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宝相关作文

【篇一:我的好朋友】

蓝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是操场旁的草地,都长着青青的小草,其间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胸前佩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蹑手蹑脚地向一只蚂蚱尽力的扑去,那蚂蚱却轻快地一蹦,反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陈宪臻,是我们班的“班宝”。他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自从他来到我们班,就是杨老师的“宠儿”。每天,杨老师几乎要花一半的精力在他身上,不是作业没有完成,就是跟同学闹矛盾,要么就是竭嘶底里地闹情绪。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经常会被体育老师没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陈宪臻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给我们“放哨”——他站在教室门口,探出头,贼头贼脑的,看到上课的老师走过来,他就会大声喊道:“老师来啦!,老师来啦!”于是,在陈宪臻的“报告”之下,班里很快安静了下来。

自从陈宪臻来到我们班后,我就一直跟他玩,于是不到半个月,我们便熟悉了。

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只记得陈宪臻很高兴,他说在我们学校上学,见过很多没见过的东西。

一天,我想和陈宪臻一起去捕蚂蚱,陈宪臻对我说:“现在不能,到时候上体育课时再说”。

我于是很盼望上体育课。

体育课终于到了,当老师说“小组自由活动”的时候,陈宪臻便带我去捕蚂蚱,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削好的铅笔,在草地上半蹲着,仔细地寻找着草下面有没有蚂蚱……,下课了,他还是找不到,陈宪臻便对我说:“快乐园地后面有很多跳来跳去的蚂蚱,我在那里捉到过很多只呢!”

陈宪臻是我们班的“法布尔”。法布尔观察过许多昆虫,写了一部《昆虫记》。但是,我觉得,陈宪臻把玩耍的时间全部花在研究昆虫上,如果他也写一本关于昆虫的书的话,也许能赶上《昆虫记》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宪臻,你们喜欢他吗?

【篇二:我的奇葩同桌】

我的这个“奇葩”同桌啊,说起他来那可是全班赫赫有名的班宝。

他的颜值不很高。虽说不能以貌取人吧。但是一看到他,我心情就不怎么爽快了。渐渐地,我们同桌以后一改之前的讨厌。反而对他的性格有一丝丝好感。他是一个“开心果”。他之所以在班上这么有名,是因为他的语言十分幽默,搞笑。时不时会编一些笑话,逗得同学们捧腹大笑。或许是近朱者赤吧,自从和他做了同桌后,我也不再那么严肃刻板了,反而时常被他逗得忍俊不禁。

同桌十分聪明,和别人的思维不太一样。教过他的每个老师都下过这样的断言。他的数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什么说他聪明呢,记得上次老师让我们做拓展题,要知道这道题的难度非常大,非常人能做出来的。我们绞尽脑汁地思考了十分钟,都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这时我的同桌的脑细胞就开始活跃起来了,只见他,没过两分钟,一大堆数学公式就在演草纸上“流淌”出来。

他开始举手回答,把解题思路说得头头是道。老师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夸赞道“周泽光同学,你太棒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完了,并且做得这么正确,大家鼓掌。”教室里顿时发出了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同学们都带着敬佩的眼神望着他,这时我因有这么一个聪明的同桌而感到无比自豪。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的同桌虽然数学这么优秀,但是英语却一直柳条拴豆腐——提不得。背诵最后;成绩最后;发音最后。我这个英语学霸可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啦!可无论我怎么教,也教不会,背不过。把我的嗓子都喊哑了。至今,没想出更好的办法,真心盼望,他哪天能脑洞大开,让我这个备受“摧残的”同桌也有片刻的喘息啊。

天上掉下个好同桌,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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