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难忘一件事】
暑假生活五彩缤纷,没有了写作业的:烦恼;没有了紧张的考试;也不用“享受”每天早上6点起床的“美好待遇”,但是让我最开心的莫过于见到我朝思暮想的外婆。
这不,暑假第1天我们就坐着车来到了外婆家。这里的万紫千红,这里的草,朱青叠翠,这里的树根深叶茂,空气比城市里的空气清新好多。
这时一个女孩跑到我身边来,对我说:“你好,我的名字叫王小花,我们可以做朋友吗?”我仔细打量着这个女孩:他有着黑幽幽的皮肤,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小小的眼睛笑起来十分迷人,一张不大不小的,满脸的雀斑。“标准的村妹子”我心里想,但我看到他那诚恳的眼睛,并答应了他的请求。
在外婆家的日子里,我几乎没跟他说过话,因为我并不想跟他玩。但是经过了一件事,使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正在玩耍,突然看见一只野狗用她那铜铃般的眼睛瞪着我,眼里仿佛喷出火花,我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我忽然想起了书上说,如果遇到野狗要用石子来丢他,于是,我蹲下来,拾起旁边的一颗小石子,丢过去,没想到他灵巧的躲开了,她忽然眼露凶光,表情变得如狼似虎,我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它“嗖”的一下向我扑来,我连忙迈开腿,拼命的跑,可他在后面穷追不舍,突然我看见小花朝我跑来,只见他抬起腿,做了个大鹏展翅的动作。像野狗踹去,狼狈不堪的野狗跑走了,是小花救了我啊!她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