恼,压抑在心中无法宣泄,无法排解,得不到却也放不开的痛苦和挣扎。那份爱情如同沸腾的热血在他的体内叫嚣,这些我们是可以切切实实的感受到的。

但是,让维特痛苦忧伤的不只是爱情,让维特走向死亡的也不只是爱情,让这本薄薄的小书两年间在德国印刷了十六次的不只是爱情,经过多少年依然能引起读者内心共鸣的,也不只是爱情。其中掺杂着维特的人生。

人在慢慢成长的过程中要独立,而独立这个过程势必伴随着孤独,也许这就是人们对越长大越孤独无声赞同的原因。在现实中,我们作为独立的个体总会由孤独新生孤单,由孤单新生寂寞。一个孤独的灵魂需要一个恒定的伴侣来倾诉内心的喜怒哀乐,而有思想的人孤独会更甚,因为他会生出一种知音难求的想法,而维特正在此种行列中。

他有独特的观点,独立的性格,他游历四方,看透了资本主义世界中各阶级的明确界限,又不得不痛苦的看着人们在规定的阶级范围内小心翼翼的生活。他对资本主义世界中以钱、权至上的生活方式不屑一顾,却又不得不深陷其中。他曾在信中说过这样的话:“最令我感到不快的是,侯爵经常人云亦云,高谈阔论,讲一些听到和读到的东西。再说,他之重视我的智慧和才气,也胜过重视我的心;殊不知我的心才是我唯一的骄傲,才是我的一切力量,一切幸福,一切痛苦以及一切一切的唯一源泉!唉,我知道的东西谁都可以知道,而我的心却为我所独有。”

这种时候他就会重温绿蒂的善解人意,并且想念他们之间的相谈甚欢。这种时候他内心充满的不仅仅是他所感受到的爱情来敲门的美妙情感,更带着一种将现实世界失望苦闷转移寄托到爱情上的使命。我曾想像维特这样有着哲学思想的人应该会找到另外一种视角,比方说放弃这段爱情,正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可是他逃离了那个地方却逃离不了那个心中的影象,因为这时候的绿蒂不仅仅是他的爱情更是他的寄托,就像鲁迅说过的: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走。维特说:“一当我们失去了自主,便失去了一切,我有时甚至希望当个短工,以便清晨一觉醒来,对未来的一天有个目标,有个追求,有个希望。”他有要求改变现状的热望,可是他挣脱不开这如无形的网般密密缠绕的内心。

维特,彷如溺水的人,求生的欲望告诉他要攀上浮木,但现实总是清晰的摆在那里无法碰触,而脚踝上的水草在他每一次的挣扎中都要更紧的缠绕,无法挣脱,直至脱力,最后他的悲剧似乎是无可防止的。不要说他为了殉情,多傻。其中掺杂着他的无力,对这个社会,对自己的内心都是无力的。他已经没有了寄托,人的精神支柱倒了之后,他该是多么不堪一击。他在信中这样写过:“我的生活缺少了酵母;使我深夜仍精神饱满,一大早就跳下床来的兴奋剂已不知抛到了何处。”

歌德自己也曾对《维特》做过评论:“幸运遭到阻挠,活动受到限制,愿望得不到满足,这些都不是一个特殊时代的,而是每个人都碰得着的不幸事件。假设一个人在他的生平不经过觉得《维特》就是为他自己写的那么一个阶段,那倒是很可惜了。”也许这就是维特烦恼的要义,是世界上每一个维特的烦恼。我们都曾维特过,都曾在我们的青春中留下过那些无法释放却也无法吞噬的烦恼。以上都是一家之言,只是如题记中所说的,借此时机和大家打个文学上的招呼。而这也是我写这篇读后感的初衷。

【篇二:的老师的作文】

那年,我6周岁,妈妈就把这把文学的钥匙勉强塞在我手里,迫使我打开了文学之门。我在牛山小学学习了四年,遇上了四五个老师,可是,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黄老师。黄老师是位教语文的老师,黄老师五官端正,差不多每天都是穿着西装来的。黄老师的性格很古怪,有时严厉,有时幽默,说变就变。

我还记得那次,我们的黄老师要检查背古诗,我的那首是《乡村四月》,之前不会背古诗的都站起来了,要被打五棍,本来,我会背《乡村四月》,可是,一紧张,就背错了。本来,我以为老师要打我,可是,老师却说:“周思奇,你背的很好,可是,就是有一点小失误,如果没被错,就会如虎添翼。”我心头突然涌上一股温暖之意。

还有一次,黄老师让我们做了一个测试,我开头就错了,黄老师说:“不朽的精神,朽错了。”我不好意思的一笑,立马改过来了。

我深深感谢老师对我的教诲之恩。

【篇三:中考满分作文】

自信是我致胜的魔杖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萧伯纳

人生在世,总有些空城旧事,年华未央;总有些季节,一季花凉,满地忧伤。现在请把头抬起,把心放低。自信永远是你制胜的魔杖。

穿越历史洪泽,回眸过往。看一代文学宗师韩愈如何以无与伦比的自信铸起自己的仕途。

他初次应试,便名落孙山,可他并不因此就萎靡不振。他始终相信着自己。当他再次应试时,面对着相同的考题,他竟把原来那篇相同的文章一字不漏地递到同一个考官手中,也正是这位考官,对大胆呈上相同文章的年轻人大为赏识,把他列为了榜首。在某些人眼中,这是荒唐的也罢,放肆的也罢。总而言之,他成功了,靠的是什么?自信!无与伦比的自信!

成功与失败很大方面上取决于自信。持之以恒且坚定不移的自信才是胜利的关键。倘若没有势如破竹般的自信心,即使个人能力再怎么强,想要成功,也是望尘莫及的。

大家别忘了——讥笑中的的.瓦特,冷眼中的牛顿,被退学的托尔斯泰??假如他们都在打击中失去了信心,那么,如此之多的科学、文学的宝藏怎么会从他们手中被挖掘出来?并发出万丈赤芒?正因为他们都是自信者,他们的非凡成就才会让人错愕!才会让人纳罕!

不要在言行举止之间都认为自己卑微渺小。“天生我材必有用,”倘若失去信心,伴随自己一生的,便只有失败而已!

不要让所谓的“自知之明”束缚了手脚。要去勇于尝试。自信会在努力和成功之间搭起一座坚实的桥梁,只要有了自信,便拥有了无穷尽的力量来挣脱枷锁。创造属于自己的一切!

古人云:“人不自信,谁人信之。”心中有自信,成功才有动力。就正如莎士比亚说过的“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

自信,在战胜困难中,表现出果敢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念。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金牌获得者,刘翔。越是在紧张激烈的大塞中,越是在竞争对手实力强大的情况下,越能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比赛成绩越优异,这不正是个人自信的充分体现吗?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你看,这是例句多么豪迈而自信的语言啊。自信,能够唤醒沉睡的潜能。

只有自信者具有承受失败的心理,才能做到“胜不骄,败不馁。”才能视“失败乃成功之母。”才能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始终自信自我。如果你失去了自信,充满自卑,你还会成功吗?

有人常为自己的样貌、身材而自卑,但法国的拿破仑不也自渐奇丑吗?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幼时不也是一位口吃患者吗?张海迪不也是身体告慰截痪吗?

【篇四:文学之花为我绽放】

又是一年春来到,春光在我脸上飞扬,阡陌野外杨柳依依,绿叶婆娑。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沁人心脾花香,其中夹杂着些许泥土的滋味,抬头仰望,太阳在天空中闪烁着万丈光芒。

我漫步在校园内外,绿叶随着微风轻轻地摆动,满园春色绿意盈盈,脑中立刻心旷神怡。行走在树荫下,“平砰,平砰”乒乓球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只看见乒乓球在天空中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弧线,一大群同学正围着乒乓球台左右蹦跳,那一招一式,啧啧。“快快!球进了!球进了!耶耶!”一个男生正拿着篮球欢呼雀跃地手舞足蹈,其他人为他送来热烈的掌声,豆大的汗珠从他们脸上流过,面红耳赤,他们仿佛从不觉得身心疲倦,依然沉浸在自己对篮球的热爱中。

悄然离开,我来到一个拐角处,这时,一抹粉红的倩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看着藏身于绿叶中的杜鹃花正开的灿烂,片片绿叶间灼灼如火,花叶扶疏,上下错落着,或密或散;或娇羞或矜持,玲珑有致。片片花瓣上带着淡淡微红,仿佛嫩的能掐出水来,零星几点地浅黄花蕊衬着花瓣,清新淡雅。我静静地立于花朵前,手不由地抚摸着花瓣,鼻息轻嗅花蕊,幽香袭来,沁人心脾,还散落着一股水果般的沁甜。凝望着清的无暇,碧的纯洁的花朵,那悠然徘徊。左右摆动的姿态,我不禁心中涌起丝丝波动,人生一世,花开一季,那初绽放的杜鹃花不正如我们吗?我们都正值青春年华,我们不都守护并期待自己花开的声音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那杜鹃花不正如我绽放的文学之花吗?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朵花,或幽静或激烈,或宜人或火热,它们都在自己的世界里悄然绽放。

轻轻地拾笔,心中感慨万千,只听见笔尖在纸上轻轻的摩挲。

【篇五:读《史记》有感】

翻开《史记》看秦王统一天下,项王自刎乌江。廉颇负荆请罪,屈原怀石投江……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就在眼前浮现,那些流传千古而不朽的故事仿佛是昨天刚刚发生一般,正如《世说新语》所言“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犹凛凛有生气。”这便是一部伟大史书的不朽。

《史记》的成就,首先它是一部规模宏大、体制完备的中国通史,同时也是一部非常优秀、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所以时间只能销毁《史记》的纸张,却永远风化不了那宏伟的气魄、机敏的谈吐、磊落的人格。而在文学上,《史记》最成功的地方是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司马迁用语简练,在篇幅不大的文章中,他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司马迁在书中的叙述语言非常生动。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化,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活、富有生活气息。他广泛采用口头流传的谚语、成语、歌谣,而且不回避方言土话,在描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他往往采用叙述和人物对话并用的形式,明而含蓄、细腻而简洁,挥洒自如,自成一格,为了突出人物形象,他还常常适当地强调、夸张。

司马迁独创了中国历史著作的经转体裁,开创了史学方法上全新的体例,司马迁以个人传记为形式,以社会为中心记载历史,为后人展示了一部规模宏大的社会变迁史,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文学上司马迁都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读《史记》,我读到了许多荡气回肠的历史故事和司马迁那深厚的文化功底。更重要的是我读到了司马迁坚忍不拔、视困难如粪土的气概。

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航向,面对洪水覆顶般的灾难,他如狂风暴雨中的大树,一任风雨肆虐着枝叶树干。当风雨过后依然挺直身躯,将根扎在地下,枝插进云里,以更加坚强的姿态展开臂膀,笑傲苍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话用到太史公司马迁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伴君如伴虎啊!因为一番逆圣听的话,他身陷囹圄,惨遭刑罚,这对于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句话渗透了他生命的真谛。人若不为大众做事生之何益?人若不为社会做事,生之何益?一泓甘洌的清泉流进司马迁的心里,干裂的大地普降甘霖,行将枯死的禾苗勃然生长,行将熄灭的火焰突遇松脂干草,熊熊燃烧,冰霜联结大地暖阳高照,万木峥嵘,满眼生机,太史公的心里不再阴云密布,而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人很多的时候是在一夜之间长大、成熟,一夜之间苍老。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司马迁在遭遇人生的大不幸之后,一夜之间使他青丝如雪染,也让他变得成熟而坚强。就如同一颗瓜果,一夕之间瓜熟蒂落;就似麦收季节的麦子,一个晌午就熟成黄澄澄一片;就像一座封火的砖窑,经过一番浇灌浸洇,砖块成熟为美丽的青蓝色。太史公终于走出了自我精神囹圄,走出了笼罩自身的阴影,摆脱了束缚,如蚕蛹破茧而出,飞向美丽的天空,在花丛间舞出世间绝美的清韵;如一只小鸟,奋力挣脱蛛网的捆绑,一跃冲天,展翅高飞。

司马迁走出了自我他不在用自己的双手去捆绑自己的双脚,他不再给自己的心灵戴上枷锁,他不再让奋飞的羽翼带着严霜厚冰飞翔。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根钢铁脊柱!这根脊柱经历了风吹雨打日晒,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力能扛鼎,纵万斤之力不能摧折压弯。

他穿过世纪的浅流,穿越岁月的风浪,跋涉行进在苍茫荒凉的古道上,一任背后红尘滚滚、大漠飞扬。

合上《史记》,仔细品味,不禁想到鲁迅先生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瞻仰司马迁不禁想到“刚直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

【篇六:文学给了我很多很多】

文学,给了我一双慧眼。春去秋来,时过境迁,在品味前人呕心沥血的成果时,我仍能看到很多很多。

“觉慧”使我看到了热血青年对封建礼教的抗争,“葛朗台”使我看到了爱财如命的贪婪丑态,“别里科夫”使我看到了固步守旧的愚昧可笑,独自扬帆出海的“老人”使我看到坚强不屈的好胜之心……

文学,让我看到了古人的社会环境,前人的生活经历,作者的心路历程,使我的人生不断体味着别人的人生。

通灵的宝玉与“世外仙姝寂寞林”的黛玉、“山间高洁晶莹雪”的薛宝钗上演了一幕封建礼教下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而多变,感人又发人深思。“叛逆”的宝玉无力地反抗着封建的大山——古人的社会环境。“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红楼梦》使我看到自由与专制的无望抗争。

屈原的《离骚》使我看到了一个忠君爱国的大臣在“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情况下,宁赴常流,葬身江鱼腹中的傲骨;李白的《将进酒》使我感受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负与自傲;艾青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使我听到了心灵的自白;鲁迅呐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使我听到了来自知识精英那里的良知。文学,让我看到前人的生活经历,听到来自历史洪流中前人的声音,如钟如鼓,萦绕在我的耳边。

周国平通过《守望这的距离》向我展现了许多哲学家所经历的心路历程,或痛苦,或喜悦,或自由,或羁绊。在一次次绞心泣血的痛苦煎熬中作者展现了灵魂的真实。余华的《活着》写道:“活着就是活着,活着就是一切。”展现了一个生活在军阀统治时期的平民的坎坷经历,向后人倾诉着活着的意义。文学,让我体味前人的生命经历,使我的人生与许多人的人生相交接,在阅读中传递人生的信息。

品读文学作品犹如欣赏音乐作品,在优美的旋律中感受作家的思想,静心听取弦外之音,在细看发黄的纸叶的同时,也遥遥看到作者的人生。

文学,给了我很多很多……

【篇七:厚积薄发与一鸣惊人】

我喜欢阅读,尤其是阅读中国传统文学。在我们国家的文学宝库中,有一颗灿烂的明珠——成语。最近我在读成语故事,有一个故事深深震撼了我,那就是一鸣惊人。

故事说的是楚庄王当政三年以来,在处理朝政方面没有任何作为。有大臣问他:“有一种鸟,它落在南方的土山上,三年不展翅,不飞翔,也不鸣叫,沉默无声,这只鸟叫什么名呢?”楚庄王说:“三年不展翅,是在生长羽翼;不飞翔、不鸣叫,是在观察民众的态度。这只鸟虽然不飞,一飞必然冲天;虽然不鸣,一鸣必然惊人。你放心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之后,楚庄王亲自处理政务,励精图治,楚国称霸天下。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的不只是一鸣惊人,还有厚积薄发。鸟之所以一鸣惊人,是经过了三年的积累;楚庄王能够称霸,是经过了三年的观察和思考。根扎得越深,枝叶才会越繁茂。

非洲草原上有一种尖毛草,被称为“草原之王”。最初半年,它是草原上最矮的草,很不起眼,半年后雨水一到,三五天,便能有一两米高。原来,前六个月里,它不是不长,而是一直在扩张根部,雨季前,草虽然露出地面才一寸,但根扎在地下超过28米。当储积了足够的养料和能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只用几天时间,就长成了草地之王。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深地明白,打牢基础对我们有多么重要。只有平时好好学习,做好最基础的题型,考试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考出好成绩。爸爸妈妈在平时练好基本功,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没有厚积薄发,就没有一鸣惊人,没有漫长的积累,就没有成功的瞬间。让我们不要着急,抓紧现在的一分一秒,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等待厚积薄发、一鸣惊人的那一天!

【篇八:我因什么而与众不同作文】

【篇一: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花儿因为迷人的香味而与众不同;树木因为高大挺拔的身躯而与众不同;而我既没有花儿香,又没有树木高大的身躯,但是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记得小的时候我十分内向,如果有陌生人来的话我只敢躲在爸爸妈妈的身后,有时候连看也不敢看别人。一年级的班主任交了我半年都还没记住我的名字,但在五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从楚楚可怜的毛毛虫变成了万众瞩目的蝴蝶。

在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全班的小朋友都要表演节目,有的弹钢琴,有的朗诵诗歌,……而我竟然拿不出一个好点的节目。而且老师还安排我压轴出场。最后毫无准备的我被迫上去朗诵了一首诗歌,虽然是压轴出场但没有一个人在认真的欣赏我的表演。刚才还拿手机拍小美弹钢琴的老师现在正无视我的存在,在那玩游戏。这对我的幼小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创伤,至此之后我变得更加内向了。

但在五年级的时候一个人改变了我,更改变了我的未来。她一头长发似初春的杨柳孱弱的搭在腰上,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显得高贵优雅,若不是同学事先告诉我,我真不知道她是我新的数学老师。第一节课是介绍自己,大家都说出了自己的特长。而我成绩在中等,毫无特长。在大街上随便挑一个普通的女孩那可能就是我。毫无被别人记住的特点,而等一下我还要上台表演。怎么办呀我该表演什么啊,如果表演不好会不会发生以前的惨剧啊,老师会不会对我产生偏见啊……我正想着了。突然一个甜蜜的声音叫到了我的名字,“下一个出场的是××同学”我心里想完了我什么节目都没准备啊。正当我忐忑不安的走上去的时候只觉得平时普通的讲台顿时变得偌大无比。在我走上讲台的时候一直有一些同学在窃窃私语,说,“哎呀,这不是我们班的丑小鸭吗。她能有什么特长啊”。这时我无助的望向窗外的妈妈,希望她把我带走但妈妈也用同样的眼光看着我希望我做些什么。这时新老师看出了我的胆怯,带头下面的人给我鼓掌好像是在给我打气加油,在老师的鼓励下我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在唱的过程中只见原来瞧不起我的同学都在认真的观看我的表演,而且新老师还拿手机录了像了。表演完毕了,只见窗外的妈妈热泪盈眶,不知是我唱的太好了,还是她的胆小的女儿终于终于迈出了这一步。在这之后我打开了自己的心灵之窗,交了许多好朋友,还当了班里的文娱委员,而且我代表学校参加了?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唱响春天?等大型活动。通过这件事我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优秀,只要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丑小鸭也能变成白天鹅。

花儿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她有破土而出的勇敢;树木之所以高大挺拔是因为他有与天空肩并肩的梦想;自信不是与生俱来的,既然它不来找你,你为何不找它呢?所以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篇二: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赞颂这陶醉人类灵魂的书籍。如果问我,喜欢读书吗?我会自豪地说:“是的,我酷爱读书。”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宝藏;书指引我踏入知识的天堂;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

从小时候的童话故事到现在的文学经典,我读过的书是不计其数。书籍是美妙的,它用它独特的魅力,向我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一本本神奇的书里:诉说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想之悲情,描绘着“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美好淡雅。

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从一只井底之蛙,变成了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我坚信,随着知识的增多,我一定可以成为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的雄鹰。

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三年级开始写作的第一篇文章。我便收到了老师的好评。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是因为读书改变了我。虽然作文上有很多老师改动的痕迹,但在第一篇文章里我就如此成功,我自然是兴奋不已。到后来,老师找到我,问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喜欢读书吗?“是的。我喜欢读书。”老师笑着告诉我:“加油!,多读好书,你的写作会越来越棒。”

慢慢长大,我也终于领略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直到现在,我对阅读不止是喜欢那么简单,我更是深深的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像林海音的窃读记中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那时的她,读书甚是困难,要小心翼翼,冒着被羞辱的危险偷偷读书。她能忍受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热爱阅读。而如今的我们,有这样好的环境,这样好的条件。又为何不多读书?又有什么理由将读书视为意见困难的事?

我爱阅读,我与书是割舍不断的密友。天空因为白云的陪伴而更加绚烂,小草因为有雨水的滋润而更加嫩绿。我的世界因为有书而与众不同。

【篇三:我因她而与众不同作文】

在我的心里,紧张就如同我身体里的“心魔”,同时也是一道很高的坎。

每一次不管粘在讲台上、回答问题……时,我的“心魔”就会释放出来:一。腿不停地发抖。二。嘴里说的话,咬字不清。三。爱低下头,并且左右倾斜。四。身体爱摇摇晃晃。这就是我的四大“心魔”。

但是她——我的老师,兰老师,他帮我改掉了这四大“心魔”。我因她而与众不同。

当时,在学校里上播音主持的时候,兰老师叫我们自己读熟绕口令:其一。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其二。粉红墙上画凤凰,凤凰画在粉红墙,红凤凰,黄凤凰,粉红凤凰,花凤凰……而我和我的同学,都认为很简单,简直是小菜一碟。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讲话,果不其然,该来的总会来。老师发现了我们,那眼神如猛虎一样死死的盯住我们三个“猎物”,好像在说:“你们如有下次,你们就站上来依次背!”但是,兰老师的话只显灵了一会儿,我们又开起了“小会”。

说了许久,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吼”到:“你们不自觉是吧?老爷们你们上来说吧!”而我们极不情愿但看着兰老师生气有严肃的眼神我们只好乖乖投降。“顺序自己定!快点”兰老师一声令下,当然我们也不敢做无畏的“反抗”我眼看他们都成功了,到我了!怎么办呀……最终我果然“顺利”完成,“正常发挥”。兰老师点评了一下说:“前两位都还将就,但还是有些小毛病,但是,你……”当然,兰老师毫不掩饰当场就把我的“恶行”给揭发了出来。我当时也没把当回事,但是从此……

老老师每节课专门拿出时间单独训练我一个人,尽管戒尺在手,但是从没打过我一次。每天我喝着他给我的“鸡汤”听着她给我教的知识与建议。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些毛病,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是我坚持了!兰老师也陪我坚持了!最终,有个完美的结局——我顺利的改掉了这些毛病,克服了这些困难!迈过了这个道坎。

从此,我在班级里,举行各种的班会或活动,都会有我主持的身影。我因此变得与众不同,成为老师独一无二的好帮手。谢谢你兰老师!是你伴我成长,是你让我变得与众不同!

【篇四:我因坚强而与众不同】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快乐,有过伤心,有过痛苦,有过忧郁,也有过成功和失败。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因坚强而与众不同。于是,我翻开心中的那本日记。

还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得了支气管炎,每天晚上咳嗽不止。妈妈非常担心,爸爸也神情严重的坐在沙发上,坐在一旁的奶奶突然发话:“只能去医院了。”

来到了医院。别看是晚上,儿科急诊也还是很拥挤,妈妈匆匆跑到前台,对第一个挂号的人说了什么,拿了一张单子就匆匆把我抱到儿科排队。过了一会儿,轮到我们,妈妈在与医生谈话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说要打针。什么!打针!那是什么?之后,我被带进病房,等待。看着一个个小孩被拉进去,听到他们撕心裂肺的哭,坐在外面的我不禁毛骨悚然,吓得一身的冷汗。不安的我问妈妈:“妈妈,打针疼不疼啊?”妈妈用安慰的语气说:“不停,就像一只蚂蚁爬到你身上咬你一口一样。”我半信半疑。

终于,可怕的时间来了你,我被抱进里面。只见医生用一根皮筋绑住了我的胳膊,在我的手腕上来回涂抹着什么。突然,医生用那细长的针扎进我的血管,在那一瞬间,我咬紧牙关,疼感一阵阵传来。只听见医生说好了,我过了一会才缓过来。我竟然没有哭!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有一种巨大的自豪感,因为我的坚强,所以我与众不同。

【篇五:我因执着而与众不同】

从什么时候起,网络小说成为了“地摊文学”、“低俗文学”的代名词?

他们为真正文学的悲呼,让所有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奔走相告。他们为文学痛心疾首,于是将唾沫喷溅在所谓“网络小说”上,仿佛这样就能让文学有一丝安慰。

但文学不就应该是海纳百川、包容一切的吗?

我就是个异类,无论是在同龄人中,还是在一群同样有着文学梦的少年中,对写作网络小说的狂热让他们以为我自甘堕落。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六岁开始接触网络小说,这几乎与我的写作生涯同时开始。它是我前进的动力,写作的目标,同样是我被鄙夷的原因。

有多少人把它当作金钱的代名词,有多少人把它和低俗划等号!

可又有多少人,能从中看见一位网络写手炽热的心?

看不见的,看不见了。在匆忙的时代,在连莎士比亚也被遗忘的时代,在慢文学被抛弃的时代,网络小说也不过是一扫而过的消遣,没有了灵魂的文学,连文学也称不上。

但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在他们的唾沫中,在他们的痛心疾首中,有多少和我一样抱着对网络小说一腔热血的人,因此自甘堕落?灵魂都没了的作者,不过是赚钱的工具。

当我怀着满腔郁愤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想起了当初一分钟都打不了几个字的我,却坐在电脑桌前一天就打出了四万多字的文章。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篇文章都要改七到八遍的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敢有纰漏。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条评论都要慢慢回复的我,因为对于我来说,读者就是上天给予我的恩赐。

我想起了因为发稿后文章中还有一个错字,而难过自责得三天吃不下饭的我,最后只能在评论区公开道歉。

我想起了当初被同样热爱文学的朋友调侃,他们问我为什么对网络小说那么执着,执着去当所有人批判的对象。

我多么想对他们说,对所有老师说,对所有不理解我的人说:

“因为我爱它。它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么不堪,它的背后依旧可以有一位拥有灵魂的作家。”

“我的执着,也仅仅是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新世界。”

但是我做不到,怀着无限热情的我做不到,我的认真,我的执着,我对我所热爱的东西的尊重被人当作儿戏,当作玩笑。

而我也只能像旋转木马一样,在起起落落中,执着被当作偏执,认真被当作任性,热爱被当作虚荣,永远追赶不到我的梦想。

但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就算他们中有着低俗,但是更多的是对文学的单纯的热爱,热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拟的世界,就像我如此热爱着它。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那么,我的执着就不会被当作偏执,我也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我对它的热爱。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肆意谩骂的世界。

那就会有更多的少年沉下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文字,聆听一个灵魂的呐喊!只要用心去听,就定能听见——

我是如此热爱着它,以至于让执着变成偏执,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不到一个知音,一直如此狂妄的我,有那么一瞬间希望我不再是因为我的热爱而与众不同——如果有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世界。

【篇六:我因梦想而与众不同】

有一句很经典的广告词:“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同样,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来说,如果没有梦想,世界将呈现怎样和种景象?不敢想,没有梦想,日子就会过得无所事事。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人生就会碌碌无为。你有梦想吗?

曾看到一篇寓言:一匹老马跟随玄藏大师历尽坚辛从印度取经回来,它把它的见面告诉它的好友驴子,驴惊吧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老马说:“其实,我们路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的,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我们始终如一的朝那个方向前进,所以我们打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却蒙住了眼睛,一生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人和人之间本来没有差别,其根本原因在于有无人生的目标。那么你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了吗?如果没有,请赶快制定,因为再晚的开始都不晚。有人说我有很多梦想,也有很具体的目标,可我的学习成绩还是平平,这是为什么?这不是你比别人笨,也不是你不努力,而是你没有坚信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

小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只风筝,飘荡在蓝天中,然后慢慢落下来。那时候在青青的草地上与同伴嬉戏,经常去追逐蓝天白云,让欢笑随之飘动,整天做着斑斓五彩的梦。

认字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拥有一个篮球;当我抱着篮球的时候,又想要一个足球;当我踢着足球的时候,排球又成了我的追求。再一个个梦想变成现实的时候,我相信梦想其实离我并不遥远,只要耍耍敢,梦想就会实现。

慢慢步入小学,中学,高中……就越会觉得压力的存在,从而不会幻想,只知道死读书,没有了那些快乐的音符。

懂事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每天都不要有很多的家庭作业要做。玩耍的时间一点点被剥夺,而我们一天中99。9%被禁锢在教室,很多时间在学习。但是面对学习,还是一种模糊的认识。

俗话说“难得糊涂”,对事物的理解,也由封建主义发展到资本主义,越大就越觉得自己的观点是对的。

开始上初中的时候,我看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尖子生,拿很多的奖状;回到家能受到家人的表扬;在学校能受到老师们的肯定;在同学之间能有鹤立鸡群的表现;在大家眼中能成为一名公认的好孩子。但是,渐渐地,我发现实现这个梦想并不能靠耍孩子气。之会,我学会了奋斗。

忙忙碌碌一天放学回家,真是悠闲,听听音乐,吃晚餐,这回学校。这样的日子很单调,也许有时候把许多的朋友的想念,有时候赶着上课还是一双睡眼。喜欢时尚的校用装,真想到处走走,看一看。星期天的时间真短,孩子脾气真想犯,慢慢懂得了做人的辛苦和梦想真是太难,还好我会努力,看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早起晚归,把握自己不再松散。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能考上一所中意的大学,最好能在北京。我为着梦想,在校园这条黑暗的水坛子里寻膳,每一天都苦苦寻找着充实自己的“食物”,为着前途的光明而努力。

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心”的土壤里,尽管它很小,却可以生根开花,假如没有梦想,就像生活在荒凉的戈壁,冷冷清清,没有活力。有了梦想,也就有了追求,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梦想,就有了动力。它会催人前进,也许在实现梦想中,会遇到挫折,但没关系,跌倒了自己再爬起来,为自己的梦想而前进,毕竟前途着自己创造出来到。

这就是我,不一样的我。我因梦想而与众不同。

【篇七:我因歌声而与众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都有自己无与伦比的灵魂,都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热爱唱歌的男孩才与众不同。

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唱歌?也许是为了好玩吧,也许是因为开心吧……但是这通通不是原因。我爱唱歌,是因为我热爱音乐,音乐能够让我静下来,细细地品味其中美妙地音律。我见过很多唱歌非常动听的人,他们无非是把唱歌当成一份工作譬如歌星,音乐老师等等。我把唱歌当做一种娱乐方式,为了舒展自己的心灵,为了使生活更加充实,为了每分每秒都在愉快中度过,所以我爱上了唱歌。

九月是开学季,我凭借着自己不经意的歌声,打动了许多同学。于是每当一下课,一小部分同学们便围过来要听我唱歌,我一开嗓,同学们便欢呼起来,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围了过来,争着抢着要听我唱歌。还有几个掉进钱眼里的同学直接说:“要不你开个演唱会,我们来收门票费,然后三七分怎么样?”一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拍拍他们的肩膀,故作郑重地说:“你们呀,放下钱财,回头是岸。”“哈哈哈……”这一次,便是哄堂大笑了。

时间倒转回一年前,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K歌软件(全民K歌),当时翻唱了几首自己拿手的歌,发布过后,听着自己演唱的歌曲,别提心里有多么满足了。就在最近,网上来听我唱歌的越来越多,关注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最高的时候已经达到905人。我想: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我的歌声,那么我就把我最动听的歌声唱出来,让大家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忘记烦恼,忘记忧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因为歌声,我才与众不同。

【篇八:我因创新而与众不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存在。但奇妙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我也因创新而与众不同。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新鲜的事物,没有哪个人会一直一陈不变。地球还在每天转动着,在我们生活中的新鲜玩意儿却越来越多了。我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越来越美丽。到处充满创新。那么,创新世界,我来了。

曾经的我也是一个不懂得创新,明明是很呆板,却不敢承认。只会麻痹自己,说自己只是专一而已。可是后来的后来,我懂得了许多。也终于有勇气承认自己当初的嘴硬。

读到这里,你会不会问当初的我是怎样的呢?好吧,接着往下读哦!告诉你哦,当初的我是一个到商店里买东西都会选西选东,花很长时间思考到底要买些什么东西。但是呀,买来买去都还是那一个。即使一家店去了十几次,但每次去只会尝试自己第一次去时尝试的东西。明明价务表上的东西琳琅满目。却还是一直固执的买那第一次选择的东西。永远都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永远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是好是坏当同学朋友们问我,为何每次只买那一样东西时,我都会执拗的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专一的人,我喜欢做专一的事他们总是会笑我,可我却不以为然。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我行我素。

直到后来的一天,我懂得了创新的重要。便疯狂地爱上了创新,这个大的决定。思维不再像以前那么固定。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做,知道踊跃去尝试新鲜的事物。不让自己的思维定住。知道适当的给它晒晒阳光,不让它冻起来。

现在的我,因为创新而与众不同。我的性格不再像以前的那么内向,会外向的同他人交往。对待事物的看法,也比以前的思维宽阔了许多。我想这就是创新给我带来的改变吧。

地球还在转动,创新永远不止。奇妙的创新,奇思的构想会给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我们一起爱上创新,一起变得与众不同吧。

【篇九:我因“食物”而与众不同】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是那些人们口中的好书——名著,还是那些父母严令禁止的小说,又或是被藏在书柜角落的爆笑漫画,又也许是被别人认为枯燥呆板的古文,我都如数家珍。

先说被老师和父母认为是坏孩子才看的小说和漫画,它们可是我的小宝贝啊。可就是我爸妈不喜欢,总说它们会耽误我的学习,怕我误入歧途。可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策略嘛。我之前买过十几本,还是二十几本,我每次都是趁父母不在家或是在写作业的间隙看,还总是担惊受怕。不过还是露陷了,有一次我妈打扫卫生的时候,看见床底下那一厚厚的禁止书,一生气全给我扔了。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经过这次事件,我看出实体太危险了,就开始在网上书城上看,不但书籍五花八门,任人挑选,还特别方便。我这一看就入了迷,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居然抱着手机看到了晚上十二点。不过后来,经过时间的推移慢慢失去了当初的阅读热情。以我这个资深的小说,漫画迷的经验,它们对我来说就像方便面一样,只有吃的时候过瘾。吃完后,肚子即不舒服,又不营养,但总抵抗不住诱惑。

说完“方便面”,我们又来聊聊平常所吃的家常菜——所谓的名著。它虽然外表朴实无化,但只有吃过后才能品尝出其中独特的味道。相信不少人都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中保尔•柯察金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令我们深深折服。这本书我读过两次,第一次是因为父母买了一本给我,我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看完的。过了一阵子,几个同学在一起讨论,说保尔•柯察是一个怎么样,怎么样的一个人。想想也惭愧,我当时竟然忘记了这个名字。我跑去问了她们。他们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回答道,你难道没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会啊!我明明看过的。我带这样的困惑又翻开了它。确实,名著就像最平凡的家常菜,只有用心品味,才会悟出里面不平凡的一面。

聊到名著,我突然联想到古文,许多人想起这两个字,就脑仁疼,古文就像陕西的白馒馒,又硬又干。它是前人留下来宝贵的文化,艰涩难懂的文字中自有古人那抹淡淡的书墨香。所以,只有通过细细的咀嚼,才能尝到其中那别样的滋味。

华而不实的方便面,朴实无我的家常菜,回味无穷的馒馒,哪种才是你的最爱,还得靠自己去体会了。

我的食物丰富多彩,所以我与众不同。

【篇九:我身边的文学】

其实,实话实说,我与文学的故事尚浅,不过是一些小事罢了。可这却不乏我对文学以及书籍的热爱。我对读书并没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那般喜爱爱,但我却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只是觉得,读书是我们度过闲暇时间的最好方式。

我读书并非囫囵吞枣,也并非精读细读。我喜欢在读到我欣赏的段落时画下来好句子,而这些句子大多都能在我平常的生活中用到。我喜欢读各种类型的书籍,平时比较偏爱科幻小说,但这也是我略读的一部分书籍之一,它的情节很有趣,可以说是扣人心弦,但是描写的句子甚少。我也喜欢读散文,引我深思,所以这也是我众多积累的对象。

记得以前,有很多的让我入迷的书。当时我酷爱读科幻小说,常常读到深夜才睡觉。直到后来才认识到,这些小说唯一的好处就是让我喜欢上了读书。后来,我就开始读中外名著,都很好,不仅给我增加了知识面还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再到后来我就开始读人物传记:埃隆?马斯科、史蒂夫?乔布斯、华为的冬天等,让我不仅了解了他们精神,还从中领悟到了要继续努力,营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发现读书是一个终身的学习过程,能够与先贤们博古烁今;能够与文人骚客们煮酒论歌;能够从无数正反面的故事中,吸取教训,增长见识,去粗取精。

我曾经读过一个寓言:有一个瞎子,从没有见过太阳,他问一个好眼的人:“太阳是什么样子的?”“太阳像一个铜盘。”瞎子记住了铜盘的声音。过了几天,他听见钟声就以为是太阳了。后来有个人告诉他,太阳是会发之光的,想蜡烛一样。于是,瞎子摸了摸蜡烛的形状,过了几天,他摸到一把箭就以为是太阳了。瞎子一直都弄不明白太阳是什么样子的。

我觉得其实文学与太阳是相像的。如果只有手的触觉和耳朵的听觉,以及眼睛所能看到的,而没有心的感觉,就永远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冬天,我们在阳台上晒着阳光读书,就会发现太阳每分每秒都是不一样的,也就像文学一样。小时候我们读小美人鱼的故事,一直为小美人鱼所惋惜。长大了之后,就认为小美人鱼有一种为爱献身的精神。

文学也一样,不管什么时刻,我们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清晨吸到了新鲜的空气,晒着温暖的太阳,总想拿着瓶子把这些美好的东西都装进去,给那些触及不到太阳的人感受一下。我想,这就是文学的魅力!

【篇十:语文期末考试作文】

幼时,梦是故乡庭院里繁茂桑树上的累累桑葚,在流连忘返的季节里给儿时的我美妙的期许,渴望手捧一大把梦幻的紫去填补馋涎已久的胃。

少年时,进入校园,接触到一本本精彩纷呈的书籍,那些灵魂的养料促使我了解新的世界,梦慢慢的改变了,我愿以书为伴,用文字抒写人生,期许用文字填补搁置已久的心灵,那时,我才懂,比美食更重要的梦是书籍帮我重塑的文学世界。

每一次与书的相逢,都灿若烟火。“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体味他人的辛酸苦楚,抑或是喜悦欢欣。我希冀在他人的故事里,流着属于自己的眼泪。那些质朴纯真,又或者瑰丽华美的文字,在我的心中深深扎根,开出妍丽的花儿,托起了我的文学梦。

在“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里读苏轼,其豁达坦然令我钦慕;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里读太白,其豪迈壮阔令我神往。我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抉择和深意;我读钱钟书“围城”里方鸿渐的懦弱与正直。“世与我而相违,不若畅饮焉求?”在项脊轩门口仰望枇杷树的思念,在凄冷苍凉的北海寻觅牧羊老者的身影,这些书籍给我的视角令我流连忘返,沉醉其中。

文学打开我追寻先贤,寻求智慧的大门,让我有了为之奋斗的理想。是的,在文学的世界里做个甘之如饴的流浪歌者,且吟且行,岂不快哉?

我也曾渺小如一粒尘埃,却渴望追逐遥远而华丽的梦想;我也曾孤独如一叶扁舟,在茫茫大海中寻不到方向,是书引领我走向灵魂的去处,在文学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风帆。在每一个与青春起舞的日子,我都愿徜徉在以书为伴的时光,贪婪的吮吸书籍里的知识,去寻求璀璨夺目的下一站,人生征途。

文学是生命的滋养。脚步不能丈量的地方,文字可以;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我们看过的'书,终将成为我们的骨血和自身的气质。读书,使我没有富裕的生活,却有富裕的生命;没有不凡的人生,却又不凡的内心;没有崇高的地位,却又崇高的信仰。让我清贫至今也朴素至今,平凡至今也善良至今,渺小至今也强大至今。因而,我渴望成为一个用文字诉说生命的人,抒发自己的内心世界,带给他人以慰藉和感动。用文字撑起未来,用文字成就梦想,在书的世界里寻求属于自己的一隅净土。

星辰太耀眼,我愿只取一颗;书海太辽阔,我愿只取一本。以书为伴,以梦为涯,宁负穹海,不负韶华。我只愿面朝书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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